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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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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现设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11个地级市,37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3个县(其中一个自治县),618个镇、258个乡、488个街道。

浙江人口

据2023年全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627万人,与2022年末常住人口6577万人相比,增加50万人。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4919万人,农村人口为1708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4.2%,与2022年相比上升0.8个百分点。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459万人,占总人口的52.2%;女性为3168万人,占总人口的47.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2。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的人口为890万人,占总人口的13.4%,比重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16-59岁的人口为4312万人,占总人口的65.1%,比重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24万人,占总人口的21.5%,比重比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21万人,占比为15.4%,比重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

2023年全省出生人口为38.3万人,死亡人口为44.0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负5.7万人。出生率为5.80‰,死亡率为6.66‰,自然增长率为-0.86‰。与2022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48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4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90个千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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