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浙江省统计局2010年主要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15-07-21 16:30

来源:

来源:省统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经济形势十分复杂的一年。做好今年的统计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以及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各项工作部署,以“围绕三个提高、实施四大工程”为工作主线,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面对今年复杂的经济形势,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站在服务大局、服务全局的高度,始终坚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进一步把数据搞准搞实。要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参考依据。要进一步完善月度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制度,更加敏锐地从数据变化中发现规律性、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提高分析质量。要组织力量,加强调研,力求做到见势早、反应快、判断准、分析透、建议实。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投资、贸易等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的跟踪调查,密切关注进出口、税收、金融、房地产等方面情况,以及CPI、PPI等主要敏感指标走势,确保统计信息及时提供。要加大对全局性、战略性、宏观性的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县域经济、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生态文明、新型城市化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等专题深度分析和区域间比较分析。在做分析预判时,既要有坚定的信心,但又不能盲目乐观,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缜密分析,客观科学研判,及时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形势分析监测报告和政策咨询建议。

继续做好民生指数、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小康、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等各项统计综合监测评价。大力开展民情民意调查。认真做好为“十二五”规划编制提供统计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统计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大统计新闻宣传,办好统计信息门户网站,努力提高《统计科学与实践》等各类统计出版物质量。

(二)认真做好各项大型普查清查。

全力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动员、最大的战役,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预计我省需要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50万人。2010年11月1日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普查现已进入关键时期。各级统计部门都要把第六次人口普查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按省人普办的统一部署,抓紧制定工作规划和流程,开展各项普查专项试点,积极筹备普查物资,进行普查宣传动员,选调和培训普查“两员”,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户口整顿,以及搞好清查摸底等工作。切实做好入户调查登记工作。

努力做好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全面清查阶段,能否获得高质量的原始数据决定着资源清查的成败。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做好调查登记、清查数据录入、审核、分析和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

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后续工作。充分运用好经济普查所获得的翔实数据,努力提高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水平,让普查成果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

要继续认真组织实施5‰人口变动、劳动力、群众安全感满意率等专项调查任务,以及工业、投资、贸易等各项常规统计调查。

(三)进一步做实做强服务业统计。

服务业已经逐步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社会转型的有力支撑,在危机时期更是如此。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对服务业发展的新要求,我们要着力提升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做实做强服务业统计。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大组织和实施力度,在抓全抓准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统计的同时,加快推进限额以下服务业单位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继续认真做好重点分离发展的服务业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力求取得新的突破。要进一步健全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季度评估联审制度,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改进服务业增加值季度核算制度,搞准服务业总量和速度。要进一步加强与部门统计的工作联系和合作,探索建立商贸、金融、物流、旅游、科技、商务服务等重点发展的服务产业统计方法和制度,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统计服务。要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经济强县和重点服务业行业发展情况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及时反映服务业在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发展中的作用和成效。

(四)着力抓好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

全省分市粮食生产统计监测数据是省委、省政府考核各市粮食安全责任制履行情况和下达粮食生产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我们要从落实我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大局出发,继续高度重视,着力推进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各项工作。在2009年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各地要认真做好样本区基础资料的整理和建库工作,扎实做好样本区调查田(地)块分布图的核实和电子版调查地图的绘制工作,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认真开展各季粮食生产调查工作,确保真实反映各地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个别没有建立分县(市、区)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制度的市,今年必须按照浙政办发〔2009〕58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以县(市、区)为总体的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工作。

(五)继续做好能源统计。

“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已经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2010年的能源统计工作意义重大。要切实加强对能源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巩固能源统计基础,认真落实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GDP能耗数据核算和评估,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省节能降耗成效。今年,各地要特别注意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分析预报,在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同时,为“十二五”能源统计工作打好基础。

(六)扎实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进一步完善GDP核算工作。要继续巩固省对市、市对县的GDP统一核算改革成果,保持全省与各市、县(市、区)GDP总量、速度的基本衔接。要做好经济普查年度GDP数据修订和历史数据调整工作。省局将在国家统计局方案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制订《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GDP修订方法》,对2008年各市GDP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修订,各市可依据省局的修订方法对各县(市、区)GDP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修订。各地要根据修订后的2008年GDP,对本地区GDP历史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年份为2005年-2007年。今年,国家季度GDP核算方法将有较大变化,年度核算方法也可能会有所调整,我们要密切关注国家的动向,做好我省GDP核算工作。

加快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要立足服务企业、减轻基层负担的目的,按照满足国家需求、专业需求、核算需求的要求,以“一库一表一台一系统”为追求目标,加快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要在去年3个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制定完善适合浙江实际的“企业一套表”制度,扩大实施地区,适时全面推行“企业一套表”制度。

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评价体系。我省是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2009年国家在对省政府的复函中又提出了新要求,指出“在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将浙江省建设成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省”。要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量化和细化各项指标,积极探索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考核和监管体系”的要求,扎实开展循环经济统计考核评价体系研究,逐步推进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建设,认真实施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统计工作。

积极建立“经济转型指数”。要根据省领导的批示要求,研究完善“经济转型指数”编制方案,积极开展相关试算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统计监测评价体系,以及资源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和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制度。加快建立完善数据评估体系,做好部门间、专业间数据联审、评价工作。积极推进劳动工资统计和贸易统计改革。

(七)切实加强各项统计建设。

以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和新《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扎实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必须切实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规范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学好用好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敬畏统计法,依法做统计,依法管统计。今年要将新《统计法》和新《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稳步推进。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坚持大检查与巡查、稽查相结合,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并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重大典型查处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树立统计法律的威慑力,形成政府统计权威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认真执行新《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狠抓统计执法稽查机构及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专职统计执法力量,注重统计执法人员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执法技能和办案水平。要建立完善政府统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积极在全省政府统计系统开展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一步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要认真总结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切实做好相应的考核验收、先进推荐和表彰工作。认真研究并逐步完善贯彻实施新《统计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配合做好修订《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制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党纪处分规定》工作。

以公共数据库和统计软件平台建设为突破,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要继续完善我省的统计公共数据库,加快统计历史数据加载进度,力争年内实现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结合“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统计软件平台建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做好统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更新安全技术手段和管理策略,按等级保护的要求逐步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全省统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加强城乡地域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继续推进联网直报工作。完成省统计局计算中心机房迁建工程。扎实做好“十二五”统计信息化规划起草工作。

以强化管理为抓手,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部门统计。要抓住新《统计法》实施和市县机构改革的机遇,进一步健全县级统计机构。积极争取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力争乡镇政府设置统计机构和增加统计岗位,不断充实基层统计力量。继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逐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力度。加强统计标准体系建设,搞好统计报表和指标清理工作。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的工作指导。规范地方统计调查机构管理。强化对各地、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管理力度。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后,将适时召开省级部门统计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整合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资源,进一步推动部门统计工作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统计信息调查服务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统计中介机构,规范和管理社会力量的涉统调查。

(八)努力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素质。

新的一年,我省面临国内外发展环境十分复杂,统计工作面临新的考验,要完成好各项繁重而艰巨的统计任务,需要一支敢打硬仗、无私奉献的统计干部队伍。全省统计系统干部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统计局的各项要求上来,统一到为保持我省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效的统计服务上来。要进一步倡导学习型统计部门建设,提高统计干部调查研究、数据解读、分析研判等能力。要加强干部培养锻炼,落实好教育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制度,拓宽干部培养渠道,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要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两提高、两降低”等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要增强合力,处理好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加强和完善系统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继续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统计文化建设,营造求真务实、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要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可控性和广大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