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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17-20448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7-02-08
文  号: 有 效 性:

2016年浙江省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7-02-08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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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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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以2016年11月1日零时为时点,进行了全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11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共调查人口30余万人。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的全省2016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5590万人,与2015年末常住人口5539万人相比,增加51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3745.3万人,农村人口为1844.7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67.0%,与2015年相比,上升1.2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867.7万人,占总人口的51.3%;女性为2722.3万人,占总人口的48.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3,与2015年的105.5相比,下降0.2。 

四、年龄构成 

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49.1万人,占总人口的13.4%;15-64岁的人口为4186.9万人,占总人口的74.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54.0万人,占总人口的11.7%。与2015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个百分点。 

五、自然增长状况 

2016年,全省出生人口为62.4万人,死亡人口为30.7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31.7万人。出生率为11.22‰,死亡率为5.52‰,自然增长率为5.70‰。与2015年相比,出生率上升0.7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0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上升0.68个千分点。 

六、各市主要数据 

年末常住人口

(万人)

出生率(‰)

死亡率(‰)

城镇化率(%

2016

2015

2016

2015

2016

2015

2016

2015

 

5590.0

5539.0

11.22

10.52

5.52

5.5

67.0

65.8

杭州市

918.8

901.8

11.1

10.6

5.1

5.2

76.2

75.3

宁波市

787.5

782.5

9.7

9.1

4.7

4.5

71.9

71.1

温州市

917.5

911.7

13.2

12.5

4.9

4.9

69.0

68.0

嘉兴市

461.4

458.5

11.3

10.5

5.8

5.9

62.9

60.9

湖州市

297.5

295.0

9.5

8.7

6.9

6.9

60.5

59.2

绍兴市

498.8

496.8

8.6

8.2

6.5

6.5

64.3

63.2

金华市

552.0

545.4

12.4

11.3

5.6

5.6

65.7

64.5

衢州市

216.2

213.3

11.3

10.5

6.5

6.7

53.7

50.2

舟山市

115.8

115.2

9.3

8.2

6.1

6.2

67.5

66.9

台州市

608.0

604.9

12.1

11.5

5.6

5.5

61.3

60.3

丽水市

216.5

213.9

11.8

11.2

5.9

5.9

58.0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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