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经研究,定于4月下旬召开省级部门医养结合情况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了解我省医养结合工作中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医养结合发展情况、服务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参加人员
省级有关部门工作人员1名。
三、会议时间
4月29日下午14:30,时间半天。
四、会议地点
浙江省行政中心2号院11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会部门准备好医养结合相关的发展规划、政策规定、补助标准、工作开展现状及亮点,取得的社会效益、面临问题挑战及推进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等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和卫健部门除上述资料外,还需准备相关指标数据表(附件3)。
2.请于4月28日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名单通过钉钉报送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处。联系人:郑燕红,联系电话:87052941。
3.参会人员在会议前14天内应无新冠肺炎疑似状况、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请各参会人员自带疫情防护用品。
附件:1.
省级有关部门名单.docx
2.
医养结合情况座谈会报名表.docx
3.
民政部门和卫健部门报送指标数表及指标解释.docx
浙江省统计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