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浙江省统计局2009年主要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15-07-21 16:34

来源:

来源:省统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统计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提升统计能力为主线,深化统计改革,加强各项统计建设,努力提高统计服务科学发展和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

(一)进一步搞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省统计局要在巩固前期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布置落实好后续各项活动。要继续解放思想,认真制定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整改方案,切实将整改措施的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反映和解决整改措施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措施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学习实践活动将从今年3月份全面展开,要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县党委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上来,体现到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上来,体现到提高统计服务科学发展水平上来。

(二)积极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统计系统的厚望,是当前统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也是对统计队伍在关键时刻能否拉得出、冲得上、干得好、靠得住的一次重要考验。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深入开展统计分析和监测,为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和服务。进一步增加统计调查和分析频率,增强月度经济形势分析的针对性,更加及时跟踪经济形势变化,力求客观地反映我省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准确把握经济运行趋势,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节能降耗、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工业运行、价格走势、信贷动向、外贸出口、消费需求、劳动就业等状况和企业效益以及事关社会稳定的信息收集、研究和分析,反映和监测保稳促调、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及时为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形势分析监测报告和咨询建议。

继续做好民生指数编制工作。按时完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社会发展水平、科技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等统计综合监测评价。认真做好民情民意调查,进一步畅通百姓与政府沟通的渠道,使“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得民心”落到实处。继续做好为党政机关提供统计资料工作,提高为“两会” 服务水平。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开发整理,扩大统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更好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资料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强统计新闻宣传,进一步办好统计信息门户网站,提高《浙江统计》等各类统计出版物的质量。组织整理出版《浙江60年统计资料》,从统计视角全面总结和反映新中国成立60年来浙江的辉煌成就。

(三)全力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经济普查已进入最关键的登记阶段,能否获得高质量的原始数据决定着经济普查的成败。各级经普办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全力以赴打好普查登记攻坚战。加强对基层普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解决普查表填报过程中的问题。严格审核普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将差错消灭在数据录入之前。认真开展数据评估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着力提升数据质量。扎实做好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确保普查数据按时汇总、上报和发布。及时启动普查资料开发工作,充分发挥普查资料的使用价值。各级经普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指导、督促普查对象依法如实填报普查资料。任何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不得将普查取得的资料用于普查以外的其他目的。

同时,要积极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着手组建各级人普机构,研究制定人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省5‰人口变动、劳动力、“平安浙江”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工业企业成本费用、人才资源状况和境外来浙专家等各项调查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我省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去年吕省长在省统计局报送的《服务业统计和服务业比重情况分析》报告上批示:“明确分工负责的运作机制;深化统计工作的措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省统计局负责全省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今年全省要实施“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分步实施”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要对省级部门、各市和省统计局内部服务业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要对各市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按季通报和年度评价。因此,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浙江省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明确的职责分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夯实统计基础,充实统计力量,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切实有效推进本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按照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和方案,组织和实施统计调查,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统计单位做好基础台账建设,完善名录库和服务业数据处理系统,积极推行统计单位网上直报,促进服务业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逐步推进服务业调查数据与国民经济核算的配套和衔接,如实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及时反映服务业在全省经济保稳促调和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和成效。

(五)认真开展粮食生产统计监测工作。

粮食生产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为了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省委、省政府制定下达了实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通知,明确了职责分工。省统计局主要是“履行与粮食安全相关的统计监测职责”。针对现有分市粮食生产统计数据不能真正反映各地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省统计局经过认真调研,提出了以市为总体开展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从今年春季开始全面组织实施。届时以抽样推算数据作为省政府对各市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市级统计局要适当扩充样本,按照统一的方法推算分县(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市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涉及面广、工作质量要求高,是一项责任十分重大的工作,能否做到一次成功,既是对各级统计局统计能力的一次考验,也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因此,各级统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切实负起责任来,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调整充实必要的农业统计力量,严格按照监测调查方案要求,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六)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2006-2008年,我省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3.52%、4.18%和预计5%以上,但要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仍然相当繁重。2009年是我省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年。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能源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能源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准确地反映我省节能降耗成效。继续加强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基础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落实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完善并严格执行《地区能源平衡表编制方法》、《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法》和《地区能源消费总量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GDP能耗数据的核算和评估。在继续完善和实施GDP能耗公报等原有制度的同时,研究建立快速灵敏的预警预测体系,强化对节能降耗情况的监测与分析。

(七)不断深化制度方法改革。

在总结各地试行“一套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一套表”制度,并在全省逐步推广。对现有统计项目、报表、指标进行梳理,提出优化、精简、合并、取消的具体方案,切实减轻基层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的负担。开展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统计试点,研究建立省级循环经济发展指数编制方案。建立健全按人员岗位分类的工资统计制度,开展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工资统计制度研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统计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全省市、县资源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和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制度。完善我省海洋经济核算方法。继续开展所有制经济成份的测算与研究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各项统计建设。

扎实推进统计法制建设。以统计单位有关人员为重点对象,继续深入推进统计“五五”普法。结合《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第二次修改的《统计法》的出台,以及“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经济普查等统计中心工作,有重点地进行统计稽查和统计巡查。组织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积极配合做好修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作,认真做好《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的修改准备工作。继续加强统计执法稽查机构及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统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信息化建设,充分认识统计信息化是统计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组成部分,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扎实推进。继续完成统计信息网络扩建工程,推进邮件、CA论证等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初步形成一套覆盖全省统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加大联网直报推行力度,在主要专业领域逐步取消纸介质进度报表,实现通过网络直接报送。着力推进省统计局综合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统计数据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力争今年底初步建成,等条件成熟再向各市推广。

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完善统计标准,做好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的更新维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县级统计机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对县、乡镇统计机构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规范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统计业务流程各环节工作制度及各项管理和保障制度。加大对基层统计经费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支持增强乡镇(街道)统计力量,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进一步推进统计中介机构发展。

(九)进一步推动部门统计工作。

努力整合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资源,切实承担政府综合统计职责,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管理力度,从“管制度、管标准、管培训、管质量”上下功夫: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强化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和备案管理;加强对部门执行统计标准的监督管理;健全部门间资料交换制度,逐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服务,做好部门统计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对部门统计巡查,组织开展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努力建立“分工合理、管理规范、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的统计体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后,我们将适时召开省级部门统计工作座谈会,专门研究部署加强部门统计的具体措施。

(十)着力提升统计队伍素质。

2009年统计任务繁重而艰巨,统计部门责任重大。要完成各项统计任务,并不断提高统计服务科学发展和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关键是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努力建成一支无私奉献、开拓创新、能打硬仗的统计队伍。全省统计干部职工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努力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真正把思想观念和工作重点转移到服务科学发展和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发展上来。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谋大事、干大事、干成事、不出事。进一步倡导“学习型、研究型、奉献型组织”建设。继续加强统计人才教育培训,加大干部职工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力度,努力提高统计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使依法统计、坚持原则、严谨求实、保守秘密成为每一位统计工作者的自觉行动。继续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塑造统计部门求真务实、心齐劲足、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