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2021年主要工作规划
浙江省统计局2021年主要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21-02-0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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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全省统计局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拉高工作标杆,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主题主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统,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推动构建统计领域整体智治格局,为浙江“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为浙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统计力量。
一、巩固防惩统计造假成果,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全省统计局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各级统计机构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完善制度化的向党政领导通报统计问题和问题整改机制、统计违法问题约谈工作机制。强化数据报送期间的审核查询与现场核实。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加强典型案件通报。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同配合,完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反馈机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追责沟通会商机制等。坚持实事求是和应统尽统的有机统一,加强对市、县两级统计局工作和业务指导,确保统计数据如实反映发展趋势。严格执行《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适时组织开展我省统计督察工作。从抓实各专业数据质量、彻底清理违反《统计法》行为,充分反映近几年防惩统计造假成果等方面入手,认真做好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省开展统计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实事求是接受统计督察,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八五”普法开端为契机,持续提升依法统计氛围。
二、强化统计分析监测,及时客观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态势。
用政治的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密切监测,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目标强化统计分析,及时做出预测预警,提升统计监测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受去年基数因素影响,今年经济增速可能前高后低,要认真做好数据解读,引导好社会预期。积极反映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进展、成效和问题。修订完善我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与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归并。探索开展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监测,建立大湾区新区和高能级平台统计监测制度并做好统计监测评价。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继续做好“三去一降一补”监测分析,建立工业重点行业及产业链定点联系制度,开展跟踪监测分析,强化投入产出效率研究。围绕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完善科技创新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季度R&D数据测算、软投入统计,开展全省及各市县综合投资测算和分析。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消费和投资统计,反映扩大内需和加强需求侧管理的进展和成效。围绕推动绿色发展,探索优化全社会能耗核算方法,加强能源“双控”形势预测预警,加强对能效水平、智慧能源、循环经济、碳达峰等内容的分析研究。关注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进程,强化人口、就业、收入、教育、健康等统计监测和分析,做好人口数据变动对人均GDP、劳动生产率和“十四五”规划目标等重要指标影响的分析。在建党100周年之际,用统计数据反映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历程和成就。根据建设“重要窗口”要求,围绕浙江新发展阶段5大历史使命、11项重点任务、13项战略抓手,组织开展一批高质量统计课题研究。立足浙江,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强国际间和省际间主要指标对比分析,更好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三、强化创新意识,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按照国家“十四五”时期统计改革规划部署,落实经济社会、人口就业、科技文化、资源环境等领域的统计改革任务,形成一些标志性改革成果。坚持实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省级联系点制度,创新利用最佳改革实践等方式推动改革。深入探索推进统计报表“最多报一次”改革。全面推广杭州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试点经验。围绕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深入推进三大核算改革,继续做好省市两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强化新经济、新动能统计,继续开展“三新”经济增加值核算。继续探索从以法人单位统计为主向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并重转变的改革。完善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统计方法,探索开展季度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和分市网上零售额测算工作。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小微企业R&D投入统计试点工作。加强地理空间信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研究,完成国家统计局在我省开展的地理信息辅助调查单位维护更新试点各项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推进农业农村统计改革、劳动工资统计改革、服务业统计改革等工作。根据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变化调整电子台账程序,增加全面使用的县级试点个数。研究出台《浙江省市县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四、强化争先创优意识,高质量完成七人普和各项调查任务
加强资源力量统筹和节奏质量把控,确保高效优质完成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经得起检查检验。组织开展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汇总和评估,人口普查公报发布、资料本编印、课题开发等工作,充分发挥普查综合效益。抓实数据生产,加强名录库审核,抓好经济运行、资源环境、科技创新、民生福祉、社会发展等常规统计和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生产。抓好“四下”单位抽样调查制度的实施等。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专项调查和民生民意调查。组织做好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投资统计、资质外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抽样调查等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新增调查任务。做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的更新维护工作。
五、强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
着力打造一个具有知识传播、技术领先和能力创新等特点的区域中心平台。通过合作攻关、共享成果、共同培训等模式,加强系统内外大数据专家的联络和大数据技术的学习借鉴。积极向国家统计局争取在浙江建立微观数据实验室。不断拓展大数据技术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广度和深度。全面充实统计监测分析平台的历史数据和历史资料,充分利用“一库一屏一脑一平台”,整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数据服务、数据共享、监测评价和资料编印等工作。完善投资领域统计管理与监测系统,加强地理信息技术在投资统计中的应用,通过卫星影像图测算在建项目工程变化量情况。加快推进数据质量管控系统建设。创新统计数据质量智能监管模式,完善主要指标直报监测预警和五色图预警等功能。深化统计执法领域“互联网+监管”应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自建业务系统100%上云。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强化数据安全防护,推进信创项目实施。完成省局内部数字化系统整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数字化系统在省市县三级的推广应用,切实解决各地分散建设等问题。
六、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省统计局系统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投身“重要窗口”和先行省建设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紧扣中心大局深入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着力打造具有统计特色的党建品牌。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实践标准、实绩依据,树牢正确选人用人的风向标,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把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高质量统计工作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考场。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持续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方位从严管理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