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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21-2142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1-09-27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统计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4号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27 17:04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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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现将《浙江省统计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4号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公开如下:


浙江省统计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44号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精神,为切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4号反馈问题的整改,特制定本整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拉高工作标杆,补短板、强弱项、健机制,高标准落实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二、整改内容

浙江省部分区县统计部门在统计化肥、农药数据时未按要求开展“全面统计”,也未会同农业部门组织村级调查,仅由区县统计人员根据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估算,省市统计部门对异常数据也未开展有效审核,导致减量数据长期虚高。

三、整改目标

围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认真实施化肥农药全面统计,真实反映化肥农药施用情况,科学研判化肥农药增减变化趋势,并于2021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

四、整改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并具体落实于统计工作实践,扎实做好化肥农药统计工作,为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统计服务。

(二)改进和完善化肥、农药统计制度方法。严格执行国家报表制度的全面统计要求,落实全省农业农村统计报表制度。继续规范村级统计台账建设,扎实推进基础数据村级起报工作。加强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结合部门行政数据推算等多种统计调查方法的运用。进一步指导农业、林业部门完善相关统计制度,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

(三)健全和完善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健全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对化肥、农药等数据的审核、查询力度,增加审核公式,发挥联网直报系统在数据质量审核中的作用,强化省、市、县三级数据审核职责,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基层调研指导,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数据核查力度,按照省市县工作职责,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特别是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审核、核查。对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统计法严肃查处。

(四)加强部门合作,发挥部门统计作用。加强各级统计部门与农业、林业部门的协作沟通,根据农、林作物种植结构,结合气候变化、病虫害发生等情况,测算各类农林作物化肥、农药单位面积施用强度,科学研判化肥、农药施用量增减变化趋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省统计局作为整改牵头单位,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领办、责任处室负责人承办制度,将督察整改作为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统计重中之重工作。加强各级统计、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化肥农药统计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建立长效机制。从统计制度层面入手,修订《浙江省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台账,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流程,规范各环节工作任务、内容和流程,压实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督导核查。深入开展化肥农药统计专项督导及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推动整改落实。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及时通报反馈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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