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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20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2-0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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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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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统计局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决策部署,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精准有效提供统计服务,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工作现代化,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两战赢”、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在国家统计局年度考核中,18个专业业务工作获得优秀等次,优秀数量并列全国第二。

一、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长效机制

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针对2020年上半年个别地方统计数据异常波动甚至出现数据造假现象,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四十余次,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全省统计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先后召开5次全省性会议,将防惩统计造假的决心和要求落实到数据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先后集中组织5次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建立制度化的向地方党政领导反馈统计问题和问题整改机制,通报2期数据质量高风险地区和审核查询不到位地区名单,约谈6个设区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和8个县(市、区)政府、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全面整改自查自纠行动。各地纷纷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党政领导召开会议之多、作出指示之多、采取举措之多都前所未有。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齐心努力,统计造假歪风被迅速得到遏制。

加强对源头数据的审核、查询和核查。共查询核实工业企业1.9万家、投资项目4798个、贸易单位2.36万家、服务业企业1.02万家。省局对471家工业企业、205个投资项目、241家贸易单位、125家服务业企业直接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业等专业还抽选一些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核实或重点审核。服务业利用上期数据对分行业分地区数据进行预测,对异常情况提前审核查询。建立数据异常波动预警预测机制,开发主要经济指标直报监测和五色图预警等功能,为各专业开展重点查询和执法检查提供依据。修订有关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规范数据生产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保持统计执法检查和追责问责的高压态势。做好国家统计局转交的乐清等10个案件的执法检查。全省统计局系统立案查处872件,结案906件,其中,警告131件,警告并罚款775件,认定严重失信企业3家,一般失信企业26家。其中,省局对11个县(市、区)385家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立案查处173件。与省纪委监委建立统计违法线索及相关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快速移交机制,与省委组织部建立统计执法检查、核查结果交流机制。对包括23名县处级干部在内的67人进行责任追究,省纪委监委将嵊州等4个市有关领导干部在防范统计造假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在全省通报。

坚持实事求是和应统尽统两手抓。统计数据质量总体回归正常后,全省统计局系统及时把握和处理好实事求是与应统尽统的关系,既巩固防惩统计造假成果,又避免“矫枉过正”。针对一些地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能准确反映趋势问题,加强对数据下降明显的地区和企业的审核查询力度。省局各专业加强与国家统计局对口专业司的汇报和沟通,积极反映浙江“两手硬、两战赢”的成效,取得国家统计局在评估和核定我省统计数据时的理解和支持。

加强统计法治制度建设和宣传力度。《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实施,为构建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联合省纪委印发《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大对各地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宣传防惩统计造假的力度,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发放至全省两办系统及其他9个部门系统共1020家单位。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人口普查宣传月、《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多层面的学法用法。全省统计局系统在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紧扣需求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省局撰写统计专报113篇、统计分析118篇、统计信息140篇,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272篇次。每月预测GDP变动态势,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趋势性、苗头性问题。针对疫情影响、复工复产、中美博弈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专项调研。开展十几轮的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快速调查,撰写分析报告26篇,为推进复工复产发挥较好作用。加强对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的预警分析,受到省领导高度关注,并因此强化全省节能降耗工作部署。加强定量测算,为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以及2021年发展计划目标提供依据。疫情期间,各地统计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开展企业生产经营等快速调查,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快速精准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服务。

强化统计监测评价。服务争先创优行动,监测MEI指数主要指标运行情况,对最佳实践推荐地区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评估。完成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评价,并根据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我省评价指标体系。做好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分析,开展现代化主要目标研究,开展建设“重要窗口”的可比性指标研究。探索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完成设区市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淳安等26县考核测算,以及数字经济、科技进步、民营企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特色小镇、低收入农户等监测评价工作。宁波市建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统计体系并开展生态统计评价。嘉兴市牵头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舟山市完善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统计网络和监测制度,建立海事服务统计体系。

做好统计信息发布与解读。定时发布月度数据和分析,每季召开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通过参加浙江电视台、浙江之声、浙江日报访谈等,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宣传统计工作。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编印《浙江经济数据要情》等统计资料,浙江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浙江”移动客户端累计发布数据77.8万笔,新增20.8万笔。印发《浙江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统计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省统计新媒体在全国统计调查系统公众号排行中处于第一梯队。加强长三角区域统计合作与数据共享,《统计科学与实践》杂志得到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肯定。

三、先行先试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高质量开展三大核算改革。全面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以四经普修订后的2018年GDP为基数,对2019年度GDP进行统一核算。制定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组织开展各市季度GDP统一核算,保持全省GDP和各市汇总数总量、增幅、产业结构的基本衔接。高质量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2016年试编以来,我省成为连续三年获得国家部委一次性审核通过的唯一省份。根据最新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充分利用普查资料和部门相关资料,试编完成2018年全省资产负债表。2017年全省投入产出表通过国家统计局验收,组织开展投入产出应用课题研究。

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修订完善新动能统计监测制度。建立新材料产业统计目录。开展旅游产业、健康产业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探索开展市级层面“三新”经济增加值核算。完成工业“大个体”统计调查试点工作,探索工业“大个体”纳入常规统计调查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完善金华“工业企业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国家试点”方案,探索有依据的现金交易的统计方法。开展电子商务贸易企业入库试点,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据作为审批依据完成入库审批186家。开展能源购、消、存不定长表试点填报工作,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制定实施季度非营利性行业劳动工资测算方案,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在杭州余杭区和钱塘新区探索开展统计报表“最多报一次”改革试点,实现统计、经信2个部门部分数据信息共享。开展统计领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归并减少工作。印发《关于从严管理统计调查项目为基层减负的通知》。

四、纵深推进统计数字化转型

拓展大数据技术在统计中的应用。完成统计监测分析系统项目建设并在全省推广应用,完成统计知识文献库系统建设,启动数据质量管控系统建设。开发人口普查数据比对应用系统,利用健康码读取调查对象家庭成员已有数据资料进行比对,提高入户登记的质量和效率。在投资领域统计管理与监测系统中改进在线监测等功能,依托省政府公共数据平台和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和建筑业项目企业信息共享10万余次。通过信用信息比对,将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列为统计执法检查重点对象。继续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数据同步更新维护名录库。

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于2020年12月7日正式成立。编制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和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服务方案,梳理中国联通等4家数据资源目录形成成果展示。高标准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政务服务系统云平台迁移,涉外行政许可事项100%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非涉密事项全网办,集成优化“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正式启用“浙政钉2.0”,完成包括数据浙江、门户网站手机版迁移整合。开发应用财务内控系统,启动新版OA系统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积极推进统计掌上执法,掌上执法率达99.5%。

五、全力抓好人口普查与常规统计调查

认真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共落实普查经费15亿元,人均经费居全国前列。选聘并培训34万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组织开展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高质量完成区划绘图工作,标绘2.55万个普查区边界,划分普查小区33.56万个。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协助国务院人普办拍摄全国人普宣传片,做客浙江之声《飞扬访谈》直播节目解读七人普相关问题,营造浓厚的“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的氛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普查现场登记,全省3900多万户、9300多万人的普查登记工作顺利完成。积极配合做好事后质量抽查,据抽查组反馈,浙江省人口普查工作整体质量较好。做好四经普资料编印、课题研究等收尾工作。

抓好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加强名录库管理和更新维护,完成26万家新增单位入库工作,做好15万家注(吊)销单位的核实处理。克服疫情影响,全面完成各专业报表数据报送,加强统计指标数据审核评估,客观准确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紧扣中心工作,组织50余项民生民意调查和专项调查,完成生态环境、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美丽城镇建设、消费者信心调查等调查项目。

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围绕防惩统计造假、指导基层工作、减轻基层负担等问题,各级统计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三服务”活动。加大培训力度,有的专业将培训人员范围拓展延伸至各类园区、镇(乡、街道)和政府相关部门,有的编印业务工作手册供企业准确填报参考。优化升级浙江统计教育培训在线学习平台,累计上线课件45个、825课时。完善全省统计人员在线学习电子档案系统。

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持之以恒加强政治统领。把政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推动全省统计局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持续加强日常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围绕中心加强党建工作。紧扣“两手硬、两战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零感染零报告。引导党员干部在疫情期间保障数据生产不断、质量不降,及时准确反映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等情况,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涌现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等一批优秀党员。持续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力,聚焦中心任务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点,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重要窗口”建设。

从严从细推进正风肃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任务清单,推动“四责协同”机制落实落地。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排查违纪风险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紧盯数据评估、公务用车、接待、采购、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信息系统安全等多个管理制度并督促抓好执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深化作风建设和警示教育,抓好政治生态建设和民主评议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弘扬“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奋进者姿态、保持创造性张力,敢于同不实举报等歪风邪气作斗争。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成省地方统计调查队改革、省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构组建任务。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同时,积极抓好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工青妇、后勤保障、老干部服务、统计学会、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2020年全省统计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给“十三五”时期全省统计改革发展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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