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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22-00729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7-06
文  号: 浙统提〔2022〕18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统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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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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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晓芬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建设浙江微观数据实验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1年2月全省启动数字化改革以来,“数字浙江”建设进入新阶段。一年多来,浙江省统计局系统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运用数字化技术思维认知,重塑统计履职方式、业务流程、体制机制、制度方法,推动统计职能转变、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统计生产更加智能规范、统计服务更加智慧精准、统计监督更加智效有力,构建高水平“整体智治、协同高效”统计现代化格局,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统计局系统在提供宏观数据服务,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探索提供微观数据服务。

您建议的参照国家统计局微观数据实验室,建设浙江统计微观数据实验室,非常及时,很有必要。正如您所言,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进程中,依法有序开发微观数据,符合统计现代化改革方向,可以更好地挖掘统计数据资源,深度研究高质量发展进程,全面解读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成效,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应用价值,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我局考虑在共富型统计体系建设中谋划探索建立统计微观实验室,不断提高微观数据服务水平。鉴于共富型统计体系是一个整体,微观数据实验室又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系统考虑、整体布局、循序推进。目前,共富型统计体系建设正处于理论探索阶段,在相关条件、支持系统尚未建立前,微观数据实验室建设还不宜急速推进。

从国家统计局建设微观实验室实践看,统计微观数据实验室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符合统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正如您所说,自2018年6月至今,仅建设了国家统计局微观数据实验室,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三个数据开发中心。省级层面,探索研究的多,实际推进的少。北京市统计局在“十四五”规划中部署了建设微观数据实验室,但目前仅开展了前期研究,还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可以说,微观数据实验室建设目前总体上仍处于探索、尝试阶段,数据资源边界以及开放形式需要不断探索创新,数据安全使用诸多方面需要不断实践完善,实验室的运维管理需要不断的积累经验。

今年,我局已经将“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最大化,加强宏观与微观数据的有效供给,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列入共富型统计体系建设规划。同时,将联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前期研究,继续跟踪国家统计局及相关省市微观数据实验室建设、运营情况,学习积累相关建设运营经验。一是研究明确相关法律要求,确定数据边界;二是研究微观数据实验室建设条件;三是研究微观数据实验室运营规则;四是梳理微观数据实验室数源。

在我省统计微观数据实验室建成前,若有微观数据使用需求,可向以上4个国家统计局建设的微观数据实验室申请,省统计局将做好相关协助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统计数字化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发展献计献策。

联系人:罗斌(省统计局综合处)

联系电话:0571-87052793

传真:0571-87052773

邮编:310005


浙江省统计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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