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2013年主要工作规划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15-20352 | 主题分类: | 统计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5-07-21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15-20352
统计
省统计局
2015-07-21
浙江省统计局2013年主要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20-06-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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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一、面对新形势,精心谋划未来一个时期我省统计工作思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今年国际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充满变数,世界经济低速增长态势仍将延续,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明显抬头,潜在通胀和资产泡沫的压力加大,世界经济已由危机前的快速发展期进入深度转型调整期。从国际环境看,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基本判断没有变,但是其内涵和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面临的机遇,不再是简单纳入全球分工体系、扩大出口、加快投资的传统机遇,而是倒逼我们扩大内需、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机遇。从国内形势看,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筑底阶段的初期,回升基础尚不稳固,内生动力尚显不足,结构调整任重道远,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还大量存在,未来经济走向复杂多变、不容乐观。面对这样的形势,可以预见,今年统计工作任务仍将十分艰巨而繁重。
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两个翻番”的宏伟目标,为我们统计工作指明了方向。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了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和“四个翻番”的目标,也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12年,浙江人均GDP突破一万美元,接近高收入国家和地区的最低标准,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机遇期。面对新的发展阶段,统计工作必须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要求,努力做到与“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相适应,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相适应。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富”现代化浙江总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靠科技,坚持依法统计,坚持服务提升,努力实现统计制度科学化、统计方法现代化和统计服务多元化。
(一)统计制度科学化
统计制度科学化的目标:一是力求统计制度全覆盖,为统计服务“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统计制度基础;二是要加强部门间协调,突出统计制度的整体设计,明确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间“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统计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统计的整体合力。三是要力求统计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统一和规范统计分类标准,优化统计指标设置,力求既能反映科学发展成果,又能方便企业填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统计方法现代化
统计方法现代化的目标:一是要在统计调查中广泛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全面提升源头数据采集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统计调查数据的在线处理和传输,减少中间环节,积极推动统计生产方式变革和统计调查流程再造。三是统计数据开发手段的现代化,在统计监测、分析中广泛运用软件技术,提升统计监测、分析的时效与预判功能。
(三)统计服务多元化
统计服务多元化的目标:一是统计服务领域多元化。围绕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计服务领域要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二是统计服务对象多元化。统计工作既要为党政领导提供统计服务,也要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三是统计产品多元化。要在提供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有深度、有价值的信息、分析、监测、评价等材料,不断推出统计新产品与精品。
要实现上述思路和目标,必须紧密结合浙江发展实际,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着力深化制度改革,创新统计方法,夯实统计基础,强化统计管理,推进依法统计,提升数据质量,优化统计服务,使全省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呈现新局面。
二、2013年全省统计重点工作
2013年,全省统计系统要深入贯彻省政府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精神,按《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分解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意见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从统计设计管理、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统计基层和基础建设、依法统计、统计工作组织保障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制订时间表,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按照毛省长要求,今年年终省政府要召开7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现场会,我们一定要作好充分准备。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分析工作
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加强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提高分析的及时性、针对性、前瞻性和预见性,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贴心、可靠的统计服务。
一是突出监测重点,发挥监测评价的引领作用。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富”现代化浙江和“四个翻番”的具体目标,做好统计监测评价;围绕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等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及时反映四大国家战略举措推进过程中取得的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围绕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做好统计监测。
二是做好常规统计监测评价分析工作。要在做好经济运行动态分析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常规的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定期发布相关监测报告,积极探索开展消费者信心指数调查,为各个领域决策提供统计服务。根据政府关注重点,完善主要统计指标地区分类比较体系,指导各地做好主要统计指标分类比较工作。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与预测,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三是深化民情民意调查工作。以提升民情民意调查能力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民情民意调查,走高起点、有特色、有内涵的发展之路,积极打造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新品牌、新亮点。一是紧扣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发挥CATI调查优势,客观、公正地开展各类民情民意调查。二是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提升调查能力,加大民情民意调查信息的开发力度,拓展资料分析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调查手段的技术创新,尝试CATI、面访、网络调查等调查手段的整合。三是推进全省统计系统民情民意调查网络建设,加强民情民意调查工作的交流和培训,不断提升调查能力和工作效能。
(二)认真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大型调查工作
第三次经济普查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抓好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为普查工作创造有力的组织和物资保障。开展宣传动员,注重宣传实效,营造良好氛围。确定重点,着重抓好基本单位、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普查工作。科学设计我省的普查实施方案和细则。总结德清专项试点经验,组织开展省级和市、县两级综合试点,为正式普查检验方案、锻炼队伍。认真抓好业务培训,鼓励各地统计中介机构在普查办的统一指导下,参加经济普查工作。目前全省已有50家左右统计中介机构,曾在人口普查中发挥过重要作用。招普查员难是目前的一大难点,全省统计中介机构是一支现成的高素质队伍,要充分鼓励他们参与经济普查。认真做好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电子化工作,提升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为“三经普”打好坚实的基础。认真组织开展单位核查工作,科学进行单位界定和划分,采用创新手段采集普查相关数据。进一步强化各类统计台账等企业基础建设。积极配合工商等部门做好“个转企”、无证转有证等相关工作。
投入产出调查是宏观经济管理与决策的重要基础,对深入研究经济结构、制定政策及开展政策模拟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抓好投入产出调查的培训、宣传、填表和调查表的审核、上报各环节工作,确保投入产出调查基础数据质量,为编制高质量的全省投入产出表奠定基础。
(三)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进一步规范GDP核算。继续坚持核算牵头、专业联动、各负其责、下管一级的GDP统一核算体制。要在国家统计局2013年季度GDP核算方案和专业统计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修订、改进和完善全省GDP核算制度方法。要完善GDP核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强化部门之间、专业之间的沟通合作,拓宽GDP核算基础资料来源,加强基础数据匹配性、科学性、真实性的分析与评估。
深入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一是抓好组织协调,确保“企业一套表”并轨工作顺利实施。2013年是“企业一套表”全面并轨的第一年,要做好各专业、数据处理、名录库管理及相关部门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认真梳理并轨实施中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二是做好统计制度修订工作。进一步研究解决专业统计制度与“企业一套表”制度的衔接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统计与编制、民政、质监、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合作,逐步实现部门数据的实时对接与交换,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的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对调查单位审核认定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审核认定材料,确保“应统尽统”。五是做好“企业一套表”的深化和拓展。拓宽一套表平台的应用范围,拓展“企业一套表”的实施范围。
推进分市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是十八大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各级统计局要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浙江省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分市县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分市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严格执行分市县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确保居民收支数据的真实可靠。加强数据评估,要着力研究解决数据的评估、衔接方法,探索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数据评估和发布的工作机制。积极对一体化数据进行解读,努力实现平稳过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规定,确保分市县数据与省级抽样调查数据的总体匹配。充分利用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做好统计服务。由于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实现难度大,改革力度又大,虽然我省开局良好,但困难还在后面,制度方法变化大,样本轮换快,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也可能下降。虽然牵头单位明确是浙江调查总队,但县级统计机构很多没有调查队,各地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这项工作。
研究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一是积极做好与国家制度的衔接,做到工作不乱,数据不断。二是根据经济形势发展的变化和需要,健全和完善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监测制度。三是修订完善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统计直报制度和数据处理系统。四是组织服务业统计改革创新试点。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地区进行改革试点,探索总结经验,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
提升政府统计工作合力。要根据省政府7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要本着政府统计一盘棋的思想,着力加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协调,政府综合统计要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研究完善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间的“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体制机制。要继续推进政府部门统计逐步由系统内统计向全行业统计转变,从业务统计向价值量统计转变。要研究建立对各部门统计工作的考核制度,纳入政府对部门的考核体系。
(四)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012年11月30日,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经济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是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
2012 年12月19日,李克强副总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调研座谈会上强调:“我们的经济发展应当实现一种‘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提高,经济的增长应当与收入增长同步。如果我们的GDP无法让人民群众的收入增长,那GDP增速再高,也是‘自拉自唱’,并不利于发展,也不利于稳定。”
毛光烈副省长在参加省统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时指出,统计工作的生命,统计人的职业操守,在于坚持求真务实。统计工作一定要坚持求真务实,否则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做到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是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讲党性的表现,如果说党性和职业操守不跟我们从事的工作岗位要求相联系,那党性就是虚的,就是空的。勇于讲真话、反映真实的数据,反映客观的情况,是我们必须要坚持的职业操守。
近年,统计数据质量受到社会质疑比较多,统计工作难度在加大,压力也在加大,面对困难,我们更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各级统计部门都要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千方百计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完善“企业一套表”工作机制,加强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开展多形式的统计执法检查,努力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努力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努力做到“以真实数据说话,为科学发展服务”。
(五)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企业一套表”软件平台建设。继续改进和完善现有平台系统的功能与性能,逐步向一套表以外的其他统计业务扩展和延伸。建设应用级同城灾备中心,保证数据生产系统连续稳定运行。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建设,提高在线数据处理能力和数据交换能力。各市要积极推进县乡联网,争取达到联网率100%;推进视频会议系统向县级全面延伸;实施市县机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信息系统综合保障能力。要进一步提升统计信息化应用水平。切实加强综合统计数据库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加载信息,丰富统计数据库内容;实施内外网站升级改造,整合信息,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加快统计电子台帐建设步伐,全面推进CA身份认证系统在联网直报中的应用。积极探索云计算、虚拟化、移动通讯、GPS卫星定位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集约化水平和统计生产效率。
(六)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基础建设
积极调整统计法制工作思路。统计法制建设要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推进统计体制机制改革和信用企业建设、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营造依法统计氛围来展开。统计执法工作要从检查报表扩展到数据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要继续开展统计巡查工作,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落实执行情况以及统计基础建设、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和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数据质量问题,开展对下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巡查。围绕重点专业和专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统计稽查和统计专项检查。进一步研究论证《浙江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浙江省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深化统计普法教育工作。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制机构人员的能力与素质。继续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着力加强对下级统计局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工作交流。
要着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各地要从增强统计力量、规范统计行为、强化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统计基础建设。省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考核办法的要求,总结各地开展基层基础建设的经验,制定县级和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要着力加强县以下统计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统计中介机构,经过2至3年的努力,力求达到各县(市、区)统计中介机构全覆盖。
(七)加强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浙委〔2012〕133号)和《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统党组字〔2012〕25号)精神,着力加强作风建设。着重从改进调查研究、加强会议管理、切实改进文风、进一步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加强作风建设。省统计局党组经过多次研究,近期将出台《浙江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改进作风取得成效。请各地、各部门加强对我局工作作风的监督,促进我局工作作风转变。
结合省委巡视意见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制定《2013-2017浙江省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继续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统计文化建设,营造求真务实、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建设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开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统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多出统计科研成果,继续办好《统计科学与实践》杂志,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