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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17年重点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20-06-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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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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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干好“一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文件精神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深刻领会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刻领会省委提出浙江所处历史新方位的内涵和要求,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要求,深刻领会国家统计局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统计改革建设,切实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2017年我省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改革创新,从严管理,狠抓落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统计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全省统计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是:

(一)认真学习贯彻《意见》,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近期中央下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的最新部署,为破解长期制约统计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了行动纲领。全省各级统计局和工作人员要把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把统计改革发展引向深入。《意见》对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健全政绩考核机制,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监督问责,切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统计系统党的领导,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各级统计局要抓住这一机遇,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结合各地实际,研究梳理具体贯彻意见,争取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协助组织、编制和监察部门,将《意见》明确的内容进行具体化,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把加强统计工作管理与应用大数据技术结合起来,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统计工作体系,建立数据质量全员全程责任制,加大数据审核查询和数据质量核查、检查力度。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及时回应群众举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我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整体形象。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国家统计局直接查处案件的后续处理和整改工作。积极尝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按照“统一名称、调整职能、加强整合、权限下放”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省定点调查队的改革工作。

(二)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充分反映“浙江的今天”发展态势。

把“实事求是、应统尽统”两者有机统一起来,既要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统计造假,也要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和量大面广的民营中小企业的应统尽统,着力做好网上零售、跨境电子商务、软投入、城市商业综合体、乡村旅游、互联网金融等统计工作,避免对新经济活动的漏统。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在统计调查中的运用,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及时更新维护,及时将新开业企业纳入联网直报和抽样调查范围,充分运用工商、税务、金融、电力、货运等部门资料,对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和验证,提高统计调查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各地统计数据的指导、查询、审核和把关,确保各专业统计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和转型升级的成效,避免统计数据出现大幅度异常波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乡镇干部全员抓统计,落实村(社区)统计工作专人负责制度,督促企业做好统计台账特别是现金交易的原始记录。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责任目标进程的预警监测,及时分析预判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波动的原因,跟踪反映省委省政府有关举措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统计分析监测,积极反映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新成效。

一是加强统计分析。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分析发展特征,反映结构变化,揭示内在规律。深入分析经济运行的“形”和“势”,精准判断现状,明晰运行趋势,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强对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的深入分析,努力做到专题分析报告目标基调精准、数据应用精准、观点方法精准、结论导向精准。及时分析解读统计数据,力求把情况吃透,把问题找准,从细微的边际变化中发现全局性的趋势性变化,及时提出预测预判预警。二是做好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完善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八大万亿产业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特色小镇监测制度,聚焦核心功能,实施分类监测,客观反映特色小镇建设进程和成效。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要求,探索建立符合浙江实际的市、县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做好11个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评价、26县发展考核、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现代农业产业、县域全面小康、工业强县、服务业强县的统计监测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类民生民意调查和专项调查。进一步做好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劳动工资、企业用工、科技进步、文化发展、均等化实现度、妇女儿童、开发区、交通邮政、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等统计监测。三是做好数据服务工作。积极适应党政领导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工作,提供精准的个性服务,按月或按季提供省情数据,完善《浙江经济数据要情》等资料本内容。做好“两会”统计服务工作。及时加载省市县三级经济运行与转型升级指标体系的相关数据。做好政务平台、数据发布平台运行维护工作。做好浙江统计信息网的信息发布和网站管理工作,完善浙江统计数据库和数据浙江手机客户端,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统计数据。注重统计数据解读,聚焦社会公众关切,深入解读民生数据和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变化及亮点,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四)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准确完整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

以开展“三新”统计为突破口,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着力补齐统计领域“短板”。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的同时,积极做好作为全国“三新”统计试点工作。做好今年在杭州召开的金砖国家统计局局长会议、新经济国际论坛和国际比较项目(ICP)全球理事会的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全力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反映浙江新经济发展和新经济统计的课题研究工作。抓住“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契机,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利用行业智能编码成果,提高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完善GDP与产业经济核算方案,探索新经济增加值、地方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核算方法,做好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各项准备工作。推进投资统计改革,将500-5000万元投资项目纳入联网直报范围,逐月开展“浙商回归”投资入库比对工作,确保“浙商回归”投资项目不重不漏。认真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抓好所有普查对象的入户登记和普查数据采集工作,严格开展数据审核与质量抽查工作,开发利用普查资料。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劳动力、人口变动、“平安浙江”建设、行业景气、企业创新、群团组织服务群众满意度、粮食生产、产业集聚区等调查工作。积极推广跨专业数据共享与分析系统,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技术实现“互联网+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水平。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线平台作用,丰富课件内容,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统计科学与实践》办刊质量,深化统计科研工作,为“三新”统计研究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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