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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向省经信厅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12 09:36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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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浙江省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对省经信息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意见经报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浙江省统计局于2023年8月31日向省经信厅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浙江省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组长、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王美福参加反馈会通报督察意见,省经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忠民主持会议。浙江省统计局第4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及省经信厅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经信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工信部决策部署要求,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高频次开展经济形势分析研究,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督察发现,省经信厅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突出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二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压得不够紧。四是部分统计数据存在差错,个别地区对统计督察配合支持不够到位。

督察组向省经信厅提出4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强化依法统计,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三是压实防惩责任,加固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堤坝。四是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浙江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王忠民代表省经信厅向省统计督察组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王忠民表示,省经信厅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要严肃认真对待,把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扎实做好统计督察的“后半篇文章”,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扛起主体责任,以有力举措抓好整改。对统计督察组点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全面整改,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责任。要迅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按时限、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王忠民强调,要以统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做好经信领域统计工作,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扩大统计督察整改成果。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标本兼治,真正以制度建设固化统计督察成效。要统筹推进“最多报一次”,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提高统计数据决策服务支持水平,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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