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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向嘉兴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03 10:48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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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7月18日至27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浙江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对嘉兴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意见经报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浙江省统计局于10月14日向嘉兴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川代表第1统计督察组通报督察意见,嘉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浙江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及嘉兴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嘉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积极推进统计数字化改革,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奋进“两个率先”,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统计支撑。

督察发现,嘉兴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组织传达学习不及时、不全面,学习成效不明显,贯彻落实有关措施不到位。二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依然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未经审批开展统计调查,基层统计力量有弱化趋势,未充分重视发挥统计咨询作用。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未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建立不全面、不及时,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不完善。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政治站位不高、意识薄弱。四是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未有效落实。五是部分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数据差错,个别企业数据失实。部分企业台账设置不健全,存在检查前突击补台账问题;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强,兼职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计划总投资虚高现象。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嘉兴市委、市政府。

督察组向嘉兴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全力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二是强化法定职责履行,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切实保障统计工作独立性,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树立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绩观。四是扎实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五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嘉兴市有关整改情况应按照《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在3个月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朱苗表示,省统计督察组来嘉兴开展统计督察,是对嘉兴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一次政治体检。全市上下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立即专题研究部署,迅速形成整改方案,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拉清单、明责任、排时点、抓整改,将责任落实具体,将压力传导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全力确保每项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嘉兴将以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促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能力的提升,努力推进统计数字化改革走深走实,积极构筑现代化统计格局,为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优质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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