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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18-20523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8-01-31
文  号: 有 效 性:

2017年浙江省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8-01-3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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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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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17年浙江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11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共抽取 1300个村级单位为调查小区,调查人口30余万人。现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全省2017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5657万人,与2016年末常住人口5590万人相比,增加67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3846.8万人,农村人口为1810.2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68.0%,与2016年相比,上升1.0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897.4万人,占总人口的51.2%;女性为2759.6万人,占总人口的48.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比2016年下降0.3个点。 

四、年龄构成 

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63.7万人,占总人口的13.5%;15-64岁的人口为4157.9万人,占总人口的73.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735.4万人,占总人口的13.0%。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69.2万人,占比为18.9%。2017年常住人口总抚养比为36.1%。 

五、自然增长状况 

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为67万人,死亡人口为31.3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35.7万人。出生率为11.92‰,死亡率为5.56‰,自然增长率为6.36‰。与2016年相比,出生率上升0.7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04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上升0.66个千分点。 

六、各市主要数据 

地 区

年末常住人口

出生率(‰)

死亡率(‰)

城镇化率(%)

(万人)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全 省

5657

5590

11.92

11.22

5.56

5.52

68.0

67.0

杭州市

946.8

918.8

12.5

11.1

5.1

5.1

76.8

76.2

宁波市

800.5

787.5

10.0

9.7

4.8

4.7

72.4

71.9

温州市

921.5

917.5

13.7

13.2

5.0

4.9

69.7

69.0

嘉兴市

465.6

461.4

11.7

11.3

5.8

5.8

64.5

62.9

湖州市

299.5

297.5

10.4

9.5

6.7

6.9

62.0

60.5

绍兴市

501.0

498.8

9.2

8.6

6.4

6.5

65.5

64.3

金华市

556.4

552.0

13.3

12.4

5.7

5.6

66.7

65.7

衢州市

218.5

216.2

12.6

11.3

6.5

6.5

55.7

53.7

舟山市

116.8

115.8

9.7

9.3

6.2

6.1

67.9

67.5

台州市

611.8

608.0

12.6

12.1

5.8

5.6

62.2

61.3

丽水市

218.6

216.5

12.8

11.8

6.1

5.9

59.7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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