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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21-21034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1-06-07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终期统计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07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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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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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照浙江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本报告在2011-2020年浙江省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基础上,科学评估目标进展情况,客观反映浙江省儿童事业发展现状、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儿童事业发展决策参考。

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生力军,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是国家持续发展的基础与关键。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浙江实施本轮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收官之年。自儿童《纲要》和《规划》实施以来,浙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两个高水平”及走在前列的目标任务,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浙江儿童事业发展成就辉煌,儿童事业建设交出一份亮丽答卷。


第一部分   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

2010年以来,浙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两个高水平”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跨上新台阶,各项社会事业繁荣发展,人民生活福祉持续增进,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有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儿童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和外部环境。

一、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居民生活稳步提升

2020年,浙江生产总值64613亿元,占全国6.4%的份额,居全国第4位,超过2019年居世界第17位的荷兰(9091亿美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1.4倍,比2015年增长50.7%倍。人均GDP为100620元(14588美元),约是全国的1.4倍,是2019年世界平均水平的1.22倍以上。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397元,居全国第3位、省区第1位,是全国的1.6倍,比2015年增长50.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699元,比2010年和2015年分别增加35340元和18985元,增长1.3倍和43.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30元,比2010年和2015年分别增加20627 元和10805元,增长1.8倍和51.2%。经济社会状况稳步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经济基础。

图1  2010-2020年浙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二、财政经费保障有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浙江财政总收入从2010年的4895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2421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2608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7248亿元,规模居全国第3位,比 2015年增长50.7%。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由2010年728.81亿元增加到2019年2035亿,增加1306.2亿元,增长1.8倍;比2015年增长57.5%。医疗卫生经费由2010年247.7亿元增加到2020年838.9亿,增加591.2亿元,增长2.4倍;比2015年增长72.8%。妇女儿童事业经费3500万元,比2011年和2015年分别增加3225元和1200万元,增长11.8倍和1.9倍。妇幼保健经费7.16亿元,比2010年和2015年分别增加4.9亿元和2.6亿元,增长2.2倍和58.1%。全面落实资金保障,逐步走向共同富裕,为儿童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社会基础。

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政策体系成效显著

不断完善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政策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儿童发展的有利环境。修订完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颁布《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印发《浙江省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方案(2018—2022 年)》《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工作的通知》。制订《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规定(试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及文件,为《纲要》和《规划》实施提供全方位、多层面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将儿童发展目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专门研究和督查。

四、儿童比重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遏制

伴随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儿童人口数不断增加,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和提高。2020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456.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442.7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14.1万人,增长18.6%,年均增长1.7%。其中,0-14岁人口为868.2万人,占13.45%;与六人普相比,上升0.24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10年112.27下降到2020年的108.43,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得到遏制。

图2  2010-2020年浙江出生人口性别比


第二部分 纲要规划实施情况和成效

一、目标总体达标情况

1.《纲要》目标达标情况。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底,《纲要》中涉及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四大领域中的34项主要监测指标,33项达标,总达标率为97.1%;1项未达标为定性指标“儿童主要文化产品”中的二级指标“儿童音像制品出版”,占2.9%。

图3  2010-2020年《纲要》监测指标达标情况

2.《规划》目标达标情况。2020年底,《规划》中涉及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儿童与环境等五大领域71项主要监测指标,70项达标,总达标率为98.6%;1项未达标,占1.4%。分指标看,39项定量指标全部达标;32项定性指标中;有1项未达标,为“儿童主要文化产品”中的二级指标“儿童音像制品出版”。

表1    《规划》各领域达标情况(项%

领     域

监测指标

达标情况

达标

未达标

达标率

儿童与健康

26

26

0

100.0

儿童与教育

10

10

0

100.0

儿童与福利

 8

 8

0

100.0

儿童与法律

 8

 8

0

100.0

儿童与环境

19

18

1

 94.7

合      计

71

70

1

 98.6


二、分领域实施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

十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力度,妇幼卫生事业呈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为我省儿童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有力地推动儿童规划健康领域各项目标的顺利实施。婴儿死亡率等综合反映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儿童健康水平的重点指标全部达到并超过目标值,且走在全国前列。

1.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规划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的投入责任。提升妇幼卫生队伍素质、健全急救网络、增添相应设备、加强健康教育、规范保健服务,改善26个加快发展县的妇幼保健设施条件和管理水平,全省实现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100%全覆盖。增强对新生儿抢救能力,建立关联孕产期全过程管理的妇幼健康管理系统,降低婴儿死亡率。随着二孩政策实施,孕产妇和高危比例增加明显,全省把保障母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健全省、市、县三级新生儿转会诊抢救网络和指导协作等机制,畅通转会诊渠道,确保危重对象及时得到有效转诊。落实辖区管理责任,成立省级救治专家组,对11个市实行划片管理,市、县两级全部设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103个。

2.出生缺陷防治“十免”,健康素质得到提升。 全省建立以政府主导、政策推动、技术支撑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发布全国首个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地方标准。在全面实施“六免”政策基础上,新增实施免费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并将免费增补叶酸受益人群由农村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全部妇女,构建起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等阶段的出生缺陷预防体系,提供公平可及、优质普惠的出生缺陷预防服务。在全国率先启动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累计为600余位贫困缺陷患儿救助1000余万元。率先在全国将城乡全覆盖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列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2020年,产前筛查率、产前诊断率基本做到全覆盖;全省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由2010年272.0/万下降到139.5/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自2010年会后连续十年均为零,新生儿疾病筛覆盖率持续保持100%,新生儿的听力筛查和疾病筛查率分别为99.6%和100%,比2010年提高2.7和1.3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值9.6和10个百分点。低出生体重发生率3.99%,达到《规划》目标值。

图4  2010-2020年浙江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变化图(1/万)


注:2015年前为出生缺陷发生率

3.死亡率稳定低水平,儿童生存保障有力。全省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97‰和3.07‰,比2010年下降4.09和5.13个千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9年5.6‰和7.8‰)。婴儿死亡率分别低于《纲要》和《规划》目标值8.03和4.83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低于《纲要》和《规划》目标值9.93和5.43个千分点。新生儿死亡率为1.16‰,比2010年下降1.59个千分点。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由2010年的14.84/10万下降到2020年的7.96/10万,下降6.9/10万,分别低于《纲要》和《规划》目标值10.7和1.38个十万分点。

图5 2010-2020年浙江儿童死亡率(‰)

4.疫苗接种保持高水平,儿童免疫力明显提升。根据《浙江省计划免疫接种实施规范(试行)》要求,全省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2020年,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2010年的296.5/10万降至 146.5/10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9.4%以上高水平,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疹类成分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和流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74%、99.57%、99.57%、99.65%、99.56%、99.47%、99.52%和99.48%,均比规划目标要求高出4个百分点以上。儿童免疫力提高,有效减少了儿童传染疾病的发生,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5.儿童营养状况逐步改善,健康保健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全省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和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分别为98.7%和93.6%,比2010年提高1.0和6.5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值8.7和3.6个百分点。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71.9%,比2010年提高11个百分点,超过《纲要》目标值21.9个百分点。儿童营养状况逐步改善。5岁以下儿童血患病率0.1%,低于《规划》目标值11.9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为0.41%和0.38%,低于《纲要》目标值6.6和4.6个百分点。儿童龋齿发病率由2010年的30.3%下降到25.7%,低于《规划》目标值4.3个百分点。幼儿体质抽样检测合格率94.3%,比2010年提高0.4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值4.3个百分点。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7.5%,比2015年提高2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值7.5个百分点。全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分别为96.5%和97.6%,比2010年提高2.1和1.8个百分点,超出《规划》目标值6.5和7.6个百分点。

图6 2010-2020年浙江儿童系统管理率(%)

6.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出生“一件事”改革。我省将婴幼儿照护纳入民生实事,探索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等多种服务模式,重点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2020年,全省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342家、托位14627个,比任务数分别多142家、9627个托位,超额完成省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实行“一窗受理、一表通用、一证通办、一网联办”,依托“浙里办”APP开发功能模块,支持“掌上申请、刷脸认证”和相关证件快递送达,实现多个关联事项一站式联办、“一次都不用跑”。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已全面推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累计已有40余万新生儿家庭受益。

(二)儿童与教育

十年来,我省大力实施教育发展规划,积极探索构建早期教育体系,扎实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发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持续巩固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内涵,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水平和家长学校,有力的推动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教育目标的实施。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综合指数位居全国前列。

1. 学前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普惠共享全面提质。全省通过实施三轮行动计划,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安吉游戏”被教育部—联合国儿基会列入学前儿童质量提升项目,在103所省内幼儿园、15所海内外幼儿园推广实践。2020年,全省幼儿园3年毛入园率达100%,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超过《纲要》和《规划》目标值28和1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99%。全省共有幼儿园8009所。其中,农村公办幼儿园655个;城市公办幼儿园数1457个,比2010增加910个,增长1.7倍。在园幼儿数由2010年的183.1万人增至198.6万人,增加15.5万人,增长8.5%。全省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项目217个,建设农村普惠性幼儿园193所,基本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等级幼儿园覆盖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为98.9%、88.8%,超过《规划》目标值3.9和3.8个百分点,比2015年提高5.7和10个百分点。

图7 2010-2020年浙江幼儿园覆盖率(%)

2.义务教育全面发展,基本实现高位均衡。全省学前3年到高中阶段15年教育普及率在99%以上。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跨越发展,县级校际差异系数在0.3以内,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位居全国前列。全面消除大班额,城乡基本实现校校标准化。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率98.0%,比2011年提高76.3个百分点。小学五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100%。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由2010年的92.5%提高到98.1%,分别超过《纲要》和《规划》目标值8.1和0.1个百分点。率先在全国实行全省域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现所有县(市、区)参与结对帮扶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受援结对两个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成效明显。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随迁子女总量达 156.1 万人,占全省义务教育段在校生总数的29.1%,其中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占八成,总量位居全国各省第二。

图8  2010-2020年浙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3.特殊教育大力推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提高特殊需要人群的素质、促进国家教育水平不断提高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全省基本形成“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布局和“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服务和特教班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2020年,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6所,在校学生数2.15万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人数2.03万人,比2010年增加7733人,增长61.4%。适龄残疾人接受15年教育比率达84.7%,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家庭教育持续注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以实施家庭建设综合平台为抓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的重要指示精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逐步建强,2019年,联合认定135所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65个村(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站点)为省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站点)。持续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大讲堂”“家庭教育圆桌会”等活动,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浙江家长学校”数字资源上线,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基础教育工作典型案例。2020年,全省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县(市、区)比例达到100%,达到《规划》目标。家长学校数3.28万个,与2012年比增加1.2万个,增长57.7%;培训人次数485.9万人次,比2012年增加310.2万人次,增长1.8倍。城市社区、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比例分别达到98.9%和89.7%,与2013年比提高12.5和30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值8.9和9.7个百分点。

图9  2010-2020年浙江家长学校数(个)

(三)儿童与福利

十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逐步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扎实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实施“城乡四级”一体化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推动我省儿童福利事业向前发展。

1.儿童福利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省推进儿童福利领域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一系列省、市、县级地方标准,健全儿童福利工作领导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乡村互动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市县乡村四级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建立健全儿童信息报告监测反馈、儿童福利资源保障、儿童帮扶、多部门联动和社会力量参与等机制。建立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的县(市、区)比例达到100%,与2015年比提高5.6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值10个百分点。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为儿童福利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2020年底,全省共有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899名、村(居)儿童主任2.5万余名,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最后一公里”服务。

2.孤困儿童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福利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全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动态调整机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参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共享。2020年底,全省社会福利院74所,支出社会福利费13.1亿元,孤儿家庭收养人数1151人。全省福利机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月平均基本生活费分别从2015年的1378元、848元增加到2020年的2200元、1650元,增长59.7%和94.6%。

3.儿童福利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各类机构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等,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孤儿养育条件和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儿童福利机构养治康教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有力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2020年底,全省共有67个儿童福利机构(含综合性福利院儿童部)。其中,26家登记注册机构。依托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等机构,挂牌成立48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现挂牌全覆盖。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由2015年43个增加到73个,当年救助流浪儿童858人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覆盖率达96.1%。

4.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不断加大,儿童之家建设快速发展。全省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管理,有3千名孤儿和6.1万多名困境儿童纳入政府保障体系,6.8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建立信息档案。农村留守儿童人数从2016年的11.7万下降到2020年的6.9万。积极推进村(社)儿童之家建设,出台《浙江省儿童之家建设三年计划》,召开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现场会。2020年,全省村(社区)建立儿童之家2.28万个,与2012年比增加1.96万个,增长6.2倍,达到《纲要》要求,26个加快发展县率先实现儿童之家服务全覆盖。

图10  2010-2020年浙江儿童之家个数(个)

5.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不断加强,精准康复水平逐步提升。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持续开展“抢救性康复计划”“明天计划”和“添翼计划”等。2020年,完成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91.4万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99.92%,精准康复服务率82.7%,残疾人家庭服务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86.7%。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为233个,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达9114人, 比分别2010年增加173个、6586人,增长2.9 和2.6倍。14.7万名残疾人实施辅助器具适配和维修服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99.8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分别达99.31%、98.81%,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7.8亿元。

(四)儿童与法律

十年来,我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监护制度,保护儿童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加大对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社会化儿童维权网络,为我省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1.齐抓共管局面逐步形成,儿童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全面推进“智慧安防校园”建设,加大智能化防控技术在校园安全中的深度应用,提升校园安全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重视少年法庭工作,大力加强少年审判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审判工作制度,不断探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方式方法。建立在押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制度、异地籍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制度、缓刑青少年犯减刑制度。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深化细化捕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规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全省建成县级为常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专门场地49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蓝洞机制实现11各市全覆盖。

2.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儿童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全省通过广播媒体、新闻报刊等宣传与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模拟法庭、走进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维权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救护能力。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儿童发展和保护意识,加强法制宣传,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选派1.1万余名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集中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和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均保持100%。持续推进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全省数字化平台注册率达到100%,学生学习率达到99%以上。策划制作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课程,共计开发10个短视频课程,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套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微视频课程,累计观看量达到2亿人次。

3.从严打击侵权违法犯罪,儿童合法权益有效保障。2020年,社区儿童维权机构覆盖率和县(市、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基层工作站覆盖率均为100%。大力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专项守护行动,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1821件,涉及金额为21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2.1万元。落实打拐工作长效机制,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找回被拐儿童2名。“十三五”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DNA比中信息集中核查,找回被拐儿童1名、失踪儿童38名。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严管省内上网场所,持续开展“净网”“护网”专项行动。纳管互联网企业4.2万家,上网场所20余万个,清理屏蔽网上黄赌毒违法信息400余万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9800余家次。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人身及消费安全,有效的维护儿童权益。

4.法律援助工作逐步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下降。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延伸工作网络,加强站点建设,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目前已有法律援助机构103个,2867个乡镇(街道)部门(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3万多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全省范围内工作站点全覆盖,为妇女儿童就近就便寻求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提供极大的便利。坚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加强对法律援助服务,提升办案针对性和办案质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省有7590名未成年人接受法律援助,比2010年增加1880人,增长32.9%。“十三五”期间,全省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数达4.8万人,做到“应援尽援”。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重点立足于教育和矫治,持续深耕细作创新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机制,依法对未成年人予以从轻或减轻适用刑法方针收到明显效果。未成年人罪犯占同期罪犯人数的比重由2010年的6.63%下降到1.39%,下降5.42个百分点。

图11 2010-2020年浙江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

(五)儿童与环境

十年来,我省坚持不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省方略,扎实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加大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提供健康文化产品,优化儿童阅读条件,创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为我省儿童健康成长创建和谐安全的社会生活环境。

1.儿童生活环境持续改善,美丽浙江成效显著。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14.2平方米,全省11个地级市全部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7.7%、100%和100%,比2010年分别提高14.9、1.7和11.1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99.7%,比2011年提高3.2个百分点,超过《纲要》14.7个百分点。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1.1万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测全国第一。累计建成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24个,数量居全国前列。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9年提升。

图12  2010-2020年浙江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

2.儿童社会环境不断优化,成长环境日趋完善。2020年,全省社区服务中心(站)1.38万个,比2010增加1.06万个,增长3.35倍。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9.75万人,比2011年增加9.67万人,增长112倍。全省已建立雏鹰争章体验基地数2459个,比2011年增加1809个,增长2.8倍,是《规划》目标值的23.6倍。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9.4%,比2010年增长3.7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值14.4个百分点。千儿童床位数和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分别为2.3和0.96名,比2015年增长30.7%和24.7%。建立儿童活动中心的地市比例和建立儿童活动场所的县(市、区)比例为100%和70.6%,比2011年提高27.28和35.1个百分点,均达到《规划》目标值。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净化未成年人上网环境。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共出动检查36.9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6.0万家次,查获违规1437家次,行政处罚立案1433件,办结案件1424件,办理重大案件11家次,停业整顿30家次,吊销许可证4家。

图13  2010-2020年浙江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比例(%)

3.儿童文化产品丰富多彩,文化氛围日益浓厚。2020年,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03家,文化馆101家,城市书房604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现全覆盖,乡村30分钟和城市15分钟文化圈基本建成。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1867.4万册,比2011年增加1459.6万册,增长3.6倍。为农村未成年人群体开设在“美育课堂”,成功入选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之一。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科技馆人数分别为795.0和141.5万人次,比2011年增加247.8和101.5万人次,增长45.3%和2.5倍。全年播出少儿广播、电视和动画等儿童节目时间分别为11732小时32分、23387小时15分和21989小时39分。出版发行各类少儿图书和少儿期刊总印数分别达到3344和3187万册,比2010年增加20和30.2万册。成功举办多届浙江省未成年人读书节,“追梦之声”浙江省青少年声乐大赛等活动。“十三五”期间,共有19部动画片获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138个广播电视节目、31项活动、61档栏目获“少儿节目奖”为少儿成长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图14   2011-2020年浙江未成年人参观展馆情况(人)


第三部分  主要存在问题

本轮儿童《纲要》《规划》实施以来,全省儿童事业快速发展,各项目标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但在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妇幼卫生服务基础仍显薄弱

近年来,政府加大对妇幼卫生服务建设的各项政策支持,但妇幼保健经费投入仍相对不足,妇幼卫生服务基础仍显薄弱,发展尚不均衡,儿童卫生人才队伍不稳定、素质有待加强,儿童健康服务和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

二、儿童视力保健面临巨大挑战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现代生活的饮食结构、作息习惯有显著的变化,大量电子视频设备的出品,儿童的视力保健面临巨大挑战,严重影响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监测数据显示,0-6岁儿童视力不良率6.16%,但仍然存在波动,需要持续重视。

三、儿童心理健康不容忽视

随着儿童《纲要》《规划》深入实施,儿童卫生保健状况有了显著的改善。过去对儿童生命威胁很大的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儿童死亡率也逐年下降。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出现儿童心理疾病、自杀等威胁儿童生命安全的新因素。


第四部分 对策与建议

自本轮《纲要》《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同时要正视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努力推进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

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发展需要,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增设专业性儿童医院或增加专科数量。不断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妇幼卫生健康工作健康发展。给予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在制订相关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以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巩固儿童视力保健成果,提高儿童健康素养水平

儿童视力不良率是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难点指标,随着国家对儿童视力的重视,儿童眼保健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通过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努力,全省6岁儿童视力不良率和儿童弱视发病率升高态势得到有效控制,但仍然不能松懈。需要加大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力度,加强对儿童健康指导和干预,合理膳食、体育锻炼,宣传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

三、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儿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提高儿童的心理健康素养以适应现代社会刻不容缓。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提高对心理危机儿童转介的及时性,处置的有效性。加强儿童心理危机排查,加大儿童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预防和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

社科处 郑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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