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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第2统计督察组进驻台州市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时间:2022-11-03 10:45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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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之际,根据《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第2督察组日前进驻我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7月18日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川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市委书记李跃旗参加对接沟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东作汇报发言。

金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科学遵循。开展统计督察,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有力举措,是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行动,也是助力稳进提质攻坚行动的有效保障。

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执行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推进“两个先行”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立足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是责任体系不断健全。2017年以来,我市将统计监督纳入干部监督范畴,不断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一案双查”,实现了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今年7月,全市着手部署落实国家统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了责任。二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2017年以来,全市重点推进以“全员统计”为抓手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相关做法得到国家和省统计局的充分肯定。2021年,省统计局将我市作为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省级试点,并探索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新模式和新路径。三是数据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市政府专题部署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任务,加大专项督察力度,系统提升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四是统计调查不断做实。全面推进日常统计工作,精心组织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均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此外,“统计大脑”试点全面推进,“一体化统计监督”率先在全省应用,共同富裕统计监测试点工作初显成效,浙企“最多报一次”上报率位居全省前列,统计数字化改革积极有力推进,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了有效支撑。

据悉,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第2督察组将对我市开展为期10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76—88582300;举报电子邮箱:zfjdj.tjj@zj.gov.cn;举报信箱:椒江区康平路128号。受理举报期限:2022年7月18日-7月27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8:00。

http://www.zjtz.gov.cn/art/2022/7/19/art_1229049733_59061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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