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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向省教育厅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12 09:37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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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浙江省统计局于8月30日向省教育厅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浙江省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组长、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剑平参加反馈会通报督察意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白红霞主持会议。浙江省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及省教育厅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18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浙江省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对省教育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教育部决策部署要求,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教育统计改革发展,支持推动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提高教育统计工作水平,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在教育统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省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支撑。

督察发现,省教育厅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省委省政府相关配套文件不全面、不及时、不深入,未切实落实国家和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实施监督不到位,教育统计基础薄弱;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四是未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部分统计数据失实。

督察组向省教育厅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强化依法统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三是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筑牢不敢不能不想造假堤坝;四是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浙江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省教育厅表态诚恳接受督察组反馈意见,坚决按照督察组的要求,全力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统计督察工作。开展统计督察,既是对省教育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体检”,也是对浙江教育统计工作的“全面复查”,教育厅将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切实把督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实、抓深、抓细。二是压实责任,坚决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教育厅将把督察整改视为学习、改进和提升机会,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目标,坚持“四张清单”抓整改,用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清单,解决好“改什么”“怎么改”“谁来改”和“改的怎么样”的问题,切实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助力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查找短板,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抓好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学习制度、问责制度,健全数据审核评估以及数据质量管控等制度;坚持抓好数据赋能,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让数据说话,切实为决策提供支撑;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培训体系,做到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定制服务和服务上门相结合,全面提升教育统计队伍业务水平,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守护数据质量生命线,着力营造更加优良的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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