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16:35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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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现对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11月22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1.《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统〔2022〕30号)
2.《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的通知》(浙统〔2019〕53号)
3 .《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局系统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统〔2018〕41号)
4 .《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统〔2018〕39号 )。
二、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1、《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严重失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统〔2017〕52号)
浙江省统计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