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第1统计督察组进驻湖州市开展统计督察
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第1统计督察组进驻湖州市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时间:2023-08-01 10:01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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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第1督察组日前进驻湖州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6月13日与市委、市政府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川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市委书记陈浩参加对接沟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洪湖鹏作汇报发言。
金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防治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科学遵循。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一向立场鲜明、态度坚决。今年以来,省委书记易炼红,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浩,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就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的重要行动。
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执行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陈浩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陈浩指出,此次统计督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省统计局对湖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更是对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体检。陈浩指出,开展统计督察事关国之大者,我们将切实增强接受督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配合统计督察事关党风政风,我们将坚决做到全力支持、全力服务、全力保障;抓好问题整改事关长远发展,我们将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切实以高质量的统计工作服务助推湖州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省“两个先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第1统计督察组将对湖州市开展为期9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72—3391257;举报电子邮箱:zfjdj.tjj@zj.gov.cn;举报信箱: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路515号。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6月13日—6月21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7:30。
督察组长接访日时间为6月15日,接访地址为: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路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