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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15-20350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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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15年重点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20-06-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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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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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立足“三个提高”,突出需求导向、质量导向、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为省委省政府提供精准的统计服务

及时分析把握经济运行的“形”和“势”。2015年经济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要及时调查了解和分析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同时,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基期年,还要做好“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执行情况评价和“十三五”主要经济指标分析预测工作。优化统计监测评价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对各市党政领导的实绩评价工作。组织开展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的统计分析研究。围绕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整合优化现有各类统计监测评价项目。根据形势发展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监测分析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民生民意调查。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民生民意调查,拓宽调查服务领域,探索多种调查手段的整合,健全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体系,提升调查数据分析水平,加大12340调查热线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民意调查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加强快速专项调查。紧扣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以及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快速专项调查,积极探索建立快速反映经济社会各领域变化情况的专项调查机制,创新调查方式,进一步发挥统计专项调查的职能作用。

(二)做好国民经济核算与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工作

做好以GDP核算为重点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实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4)》,完善地区GDP核算制度,进一步改进第三产业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GDP相关基础数据质量评估,提高GDP数据与主要宏观指标的协调性和匹配性。进一步做好所有制经济、海洋经济、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等产业增加值核算。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国家试点。积极推进投入产出模型应用研究。配合做好地区GDP国家统一核算改革有关准备工作。

建立健全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培育发展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制造等七大产业的部署,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统计监测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统计监测。配合省经信委组织开展对各市、县(市、区)信息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评价。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企业认定工作,分析比较行业加权法和企业法的统计结果,探索建立以企业法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

(三)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改革完善就业和人口统计。把劳动力调查范围扩大到全省11个市,增加调查内容,完善统计分组,规范调查过程,全面采用手持电子设备采集数据,为统一使用和发布调查失业率数据打好基础。认真做好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化统计工作,科学评价我省城镇化质量和城镇化进程。

扎实推进投资统计改革。2015年投资统计新老制度同时运行,2016年正式运行投资统计新制度。2015年仍将发布老制度的投资统计数据,新制度试点数据将作为2016年对比的基数。投资统计改革涉及所有“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涉及很多部门和专业,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组织、协调和落实,为2016年正式实施新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做好能耗总量核算改革。研究建立能源供应端统计制度,开展能源生产销售统计。加强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数据及季度全社会能耗数据审核评估,确保全省与各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的基本衔接,实现省与市的能耗总量衔接。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全国统一核算分地区能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制度,完善环境统计制度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做好服务业统计由季报转为月报工作,开展服务业生产指数和经营效益指数研究和应用。加强重点行业统计监测工作,为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提供统计服务。加强统计局与调查队的分工合作,共同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

扎实推进创新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创新调查,加强调查数据的分析应用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我省制定、调整和完善创新驱动政策提供客观科学依据。

深化电子商务统计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统计,进一步搞清搞全我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及结构。逐步完善全省不在库个人卖家统计工作机制,探索研究分市、分县不在库个人卖家统计方案,真实反映电子商务背景下我省消费品市场发展情况。

(四)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全力抓好新增单位申报入库工作。各级统计部门、各相关专业都要认真负责,分工落实,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新开工的规上、限上企业信息,既要单位抓全,又要资料齐全,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入库,努力提高申报单位的通过率,及时纳入规模(限额)以上统计调查范围。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利用第三次经济普查成果,全面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对联网直报单位进行核实和比对。加快实现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的实时共享,加强名录库的日常维护更新。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提出我省贯彻落实的意见,以省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平台,推动建立省级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业统计业务规范。严格执行《浙江省统计系统数据质量管控规则》和《一套表企业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流程》,规范企业数据报送行为,强化制度约束。建立统计上诚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适时公示统计诚信企业和企业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严重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加强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继续落实投资数据质量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制度,推动其他专业和各市县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业务指导、联审辅导和日常检查,努力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五)抓好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

认真做好“三经普”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做好普查数据公报的发布工作。结合浙江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利用可视化技术手段全方位、多角度、生动直观地展示“三经普”数据成果。完成“三经普”简要本和《浙江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年鉴》的编印。组织全省统计系统、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等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深入挖掘普查资料的价值,多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成果,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用。

谋划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结果将全面反映近十年来“三农”的新变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新成就。2015年是农业普查的准备阶段,各级统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机构组建、经费预算和人员组织等各项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实现“三个全部”的目标要求,结合各专业统计的业务需求,稳步拓展联网直报的业务应用范围,完善联网直报系统,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统计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平台等信息系统的研究,制定运营维护规范,确保核心业务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实施省局局域网升级改造,启动建设涉密信息网络系统,强化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和管理,为统计数据和重要信息系统提供有效的安全防护。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级统计机构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基层统计人力、财力、物力保障。要确保市县级统计机构的独立单设,《统计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统计机构,各级统计机构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汇报,不要被国家统计局抓作违反《统计法》的典型。切实落实《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深化乡镇统计示范点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统计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和落实村(社区)统计人员劳动报酬制度。

加强统计教育与培训。研究制订统计干部和统计从业人员培训规划,明确目标和工作载体,努力形成务实有效的工作机制。省、市、县局要合理分工,省统计局要加强对各级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市、县统计机构要加强对同级部门、乡镇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使培训工作更有实效。

要继续做好统计科研工作,编辑好《统计科学与实践》,按计划做好《浙江通志·统计卷》编撰等工作。

(七)大力推进依法统计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全面部署,会议审议通过的决定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纲领性文件,也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加快建设法治统计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坚决贯彻全会精神。

加强地方性统计法规修改和制定工作。2015年国家将出台《统计法实施条例》,我省将据此做好地方性统计法规配套修改和制定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

深化统计普法。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统计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平台,大力宣传《统计法》,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严肃统计执法。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坚决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认真做好重大案件约谈告诫和通报曝光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级统计机构的依法行政行为,加强层级监督,完善法制工作评价机制。

(八)进一步做好服务基层和服务社会公众工作

基层统计部门是政府统计系统的基石,调查对象是统计部门的衣食父母,社会公众是统计服务的重要对象,必须全面加强服务基层服务调查对象服务社会公众工作。

努力做好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工作。要加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加强省级部门协调,加强数据共享,减少重复统计;要加大统计执法,取缔未经审批的非法统计报表;要努力实现系统内各专业基础数据共享,减少指标重复;要加强与地方领导沟通,帮助基层化解考核带来的统计工作压力;要加大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支持,更好地保障基层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完善浙江统计数据库和数据浙江移动客户端系统。完善数据库内容,确保数据及时发布,进一步改善客户端系统的用户体验。做好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对接,配合省政府信息中心开发拟涵盖省、市、县三级的经济运行监测系统,分步实施,着力打造集成各级政府部门统计信息的服务系统。

努力服务统计调查对象。继续指导和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优化完善《一套表企业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流程》,规范联网直报400呼叫中心的服务,丰富联网直报知识库,增强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网站功能,为调查对象提供联网直报填报流程和问题解答。

(九)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建设廉洁统计,为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各级统计机构党组要切实履行好统筹谋划部署、完善制度机制、坚决惩治腐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选好用好干部、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作风建设、支持纪检工作等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二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认真组织协调、深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案件、加强责任追究、树立良好形象等监督责任。要敢于监督,当包公、唱黑脸,严肃查办各种违法违纪案件。要善于监督,力求抓早抓小,努力钻研业务,成为行家里手。打铁还要自身硬,各级纪检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新理念,切实履行好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督办重要案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等责任。党组其他成员作为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监督等责任。各机关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也同样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求,完善落实机制、报告机制、考核制度、成果运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是加强学习,明确是非界限。要多形式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大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学习宣传,让纪律和制度规定内化于心,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和判断是非的能力。二是严格自律,努力做到“三严三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应作为我们的行为准则加以遵循。要进一步端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从思想上解决问题,让“严”、“实”二字在心里落地生根。三是惩防并举,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坚持从高从严从紧要求,落实廉政谈话和提醒制度,多做拉拉袖子、拍拍肩膀提醒警示的工作。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断完善防控制度和措施,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坚持有线索必查,坚持抓早、抓小,决不能将苗头性问题酿成案子,将小案子拖成大案子,努力确保全省统计系统不发生廉政案件,不发生因违反作风规定被查处和被通报的事件。

严格落实正风肃纪各项要求。一是严守各项纪律。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实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六条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规矩不放松,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肃党内生活。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切实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提高决策管理的透明度和科学性。要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以严格的组织生活为载体纯洁干部队伍。要严格干部管理,加强干部党性锻炼。三是不断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多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接地气,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并及时总结整改措施落实的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升到制度层面,形成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制度,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四是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而这些问题往往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极为深刻,可谓入木三分。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个干部都要对照检查,我们单位和我们自身有没有这种情况,没有的要防微杜渐,有的要坚决自我整改。要大力弘扬讲大局、敢担当、重团结、比奉献的精神,切实端正统计系统行风,营造风清气正、团结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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