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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第3统计督察组进驻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时间:2022-11-03 10:44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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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之际,根据《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第3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我厅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7月18日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王美福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陈广胜参加对接沟通并讲话。

王美福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科学遵循。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袁家军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严防统计造假,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交出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经济社会发展高分报表,要求各地守牢数据真实底线,严把数据质量关,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王浩省长要求在当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形势下,持续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查处力度,对数据“注水”“拔苗助长”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行动。

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执行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推进“两个先行”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陈广胜介绍了省文化和旅游厅统计工作基本情况。他指出,统计数据是“晴雨表”和“指挥棒”,是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建立健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创新统计方式方法,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体系,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有效服务了全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

陈广胜表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高度重视统计督察工作,坚决抓好督察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督察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接受督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全力支持配合,坚决服从督察工作安排,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注重立行立改,坚决认领督察发现问题,对督察组点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迅速行动,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助力发展的实际行动;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坚决深化督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创新,着力营造更加优良的统计生态,提高统计公信力。

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刁玉泉参加对接沟通。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统计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据悉,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第3统计督察组将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为期7天左右的统计督察,根据督察工作需要,督察期间还将选取若干个市、县级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延伸督察对象。统计违纪违法举报专用电子邮箱:zfjdj.tjj@zj.gov.cn。进驻期间还将专门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和来访举报接待室,其中:举报电话:0571-87053279;来访举报接待室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行政中心2号院主楼1101室。受理举报期限:2022年7月18日—7月24日,受理时间:8:30—11:30;14:30—18:00。


https://ct.zj.gov.cn/art/2022/7/18/art_1652990_59011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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