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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16-20388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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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11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6-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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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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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省统计系统及各部门统计工作人员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奋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深化改革,强化服务,着力完善“六大体系”,较好地完成了2011年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一)统计监测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1年,全省统计系统根据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有效加强了统计监测与评价工作。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由省政府印发试行,对11个市进行了测算,其结果纳入到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中。产业集聚区统计监测有了新突破,省政府下发了《浙江省产业集聚区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省统计局和省发改委印发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小城市培育统计监测与评价制度。根据省领导要求,定期对11个市及各县(市、区)的投资数据进行内部通报,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将《2010年浙江省民生指数与民生评价报告》印发给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十一五”浙江统筹城乡发展报告》公开向社会发布。完成了《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终期监测评估工作。省统计局分别与省发改委、省科技厅联合发布了《2007-2010年浙江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和《“十一五”时期浙江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统计监测报告》。健全能源统计调查制度,改进能源核算方法,建立节能降耗监测预警系统。完善了分市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方案,积极探索粮食生产功能区统计工作。积极开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统计监测调查,为扶贫决策提供了依据。另外,在全面小康、科技进步、循环经济、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城市化水平、公民权益保障等统计调查监测领域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咨询建议。各市也在统计监测评价方面进行了大量大胆的创新,杭州市建立了十大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筹城乡、转型升级两大评价体系;温州市创建了“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指标体系;绍兴市研究建立了能源预测模型,并走访企业,跟踪节能相关指标。

(二)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应对既困难又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时反映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省统计系统加大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力度,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了大量统计信息、分析报告、研究课题。2011年全省统计系统为各级党委、政府报送统计信息与分析18900多篇,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达798篇次,其中省局为省委、省政府报送统计信息分析410篇,领导批示40篇次。省统计局积极参与由省委、省政府领导主持的《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型城市化》、《浙江山区经济发展研究》等重大课题研究,积极参与省政府“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研究和审定工作。大力开展调研活动,深入基层,走访企业,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印发进度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资料本,编印各种统计年鉴。连续第20年为省两会提供的《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白皮书),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了我省“十一五”发展成就,受到两会代表的好评。即将出台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经验总结咨询报告(红皮书),专供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参考。根据我省“十二五”规划要求,省统计局会同相关部门初步制定了海洋经济、文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服务业重点行业的统计标准,积极开展产业经济统计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宁波、舟山等市研究建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开展海洋经济统计监测制度方法研究。湖州市实施“八大提升工程”,努力提高统计服务质量,等等。

(三)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进一步完善

为配合国家统一核算工作,我们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与之衔接的各市GDP统一核算方案和工作流程,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了服务业增加值核算。GDP核算的专业联动和部门协调机制逐步形成。开展了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制订投入产出调查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和基层表填报积累了经验。建立了省级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联系点制度,形成了工作交流机制。建立健全了数据质量评估协调机制,核算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为配合国家统计局开展国际比较的需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与杭州、宁波、温州三个市认真开展了ICP调查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四)“企业一套表”改革顺利推进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完善统一规范、方便企业填报的“企业一套表”制度,扩大试点范围,为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的正式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及时制定《浙江省“企业一套表”统计制度》和《浙江省2011-2012年“企业一套表”工作方案》,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及耗能万吨以上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都纳入实施范围。采取统一布置、分级分专业实施的方式对全省统计系统进行培训。继续做好行政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的编制更新维护工作以及园区代码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最新的统计标准与分类办法,保障“企业一套表”改革的顺利进行。全省各市按照省局部署,积极做好“企业一套表”的程序衔接、业务培训、工作保障等各方面工作,为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服务业统计改革取得新进展

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强化了省级有关部门在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职责。统计部门加强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程度得到提高。服务业统计改革继续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财务调查制度已与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并轨。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统计工作得到加强。在建立服务业重点行业特别是现代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文化服务、旅游经济、服务外包等行业的统计评价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进一步完善了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宁波、嘉兴、金华、台州等市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扩大服务业统计范围,进一步强化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管理,成效明显。

(六)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认真落实全国统计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全省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省局顺利实施了中心机房迁建工程,建成了省市“1+12”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集中监控运维系统和大容量的存储备份系统,大幅提高统计信息系统的综合保障能力。二是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目前全省联网直报用户数已达30万家。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开发了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了国家、省、市之间的数据交换,满足了国家对企业原始数据实时抓取与全过程有效管控的要求。三是有效推进资源整合,建设具备大规模联机业务及高并发处理能力的运行环境,为联网直报和数据处理等核心业务提供支撑。四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入侵检测、漏洞扫描、防病毒等安全防护系统。另外,浙江统计数据库已向外网开放,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综合信息查询服务,成为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窗口。杭州、温州、嘉兴等市积极推进统计数据库建设,台州市在统计电子台帐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衢州市有效加强联网直报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丽水市开通“丽水统计”政务微博和单位主要领导个人微博。

(七)普查清查和民意调查有序开展

人口普查成效显著,在如期完成入户登记、录入汇总、数据处理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发布了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得到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认同。编印了《2010浙江人口普查主要数据解读》、《2010浙江人口普查数据简要本》,编写了《浙江人口发展报告》。组织了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召开了总结表彰大会。组织了人口普查资料开发课题公开招标,立项课题75项。浙江省人口普查工作得到了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各阶段工作,及时发布了相关公告,完成了清查数据库建设,开展了资料开发工作。民情民意调查领域进一步拓宽,调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省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完成调查项目38项,包括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调查在内的一系列调查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形成的民意调查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0次。各市在最近几年也普遍开展了民情民意调查,这块工作发展很快,取得的社会效果也较好。

(八)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效加强

按照“统一标准、一库在线、分级维护、及时更新”的分布式管理模式,初步建成一个统一完整、不重不漏、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了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通报制度,建成了临时代码管理子平台,规范了临时代码的发放、使用的管理,组织开展了统计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开展了对部分市、县(市、区)名录库建设工作的专项检查。在台州市的大力协助下,全省推进了基本单位名录行业转换系统开发,有效提升了名录库的质量。按照分步实施的思路,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各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效推进,杭州加强了县、乡、村、企业四级统计基础建设;宁波将部分专业向卫星城市延伸,并完善了县域片区化工作机制。

(九)统计法制建设继续深化

完善统计法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并颁布实施。省局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配合国家统计局及省级有关部门做好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联合省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制作了《统计法制动漫宣传片》,供省管干部学习。同时,制作成光盘下发到各市、县(市、区)。举办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编写了《统计案例评析与执法文书点评》。首次组织编辑《浙江统计法制建设画册》。

加强了统计执法检查。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开展了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专项检查以及“四上”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的核查。开展了对市、县统计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提高了统计执法案卷的质量。

大力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完善了省级统计法制工作联系点制度,召开了全省依法统计信用企业建设工作研讨会。绍兴市召开法制建设现场交流会,推进全市统计信用等级评审工作;衢州市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试点工作,并在全市推广。

(十)统计管理与部门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

省统计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与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根据新《统计法》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办法》,建立统计调查项目公示制度,完善了对地方与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开展了全省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情况检查,解决了一批调查项目和调查内容交叉重复、基层统计调查负担过重的问题。加强了对统计中介和社会涉统调查的管理。丽水市在实现县(市、区)统计中介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又于2011年12月成立了丽水市统计信息调查服务行业协会。各部门在各自系统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了统计工作。建设厅、环保厅、林业厅、水利厅、审计厅、气象局、银监局、保监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采取统计培训、现场检查、统计现场会等多种方法加强统计工作,切实提高数据质量。部门合作支持力度加大,交通厅、商务厅、卫生厅、民政厅、广电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省委宣传部、发改委、公安厅、教育厅、国土资源厅、人力社保厅、科技厅、文化厅、农业厅、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粮食局、海洋渔业局、安监局、测绘局、电力公司等部门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做好有关统计监测、大型调查、产业经济核算等工作。各部门还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为省委、省政府领导提供统计服务。多部门分工协作、数据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十一)统计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嘉兴、金华和舟山市实现了县级统计机构的独立设置,至此,我省县级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设置问题基本解决。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省统计局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新成立了机关纪委。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推进机关作风与统计行风建设,机关作风进一步优化。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了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有了新进展,积极落实《2008-2012年统计干部培训教育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统计人员技术职称考评工作得到加强。截至2011年底,全省取得高级统计师资格的人员达到757人。继续加大干部交流、下派锻炼力度,提高统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统计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杭州市开展处室创新奖、个人创新奖、“十佳计算机应用能手”、“十佳统计报表能手”等评选活动,搭建干部成长平台;湖州、金华等市激励干部职工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等;台州市大力开展统计文化建设,有效增强了统计队伍的凝聚力。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不一一列举。

统计科研工作不断加强,运作规范有序。经申报、评审、立项的省级统计学术类和应用类课题50多个。组织召开全省统计科学研讨会,统计学术氛围更加浓厚,统计科研成果进一步显现。《统计科学与实践》办刊水平不断提高,发行量进一步增加,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统计学会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统计新闻宣传力度加大,召开经济形势与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统计部门领导多次参加媒体在线访谈,建立统计舆情应急制度。组织了“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表彰了基层优秀统计员。全省统计系统财务工作顺应财政改革,预算绩效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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