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16-20385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6-06-07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统计局2014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6-18 20:23

来源:

来源:省统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2014年以来,全省统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以“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科学统计、逼近真实”为导向,以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和深入开展“强基层强基础建设学习型服务型统计”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推动统计改革发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一)统计工作环境条件有新改善

齐抓共管统计工作的新局面基本形成。省领导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知识,各级党政领导日益关注和重视统计工作。夏宝龙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李强省长专门召集各市市长听取省统计局GDP核算知识介绍,对做好统计工作提出要求。省政府分管领导袁家军常务副省长、朱从玖副省长多次专题研究统计工作。省政府建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省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于2014年8月、9月分别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讨论通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重点任务和工作机制,研究通过浙江省经济运行和转型升级指标体系,对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提出明确要求。各市、县(市、区)统计局也普遍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协调制度。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得到加强,局队工作互促共进机制进一步健全。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效推进。自2013年开展“双强双型”专项行动以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地在基层统计人员力量配备和统计经费、办公条件保障等方面取得新的进步。在县(市、区)机构改革中,依据《统计法》,积极与各地党委政府沟通,努力确保县级以上统计机构独立设置。有的县(市、区)通过努力,增加了编制,充实了人员力量。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出台了《浙江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推进乡镇(街道)统计示范点建设,首批设立统计示范点24个,起到较好的示范效应。研究制定加强村(社区)统计网络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村(社区)统计人员劳动报酬制度。制定了《加强和规范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集聚区开发区园区加强统计工作。加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印发《浙江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指导意见(试行)》。加强统计从业人员上岗培训与考试工作,2014年,我省报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近2万人,报考《统计法基础知识》2.1万人。截至2014年底,累计持证人员达到22.33万人。

统计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实施网络改造,提升带宽,满足调查单位联网直报和各级统计部门统一在线数据处理的需要。完善联网直报平台功能,拓展业务应用范围,目前省节点的一套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共有12.67万家。《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率先实现联网直报,得到国家统计局的肯定。调查人员手持调查终端(PDA)开始应用于常规统计调查。建设同城异地灾备系统,对统计政务内、外网进行物理隔离,规范运维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推动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对全省县级以上统计系统开放,与省测绘和地理信息局建立了地图的专线连接,建立村级电子地图年度维护机制,实现与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的实时对接,加载了“浙江数据要情”、统计数据库和统计年鉴的部分数据,丰富了系统内容。

(二)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有新提升

高质量完成普查登记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经普办全力推动,全省近9万普查人员辛勤付出,圆满完成100万家法人单位和300多万家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登记工作。这次普查首次采用PDA进行现场登记,普查对象的空间定位、拍摄的证照、采集和上传数据,实现国家、省、市、县各级实时共享。为确保普查登记顺利推进,各地出台了登记进度日报制、风险防控预案制、分片包干制、专业全程负责制、巡查制等。恪守普查工作“六条红线”,没有发现普查数据受到干扰、篡改现象,是少数几个不被国务院普查办公室纳为督查的省份之一。

大规模严审严查数据质量。立足“实、细、严”思路,审核重心和关口前移,专业全程参与,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工作,包括层层增加审核条件、层层会审数据、严格现场再核查等。省级各专业在国家审核条件的基础上共增加91条审核条件,编制行业审核程序,保证了数据的真实可信,普查主要数据得到省级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省普查办于6月中上旬组成11个组对11个地区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结果显示,数据综合差错率较低,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全面启动普查资料开发工作。省经普办提前制定《浙江省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自行编写适用基层的《浙江省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培训简明手册》,于5月份分两期开展了有250多人次参加的资料开发应用培训。不少市、县也组织了资料开发应用培训,为经济普查早出成果打下基础。为保证普查资料的时效性,自行设计经济普查简要本表式,自主开发编印程序。第三次经济普查一号公报已通过国务院经普办核准,二号公报和三号公报已形成初稿。

广泛开展普查技术业务总结和研讨。省经普办在普查登记时就广泛发动各级普查机构结合实践开展技术业务研讨活动,征集了大量有价值的技术业务文章,从中精选出近70篇编印技术业务文集,并组织召开技术业务研讨会,交流第三次经济普查的经验和问题等。

(三)统计改革和业务基础建设有新进展

地区GDP核算更加科学规范。修订地区GDP核算下管一级实施方案,改进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完善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法。建立GDP数据质量评估制度,提高评估工作科学性、公正性,保持全省与各市汇总GDP总量数据的基本衔接,增长速度基本匹配,较好地反映了全省及各市经济发展的态势。修订核实全省和各市2013年度GDP数据。编制完成2012年浙江省投入产出表。

电子商务统计试点取得成效。认真开展电子商务统计试点工作。通过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做好网上零售交易平台统计工作,为测算和公布全国网上零售额数据提供重要依据。结合快递企业调查数据,完成全省不在库个人卖家比例和网上零售额测算。探索网上零售商品和服务分类,测算电子商务相关行业增加值。实施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并按月公布网络零售额数据。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完成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调查工作。指导各地推进区域特色电子商务统计工作。

重点服务行业统计监测进一步加强。指导相关部门完善“10+1”服务业重点行业的统计监测工作,完成年度发展报告。制定了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方案。指导省旅游局建立了乡村旅游统计制度。开展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等研究和测算工作。

改进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工作。围绕提高人口变动调查和劳动力调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制订完善5‰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加强调查业务指导,提高调查员业务素质,把好数据质量关,及时发布和深入分析解读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主要数据。

组织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选择宁波市北仑区、温州市洞头县为省级综合试点地区,其他市自主确定试点范围,基本做到试点面全覆盖。试点地区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有效组织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建立和完善能源气候和环境统计制度。完善全社会能耗总量核算方法,简化和规范了现有规模以上工业、全社会能源消耗季度测算统计制度,完善了市级能耗季度测算方法。率先在全国建立实施了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制度,完善了环境统计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制度。

统计科研管理和课题研究取得新成果。修订完善《浙江省统计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规范统计科研课题招标、立项、结项及经费支出等管理。推进统计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明确了浙江大学等5个研究基地的名称、特色及建设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统计课题研究工作,完成51项统计重大、重点、基地课题的立项工作和32项学术类及基地课题的结项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统计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汇编优秀统计课题成果,公开出版《数字的魅力》。面向长三角,办好《统计科学与实践》杂志。

(四)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有新举措

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浙江省统计系统数据质量管控规则》,对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控进行原则规定,明确10个统计专业数据质量管控流程(框架)。制定《一套表企业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流程》,使源头数据采集报送流程更加规范。组织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清理和废止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文件和规定,清查冒名报送和指令报送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统计代理行为,取得良好效果。

抓好新增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加强统计调查单位的入库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做好月度和年度“一套表”单位审核申报工作。开展评估和实地核查,保障申报资料真实性、一致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审核认定情况通报频率。全年共向国家局申报单位2768家,国家审核通过率为96.7%。年度第一次向国家局申报新进入和变更相关指标的单位5069家,申报退出的单位4932家,国家审核通过率分别为96.6%和99.7%。

解决调查对象漏统低估和虚报多报问题。把开展日常统计稽查作为促进企业真实准确填报数据的重要手段,加强对重点企业和数据波动较大企业的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引导督促企业实事求是填报统计数据。加强对投资、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省局对季度投资完成额增幅列前三位的市开展投资数据实地核查,全年共检查了7个市17个县(市、区)288个项目,检查结果作为核定数据的重要依据,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各市县大多也建立了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制度,有效促进了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根据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要求,全省统计系统制订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了行政权力和责任。加强统计普法工作。通过开展《统计法》纪念日活动、《统计法》知识竞赛、举办统计普法培训以及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等形式,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建立了《浙江省统计工作约谈制度》,对统计检查中发现的统计数据存在比较严重问题的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和统计局负责人进行提醒、警示、诫勉谈话。大力推进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我省已有7个市69个县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加强统计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公开多种举报渠道,依法严肃查处群众举报案件。2014年全省统计系统办理统计违法案件1599起,办结1572起。省统计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省政府2013年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五)统计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工作得到加强。制定实施浙江经济运行与转型升级指标体系,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经济运行的“形”和“势”。目前,该体系由六大领域近200个指标构成。以该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浙江数据要情》按月编印,供省领导、省直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市主要领导使用。配合省委组织部修订完善《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配合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制订经济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由省委办印发实施。省局《关于“调整各市粮食生产计划”有关工作的情况和建议》被省政府采纳,省政府对11个市粮食生产计划进行了调整。一年来,省统计局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统计信息226篇,统计分析109篇,统计专报62篇,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45次。省局全年采编并向国家统计局报送各类信息960篇,被采用442篇。

民生民意和专项调查以及各项监测评价工作硕果累累。全年组织开展民生民意调查47项,调查内容涉及法治浙江、“五水共治”、群众安全感、生态环境质量、社会道德环境、公共文化服务、民生问题、作风建设、政府为民办实事等方面,调查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次。组织开展企业发展环境、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全省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等7项专项调查,形成的调查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5次。组织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发展、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科技进步、自主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强县、重点发展区域、小城市培育试点、文化发展、民营经济、平安浙江建设、侨情基本情况、残疾人状况、人才资源、粮食生产、循环经济、企业景气、扶贫开发、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评价,发布相关监测评价报告。

为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建成浙江统计数据库及移动客户端,2014年9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了专题新闻发布会,数据库和移动客户端正式上线向社会公众开放,目前浙江统计数据库约有40万个数据,能基本满足社会公众了解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需求。网上公开受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和统计咨询,提升了统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组织联网直报相关业务和技术培训,有效提升统计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通过联网直报门户网站、400电话等媒介,帮助解决调查对象在数据上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六)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新成效

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2013年下半年以来,省统计局和杭州、宁波市统计局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深查“四风”问题,边查边改。建立省局领导联系基层统计局制度,及时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为加快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局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办事程序、严格经费支出、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等等方面,制订和修订完善管理制度40余项。 2014年全省其他市、县(市、区)统计局参加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系统党员干部以强烈的责任感、务实的作风和自觉的行动,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积极的思想成果、工作成果和制度成果,全系统干部的精神面貌、服务意识、工作效能、行为规范、干群关系和内部管理等各方面都得到较大改观,实现了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预期目标。“四风”问题明显转变,治理文风会风,大力精简文件简报,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大幅压缩“三公”经费等成效明显。

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层级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加强了统计行风建设,省统计局与各市统计局签订了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利用一套表平台开展了由数万家联网直报企业参与的《统计行风满意度调查》,及时梳理问题,落实整改,统计行风进一步改善。多形式开展干部警示教育,省局党组作出干部必须遵守的“六条纪律”规定,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及时认真核查处理各类违规行为线索。及时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加强审计监督,2014年省局实现内部审计全覆盖,按照“三年全覆盖、一次审三年”原则,开展了部分市县中央级经费的审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省局作出对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审核的决定。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压缩数据审核自由裁量空间,严防以数谋私。

同时,适应统计中心工作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在线政务服务,内部政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舆情引导、统计教育、学会协会等工作。《浙江通志·统计卷》编撰也进展顺利,已经进入长卷编纂阶段。

在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我省统计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认可,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统计调查对象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全省统计工作者奋发有为、无私奉献的结果。我代表省统计局向广大调查对象和理解、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统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