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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18-20569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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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见成效 绿色浙江展新貌——改革开放40年系列报告之二十二

发布时间:2018-11-2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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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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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浙江高度重视资源环境问题,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治水治气治违治废治土治城治乡,探索出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显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美丽浙江取得明显进展。

一、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历程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起步阶段 (1979-2000年)

上世纪80年代初,省委、省政府按照“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统一”的战略方针,逐年提高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率,新污染源控制工作明显加强。同时,积极尝试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有计划发展新的工业生产门类,特别是发展耗能少、污染少、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和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坚持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并重的方针,竭力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两难选择中,浙江始终坚持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必要时宁可牺牲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1988年,浙江关停258家电镀厂、15家印染厂,实施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倒计时“零点行动”;1999-2000年重点实施“一控双达标”工作,依法关停污染严重企业2567家,2.2万多个工业污染源达标率为99.8%。上世纪90年代以后,浙江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增强环保意识,治理环境污染,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逐步改善生态环境”,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要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色”工程,重点治理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把污染治理工作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来抓。

改革开放初,浙江逐步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1981年4月,成立省环境保护局,全面负责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1997年成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全面协调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工作。在实行环境管理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管理制度之后,又探索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推进污染集中控制和对污染源推行限期治理等制度和措施。1992年,环境保护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环境保护制度基础不断健全。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进程加速阶段 (2001-2008年)

进入新世纪后,浙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进程明显加快。2002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时提出,要“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绿色浙江’为目标,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3年,是浙江绿色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提出“八八战略”决策部署,建设生态省,誓用20年左右的时间打造山川更秀美、人与自然更和谐的“绿色浙江”,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成为全国第5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当年发布了《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生态省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八八战略”,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2005年,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全面启动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生态省建设的中心环节,同年,在浙江安吉余村考察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安吉于2006年6月创建全国第一个生态县。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的带领下,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进程全面加快。

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紧密结合浙江实际进行一系列的理论创新,逐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建设理念。“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早抓事半功倍,晚抓事倍功半,越晚越被动”,“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财富”,“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浙江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取得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成就。至2008年末,浙江累计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县、4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6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138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

(三)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进程持续深化 (2009年至今)

10多年来,在“八八战略”的指引下,浙江省委、省政府秉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不懈、循序渐进、持续深化。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六个更加”目标,其中之一就是“环境更加优美”,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化人居环境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坚持生态立省方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作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重要任务,提出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作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决策部署,提出要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的美丽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美丽浙江等“六个浙江”建设,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

浙江不仅在发展战略上秉承并不断深化“八八战略”思想,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还不断细化生态文明建设具体举措,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方案,取得显著成效。不断强化环保“811”行动、美丽浙江建设“811”行动,大力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大花园”建设谋划,人居环境治理久久为功,探索出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向天更蓝、山更绿、地更净、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目标迈进。

二、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成就

(一)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较高。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4%,42%的钢、46%的铜、59%的铝和 62%的锌均来自废旧金属再生利用,纸张循环利用率达80%,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节能降耗成效显著。2017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21030万吨标准煤,自1990年以来年均增长7.9%,比同期GDP增速低4.3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0.42吨标准煤(2015价),能耗水平居全国前列,比1990年下降65.3%,“十一五”和“十二五”时期均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水资源得到有效节约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五自”水库工程等,供水能力大幅提升,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建立,2017年用水总量179.5亿立方米,比2000年的201亿立方米明显减少,人均用水量317.3立方米,比2000年减少27.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00年分别下降88.5%和86.8%,中水回用、海水淡化、雨水利用等其他供水量占供水总量的比例从2013年的0.6%上升至2017年的1.1%,用水效率大幅提升。我省在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已连续多年获优秀等次,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坚守耕地红线,2017年,全省耕地面积198.2万公顷,保持基本稳定,基本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坚持以亩均论英雄促转型,建设用地面积131.2万公顷,自2000年以来年均仅增长3.1%,比同期GDP增速低7.5个百分点;全年实施垦造耕地项目1772个,新增耕地16.1万亩。

(二)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显现

坚定不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治水治气治土工作,推进污染减排和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开展“五水共治”、治气治霾、治污减排等一系列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成效持续显现。环境治理投资和治理力度明显加大。2017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 (环保)239.5亿元,比2013年增加5.6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36.9亿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各类生态环保补助资金1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全年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8686台,累计淘汰改造4.5万台,县以上城市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在顺利完成“十一五”和“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2017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41.9、6.7、19.1和21.1万吨,比2015年下降9.10%、9.97%、15.20%和9.90%,均超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废弃物处理水平明显提升。2017年新增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能力108万吨,形成730万吨的年利用处置能力;全面完成产废单位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存量清零”行动,累计清理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13.9万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94%、99.99%和91.92%。

(三)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坚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2003年启动了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乡村秀美河川,完成农村河道整治3万余公里,农村水环境显著提升,重现了小桥流水的江南水乡风貌。创建评定160余个省级生态河道示范工程,在全国率先吹响了生态治河号角,中小河流等河湖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全省221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2.4%,无劣Ⅴ类水质断面,与2013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8.6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12.2个百分点,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的断面比例上升18.6个百分点;水库水质总体优良,主要为II类水;八大水系水质良好,钱塘江、苕溪、瓯江、飞云江、曹娥江、椒江等重点水系的Ⅰ~Ⅲ类断面比例均达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3.4%,比2013年上升9.7个百分点。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69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35个达到《环境控制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比2015年增加22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39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6.1%;空气质量优良达标天数比例为82.7%,比2013年提高14.3个百分点。土壤污染明显下降。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分别为417.0和23.4千克/公顷,比2002年下降7.2%和25.1%。海洋环境有所改善。一、二类海水占32.1%,比2015年提高7.1个百分点。

(四)自然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高度重视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大力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小城镇环境整治和谋划“大花园”建设,自然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自然生态环境较为优越。2017年全省县域环境状况等级为优的县(市、区)为59个,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3.7%;森林覆盖率为61.2%,比2004年上升3.8个百分点,居全国第四位,已有12个国家森林城市,占全国总数的10.2%;自然保护区面积从2000年的13.2万公顷上升至2017年的21.5万公顷,其中省级以上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8个;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从2000年的211.7万公顷增至2017年的375.0万公顷。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17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8%,比2006年提高5.3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51平方米,比2006年增加3.72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95.0%,比2006年高33.5个百分点,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9.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8.6%,比2000年提高34.9个百分点,近几年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近100%。生态创建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5市、县被命名为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安吉、湖州、衢州被命名为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两项数量均居全国第一,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市2个,国家级生态县39个。

(五)绿色生活方式逐步形成

通过持之以恒的环境整治行动及“生态日”等活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理念渐入人心,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逐步实现,全社会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绿色出行渐成主流。2017年,城镇每万人口公共交通客运量111.5万人次,比2013年增长7.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5.3万辆,比上年增长87.6%。垃圾分类集中处理体系基本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和96%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9%以上。绿色建筑方兴未艾。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重达92.6%。

回顾改革开放40年,浙江生态建设成效明显,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浙江将继续把生态文明作为千年大计,对标提质、标本兼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浙江打造成为全域景区化的大花园,共建共享“诗画浙江、美好家园”。

(能源环境处  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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