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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第2统计督察组进驻绍兴市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时间:2023-08-01 10:02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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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第2督察组日前进驻绍兴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6月13日与市委、市政府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兴华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市委书记温暖参加对接沟通并作汇报发言。

张兴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防治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科学遵循。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一向立场鲜明、态度坚决。今年以来,省委书记易炼红,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浩,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就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的重要行动。

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执行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温暖代表绍兴市委、市政府,对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向省统计局长期以来给予绍兴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帮助表示感谢。他说,近年来,绍兴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创新方式方法,把理论武装、建章立制、固本强基、普法守法、党的领导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绍兴落地生根。坚持依法治统,持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抓实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统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温暖表示,绍兴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全面增强支持配合统计督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同时,将以此次统计督察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全力以赴查找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接受督察的过程转化为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的过程,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第2统计督察组将对绍兴市开展为期9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75-85132005;举报电子邮箱:zfjdj.tjj@zj.gov.cn;举报信箱:浙江省绍兴市A016信箱(绍兴市环山路8号)。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6月13日-6月21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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