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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16-20384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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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15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6-06-07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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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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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统计局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从严管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统计支撑和服务保障。

(一)扎实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统计数据比较好地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和转型升级进程。

大力推动各地各部门抓好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工作。省局领导每季带队到各地调研指导统计工作,促进基层搞准搞实基础数据。通过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省委省政府目标管理机制,推动部门落实统计工作职责任务,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多数市县都建立了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地统计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宣传科学统计理念和统计制度方法知识,推动了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这方面,温州市统计局的力度较大。

抓好名录库入库更新工作。上下协力抓“四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利用“三经普”数据对名录库进行全面更新。龙湾区统计局开展的行业代码智能编码试点,得到国家统计局的充分肯定。衢州市统计局建立了反映结构调整的分析系统,及时收集相关部门的规划、项目谋划、招商引资等信息,准确及时地做好单位申报等工作。完善城乡划分标准,健全统计分类标准体系。

积极参与国家统计局专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反映我省发展实际。精心组织GDP核算工作,积极反映GDP核算中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努力从制度方法层面保障我省发展实际得到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积极参与全国能源统计改革工作,在国家和省级能耗总量衔接中,较好反映我省的实际状况。推进与阿里巴巴等网络平台的常态化合作,积极向国家统计局反映和争取不在库个人卖家网上零售额尽早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统计监测体系、义乌市县域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统计试点方案得到国家统计局批复后已开始实施。嘉兴、台州等市也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研究,取得了有益的成果。

认真做好普查和重点专项调查工作。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很多创新性工作得到国家统计局的肯定和推广。抓好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等工作,并首次利用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公报及分市汇总数据的可视化展示。部署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宣传、预算编制和物资准备等工作。认真做好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改革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企业创新调查工作。

围绕搞准搞实源头数据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展乡镇统计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很多市县进一步加大了统计组织体系建设的力度,完善县、乡镇、企业三级统计工作制度,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乡镇和村居社区的统计职责、人员保障和工作制度等都得到进一步落实,企业上报数据行为进一步规范。金华等地统计局还创新开展对企业基础数据协调性的评估,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数据。

加强统计信息化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实现“三个全部”的目标要求,稳步拓展联网直报的业务应用范围,完善联网直报系统功能。及时加载统计数据库数据,为专业间数据共享和跨部门跨系统数据交换提供信息化保障。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信息安全。

(二)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比较好地促进了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

做好省委省政府考核督查工作的统计支撑服务。抓紧做好、及时提交11个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结果和评价报告。积极参与制定26县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建立了26县一套表数据平台并按月加载。进一步完善15个省级产业集聚区综合考核制度,规范集聚区数据采集和审核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按月公布工业、投资、出口、高新园区等主要指标排序。

建立七大产业、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制度,改革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建立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发布相关数据和分析,还建立了信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价工作。研究建立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制度,推动各地开展统计调查监测工作。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由行业法改变为以企业法为主,可以更加客观反映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

积极开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领域的统计监测评价工作。认真做好低收入农户增收监测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以及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做好粮食生产监测工作。构建县域全面小康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试算。开展工业强县、信息化发展水平、服务业经济效益、开发区(园区)统计监测。对全省、各市和县(市、区)开展统筹城乡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测评价。对全省54个县(市)和7个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评价。对全省和各市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继续开展科技进步、文化发展、妇女儿童发展综合评价。

认真开展各项民生民意调查和专项调查。开展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生态环境)、临时救助、社会道德环境、民生改善、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四张清单一张网”、“五水共治”、企业发展环境、城市治堵等民生民意调查和专项调查,为省委省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决策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三)深入开展经济运行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服务,比较好地满足了决策管理需求。

各地统计局在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和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服务方面,有很多创新性做法,取得较好成效,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仅省局就向省领导报送统计专报67篇、统计分析106篇,统计信息207篇,得到省领导批示65次。

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定期开展经济发展形势调研活动,及时分析掌握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季度经济分析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正确分析判断形势提供了重要基础,月度和专项分析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预警。

加强对经济社会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研究。开展“十二五”时期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系列评价分析工作,对“十三五”时期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了测算、分析和预测。完成反映转型升级、结构优化、有效投资、居民服务消费、劳动力供给预测、社会救助、投入产出等方面情况的专题分析研究报告。加强统计科研,面向社会招标立项课题57项,取得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

及时为省领导和省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服务。每月及时编报《经济数据要情》、《工业数据要情》、《统计数据月报》等统计资料。根据领导要求及时提供有关统计指标数据和分析测算材料。根据省有关部门的需求,做好统计数据资料提供和定量目标测算等工作。开拓统一架构的区域数据服务载体,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加载2010~2015年省、市、县三级“浙江省经济运行与转型升级主要指标”数据。

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浙江统计信息网、统计数据库、数据浙江移动客户端等平台更加完善,《浙江统计年鉴》及时加载在浙江统计信息网上便于公众查阅。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站式”网上审批。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运行态势,引导社会预期。主动发布经济社会发展公报,为社会公众提供数据解读和统计咨询服务。

(四)创新开展统计数据审核监管方式“三位一体”改革,比较好地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

以国务院和省政府推动简政放权改革为契机,开展了统计数据审核监管方式改革,由事前评估审核转变为事后数据质量核查、执法监管和服务“三位一体”,切实防止出现影响浙江求真务实整体形象的统计弄虚作假事件。

首先是简政放权。省统计局根据基础数据核定各市数据,建立健全依据基础数据核算核定各地数据的工作机制,基本消除了省级层面的数据审核自由裁量空间,促进数据审核权力和责任双下沉,促使各地眼睛向下抓好抓实基础数据。

其次是加强服务。加大对企业和基层指导服务的工作力度。一方面,履行告知警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在联网直报平台发送提示、书面告知等形式,提高企业依法上报数据的意识,依靠千家万户统计调查对象来保障数据质量。另一方面,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和业务能力。

再次是加强事后监管。坚持依法治统,以法治手段防止调查对象虚报、瞒报、漏报。按照省领导主动查、认真抓的要求,加大数据核查和依法查处的工作力度。投资、工业、能源等专业对500多家企业或投资项目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将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移交有关市县局处理,省局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对数据质量问题突出的市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办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和国家统计局交办案件,避免和控制不良影响。各地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和依法统计工作,绍兴市政府专门出台统计工作问责办法、统计法治建设若干意见。宁波市建立网上行政执法、被执法企业回访等制度,在电台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舟山、丽水等市局主动开展核查检查,有效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全省全年共稽查、检查4627家单位,办结统计违法案件1171起,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此外,我们还积极推动一批重要的统计改革发展专项工作。积极向国家统计局争取,将湖州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列入国家试点。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开展编制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推动服务业统计改革,实行企业月度调查制度。积极开展投资统计改革试点。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开展“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调查。积极推动分支机构属地统计问题的解决。

(五)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和内部管理,比较好地落实了“三严三实”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为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要求列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统计舆情监控。

加强专题和经常性学习教育,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组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研讨活动,开展处以上干部党风党纪党规教育培训,精心组织“三严三实”各个专题学习研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通过开展自查、谈心谈话、内部审计、下基层调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按照即知即改要求及时整改纠偏。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印发《浙江省统计局违纪风险点提示》。

完善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省统计局在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公务采购等方面制定修订制度,全年制定或修订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党章党纪党规、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宣传,编印《浙江省统计局工作手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局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式、销项式的督办管理。全面推行“日志式”考核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选人用人机制。

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和调查对象的诉求。开展统计报表和监测评价项目清理工作,减少了23项统计监测评价项目,努力减轻基层负担。开展统计行风评议工作,在全省联网直报单位中开展统计行风满意度测评,在全省统计局系统首次开展对省局机关部门2015年度作风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满意度测评,并积极整改。

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紧盯公务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违规违纪苗头问题“零容忍”。

我们还注重抓好统计教育培训、对口支援、会计集中审核和财务管理、后勤保障、老干部服务等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一年来,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科学统计、逼近真实”的工作理念;必须坚持需求导向、质量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的工作方法;必须坚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总体布局;必须坚持从高从紧从严和落小落细落实的内部管理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确保践行“三严三实”形成氛围、形成自觉、形成保障,确保工作高效、干部安全。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全省统计工作特别是统计调查工作,都需要市县局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的重点难点主要在基层,工作量也主要在基层,全系统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浸润着基层同志的心血、辛苦和奉献。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系统上下齐心协力、努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代表省统计局,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也对广大调查对象和理解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统计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一些领域和地方数据质量还需提升,统计基层基础依然薄弱,基层工作负担仍然较重,党风廉政风险始终存在,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提升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一定要增强担当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努力推动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化解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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