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关于《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23-0099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07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23-00992
省统计局
2023-12-07
浙江省统计局关于《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7 09:53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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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为健全和完善统计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我省统计专业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完善统计专业职称层级设置,省统计局、省人力社保厅共同研究起草了《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联系电话:0571-88066630 56774853
2.发送电子邮件至zcps.tjj@zj.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附件: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浙江省统计局
2023年12月6日
省统计局通过门户网站就《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期为2023年12月15日,未曾收到意见建议,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