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08-1548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08-02-20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08-15484
省统计局
2008-02-20
关于2008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13 10:45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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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各市及义乌市统计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有关考试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7〕4号)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人发〔2008〕29号)要求,现就2008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6月22日(星期天)上午8∶30~11∶30进行。 二、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 考点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统计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经验,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三、报名条件、办法及时间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统计师或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资格,从事统计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市统计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在杭省级和中央部属有关单位人员的报考工作由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计考办”)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应先由所在单位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向省统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向省统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到18日。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2008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出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提交1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 份。 各级统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和办法。组织报名时,必须按规定报考条件,认真做好对报名表、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等原件的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名单经当地人事、统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统计考试管理机构。 请各市统计考试管理机构在4月底前通过《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将报名资料录入数据库。 五、各级统计考试管理机构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搞好协作,明确职责,抓好落实,确保我省2008年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08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 2008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属地编码: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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