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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向金华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12 09:35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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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浙江省统计局于8月31日向金华市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浙江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组长、浙江省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吴家曦参加反馈会通报督察意见,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新宇主持会议。浙江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及金华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21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和省领导指示精神,浙江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对金华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金华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稳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有效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紧扣浙江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了统计法治服务和保障,贡献了统计力量!

督察发现,金华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仍需深化。二是保障统计工作相关条件有待加强。三是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够到位。四是统计数据质量一定程度上存在风险隐患。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金华市委、市政府依纪依法处理。

督察组向金华市委、市政府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强化职责履行,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三是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四是抓好问题整改,认真查处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浙江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张新宇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省统计督察组来金华反馈意见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督察组肯定了我市统计工作取得的成效,也指出了我市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精准到位,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金华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明确了目标,我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张新宇表示,金华全市上下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不折不扣需要完成的政治任务,作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以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的清醒和坚定,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理出清单、明确责任、倒排整改时间、跟进督察,确保在整改过程中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做到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针对督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我市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一研究治本之策,严格按照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形成整改闭环,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和全面整改。

张新宇强调,全市上下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注重标本兼治,既要对照问题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对账销号,又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到以督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治,推动统计工作全面提升,以高质量统计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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