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构建“四个三”基层基础指导员制度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23-0083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01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23-00836
省统计局
2023-09-01
绍兴市构建“四个三”基层基础指导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01 09:22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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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为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绍兴市统计局着眼科学发展,创新设计、系统谋划,构建基层基础指导员制度,促进基础统计治理新跃升。
一、建立“三级”指导体系。以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构建市、县、乡三级统计基层基础指导员体系。指导员由三级统计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担任,明确三级指导员职责任务,以层级和越级相结合方式,通过“一对一”“一对多”的网格架构模式实现基层全覆盖,激活基层网格节点活力,全面推进基层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二、开展“三定”指导方式。一是定人,确定市、县、乡三级固定联络人员,由专人负责联系走访、实地“打卡”,精准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和实际需求,确保每月有对接,每季有交流。二是定时,结合形势和任务需求,采用线上线下、集中辅导、分组讨论等方式定期对基层人员培训指导,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定点,通过实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有效整改解决,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治目的。
三、发挥“三员”指导作用。一是“法制宣传员”,通过以案释法,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基层依法统计意识。二是“业务辅导员”,讲解统计业务知识,指导统计电子台账创建,提升数据审核和分析能力,推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信息收集员”,通过指导服务及时了解企业经营困难、需求等信息,以专报形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助力服务企业。
四、实行“三评”指导规则。一是清单管理评分,制定基层基础指导员工作报告单,明确指导时间、方式、内容,每年根据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赋分,做实做细统计服务。二是周期服务评价,每月填写工作记录,每季召开工作例会,交流探讨工作心得,提升服务指导质量。三是综合指导评优,将指导工作情况列入统计工作年度综合评价内容,结合干部年度考核评优、选拔任用、激励约束政策,奖优罚劣,营造浓厚指导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