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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10-3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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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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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统计局概括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起草有关统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地、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省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能源、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省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6.协助设区市党委管理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总统计师;负责管理设在各地的省属调查机构;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一管理县及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级和省级统计事业经费;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7.组织指导全省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省外交流与合作。

8.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浙江省地方统计调查局、浙江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浙江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浙江统计教育发展中心、浙江省统计研究与信息发布中心、浙江省统计学会、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以及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决算。

二、浙江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统计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12,526.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46.34万元,占总收入81.8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90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02.75万元),占总收入71.0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117.75万元,占总收入0.94%;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799.99万元,占总收入6.39%;其他收入425.86万元,占总收入3.4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3.72万元,占总收入0.35%。上年结转收入2,236.69万元,占总收入17.86%。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统计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9,729.3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3.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9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6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79.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94.51万元,项目支出3,955.64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2.01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157.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7.59万元, 主要用于法制建设统计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33.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局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2.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545.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1639.3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化、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372.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917.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抽样调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957.7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896.57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委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1.00万元,主要用于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7.36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21.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48.3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本类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2.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4.8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1.2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有关统计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有关统计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0.57万元,主要用于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96.07万元,主要用于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64.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8.2%。主要用于机关及局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统计技术业务访问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4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2.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2%。主要用于来浙指导、调研、交流统计工作的上级和兄弟省(市、自治区)统计等部门人员的接待支出。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622人次,共12.8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8.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28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局属浙江省地方统计调查局、浙江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5.8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4.88 万元,增长27.7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6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71.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670.2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局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7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局属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民生民意调查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07.50万元,实际支出107.50 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该项目实施后,通过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将民众最真实的想法反映给省委、省政府,架起社会公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沟通桥梁,为省委、省政府及其决策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民意依据。项目调查报告多次得到了领导的批示,并被多家主流媒体采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各类抽样调查工作的支出,包括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其他统计调查。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 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本类款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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