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和订购《〈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读本》的通知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09-2195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09-02-27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09-21953
省统计局
2009-02-27
关于发放和订购《〈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读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7 10:06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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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各市、县(市、区)统计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最近,我局接到国家统计局通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统计局将联合颁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
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处分规定》,惩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国家统计局和监察部共同编写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读本》(以下简称《学习读本》),对《处分规定》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原意进行了解读,并对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处分的权限和程序等进行了阐释,同时收录了与《处分规定》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该书是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学习、理解《处分规定》的重要材料,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统计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做好执纪办案工作的实用参考读物。
国家统计局将免费发放一批《学习读本》,地级市监察局、人事局、统计局各3本,县级监察局、人事局、统计局各1本。各级统计局还可以根据需要,追加订购《学习读本》。建议各市、县(市、区)统计局要结合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给乡镇以上党委、人大、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每人发放一本。省级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做好《学习读本》的订购工作,及时发放给单位主要领导、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请各市统计局和省级各有关单位于3月9日前分别将本地区、本系统所需订购的数量汇总后,向省统计局政法处报送《〈学习读本〉订购情况汇总表》,联系人:王一,联系电话:0571-87053279。订购的书款由统计局、省级单位于3月10日前自行汇至中国统计出版社(该书约20万字,定价25元,订购书按八折价,每册20元)。汇款单上务必详细写明订购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等重要信息。
中国统计出版社联系人:王建华,联系电话:010-63376898。
账号:11001085600053002689(名称:中国统计出版社,开户行:北京建行甘家口支行)。
附件:《学习读本》订购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统计局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学习读本》订购情况汇总表
单 位 | 册数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