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16-20387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6-06-07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统计局2012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6-18 20:23

来源:

来源:省统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召开的重要一年,全省统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上述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提升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深入推进“四大工程”,大力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努力做到“五个联动推进”,在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2012年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部署落实省政府71号文件精神

为了加强统计工作,2012年9月,省政府召开全省统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毛光烈副省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71号)(下称《意见》)。提出按照“依法、全面、客观、及时、高效”的要求,着重从统计设计管理、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统计基层和基础建设、依法统计、统计工作组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这个文件是指导全省未来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了抓好《意见》要求的落实,2012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290 号)。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迅速行动,学习、传达、贯彻省政府《意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要求,2012年12月至今年1月,全省分六个组,分别由统计局、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厅、商务厅、工商局的厅级领导带队,对11个市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多数市都由市政府下发或正准备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文件,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文件精神。

此外,2012年,省委派出巡视组,对省统计局进行例行巡视,并延伸到有关市统计局,听取了有关领导意见。全省统计系统实事求是,积极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开展工作,巡视组顺利地完成了对我局的巡视。

(二)深入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2012年是全国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的第一年,我省各级统计部门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借鉴多年来的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浙江实际,深入基层调研和督导,进一步完善报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套工作全面跟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完善和维护了全省分布式名录库管理系统,有效提升了名录库数据质量。名录库更新维护节点进一步向乡镇和村、社区延伸。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也取得实质性进展。

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创新技术,我省联网直报平台与国家“企业一套表”软件平台顺利对接,全省近7万家调查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向省局和国家局报送数据,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局可以同时接收到企业数据,并保留修改痕迹,减少了中间环节,进一步排除了数据干扰,提高了数据质量。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数据传输与交换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统计视频会议系统建成,11个市和大部分县都已经开通,今后将尽可能通过该系统召开全省视频会议。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继续加强,增强了系统的安全管控能力。

继续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我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延伸统计调查领域。积极做好国家服务业重点企业的调查和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统计直报制度。完善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进一步规范限下单位及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服务业“10+1”重点行业统计监测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分市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启动。各级统计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2011〕110号)要求,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广泛调研,认真开展样本清查核实,精心组织业务培训和试记账,做好开户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启动。这项工作难度较大,但我们开局良好。

(三)认真开展统计监测评价,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2012年,全省统计系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统计监测、评价、分析及资料提供工作。一是拓宽统计监测领域,加强重点工作监测。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突出了“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的监测评价研究,与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共同研究该评价的指标体系,并提供给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作为参阅件。组织开展全面小康、发展方式转变、产业集聚区、海洋经济、文化发展、浙商回归、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强县、小城市培育试点、统筹城乡发展等重点统计监测评价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常规统计监测。认真开展民生指数、生态文明、民营经济、节能减排、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劳动就业、粮食生产、循环经济、企业景气、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服务。三是按省委、省政府要求,组织开展主要统计指标地区分类分析及排序工作,深入开展“百组调研”、“进村入企大走访”等活动,不但参与活动,还根据省委要求,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顺利完成相应的统计任务,为政府抓好稳增长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四是深入开展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全省统计系统利用自身优势,及时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判形势,提供信息分析。2012年全省统计系统为各级党委、政府报送统计信息与分析17000多篇,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达777篇次。省局积极开展预测研究,科学测算四个翻番,为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作出“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决定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五是及时高效地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统计资料。如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资料本、各种统计年鉴。为省“两会”提供《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白皮书),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供《创业创新 科学发展——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红皮书)、《迈向小康》等参阅件,均受到较高评价。六是全面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耐心做好统计咨询服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树立良好的统计形象。

(四)继续完善GDP核算制度,积极筹备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GDP核算制度方法和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全国地区GDP数据联审,圆满完成了GDP核算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GDP核算方法。认真执行全省GDP统一核算与统一发布制度,完成了对各市季度与年度GDP的统一核算工作。进一步加强与GDP核算相关部门的沟通,核算基础更加扎实,数据质量逐步优化,重点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启动。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组建了全省“三经普”筹备机构,制定了省级普查经费预算,开展了“三经普”宣传工作,在德清组织开展了专项试点。

认真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投入产出大型调查。联合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印发《2012年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调查选点、试点,行业覆盖面更加完整。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资料、技术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稳步推进,为今年全面开展正式调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大力开展民情民意调查,打造统计工作新亮点

按照“反映民意、关注民生、汇集民智、服务决策”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统计调查专业优势,大力开展民情民意调查,把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汇聚起来,反映上去。2012年,仅省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调查项目就有46个,获取成功样本31万个,开展的民意调查内容涉及“法治浙江”、“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公民权益保障”、“生态省建设”、“省政府为民办十方面实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民生改善”等方面,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前瞻性的决策参考,形成的调查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仅批示就有9次。

(六)部门统计工作得到加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以及全省统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了统计工作。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的财务调查工作得到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会同统计局,研究制定文化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房地产业、社区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乡村旅游等监测评价方案,积极开展统计监测工作,有的已经发布统计监测报告。部门协作得到加强,各部门统计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初步建立起“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部门统计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特别是省工商局积极支持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与动态维护工作,大力推进“个转企”工作,及时提供省政府主要指标地区分类比较所需的统计资料,协助统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各部门根据《浙江省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省级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要求,积极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七)统计法制建设继续深化

加强统计立法工作,研究起草《浙江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办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组织开展《统计法》和《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知识竞赛,制作统计法制动漫宣传片,编印宣传资料,分级举办统计法制培训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以“企业一套表”、服务业统计、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等工作为重点开展统计稽查与专项检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报告、备案管理,对13起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稳步推进依法统计信用企业建设。

(八)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进一步加强统计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六个严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抓好机关“深化作风建设年”工作,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成效明显,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得到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惩防体系更加完善。加强统计文化建设,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联合开展了先进评比活动,评选出一批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与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联合举办全省统计系统庆祝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运动会,营造奋力拼搏、积极向上的氛围。各级统计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力量。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加强了统计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更加健全。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职称考评工作更加规范。加强统计干部培养,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拓宽培训领域,出色地完成了《浙江省统计系统2008-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任务。5年来,全省统计系统培训县局以上领导干部750人次,依托高校和国外培训625人次,组织县(市、区)统计业务骨干培训4284人次,组织统计职称和从业资格等继续教育培训29.8万人次,组织统计法制骨干培训9.5万人次,大幅度超额完成“51255”规划任务。

此外,人口普查工作在完成数据处理的基础上,进入资料开发运用阶段,完成研究课题75个,经过评审产生优秀课题报告29篇。统计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平台建设开始起步。统计科研工作不断加强,科研基地建设有序推进,目前已经建立了5个科研基地。统计课题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年完成省级应用类课题和学术类课题50项。《统计科学与实践》办刊水平不断提高,发行量进一步扩大。统计学会管理更加规范,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去年底,在全省700余家参评单位中,省统计学会被评为三家AAAAA级社会组织之一,实属不易。全省统计系统财务工作顺应财政改革,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统计中介机构加快发展,2012年全省新成立统计中介机构13家,省统计信息调查服务行业协会新吸纳团体会员8个。中介机构参与统计调查的项目不断增多。在行业协会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物价局下发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统计信息调查服务行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2〕293号),规范了统计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统计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也已出台,做好了行业自律工作。

回顾2012年,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统计工作难度加大的局面下,全省各级、各部门统计人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省统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统计工作呈现新面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省统计系统和省级部门统计工作者的辛勤奉献,也离不开老同志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省统计局,对全省统计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统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统计制度方法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深化统计改革创新;统计工作任务繁重与统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协调合作、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难度加大,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下降,统计数据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面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谋划思路,推进改革,破解难题,努力做好下一步的统计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