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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1年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方案
发布时间:2002-08-15 00:00
来源:设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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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一)了解国家重点企业、各种类型企、事业、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001年度聘用的各类外籍(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外国专家)的基本情况和重点调查单位、长期专家的个体资料。 (二)为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引进国外智力长期规划,加强和完善境外专家常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二、调查单位和调查对象 (一)调查单位 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金华市及所辖县市的部分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具体企业名单由省统计局提供);重点调查单位名单由国家统计局(经省统计局)提供(具体见附件4)。 (二)调查对象 1、经济、技术和管理类外国专家; 2、教科文卫类外国专家; 三、调查内容 (一)各调查单位从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校从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聘用的全部外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性别、国籍、签证种类、聘用方式等。 (二)长期外国专家部分个人资料,如姓名、证件号码、出生年月、性别、国籍、学位、职称、签证种类、聘用方式、在聘用单位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以及在聘用单位的工作效绩、获奖情况等。 (三)聘用外国专家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名称、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法人代码、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等。 有关调查表式、指标解释分别见附件2和3。 四、调查方法 (一)重点调查 国家重点企业,按在地统计原则,属于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金华市及所辖县市的,由以上四市统计、外专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基本情况单位调查表"的要求,进行调查。不在以上四地市辖区内的单位及2001年度在建和新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省统计局会同省外办、省外专局共同组织调查;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具有聘请外专资格的学校及其他教科文卫企事业单位,由省外办协同省教委共同组织调查(调查单位名录见附件4)。 (二)资料整理 省内各种类型内资农业、卫生、体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及省以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2001年度内聘用外国专家统计数据,由省外办、经贸委(厅)、科委等具有外事权部门的现有相关资料,按"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基本情况资料整理表"的要求,进行资料整理。 (三)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单位,由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抽样要求抽出各地的被调查单位(另发电子文档),由各地统计、外专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被调查单位,按"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基本情况单位调查表"的要求,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如信函、电话、上门访问等,直接或间接向调查单位进行调查。 五、调查时间安排 8月12日-8月16日 对各地市布置并进行有关培训 8月16日-9月15日 各地市进行现场调查 9月16日-9月25日 省局进行资料整理、数据录入工作 9月底 将调查表资料及综合整理资料上报国家统计局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加强与省统计局的联系,碰到特殊情况及时沟通,以免延误时间,联系电话:0571-87052938,87052939。 (二)对于从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校从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聘有外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企业(单位),要同时寄上或送上"联合文件、调查表和主要指标说明"等资料。 (三)请各地务必在9月16日将有关企业的调查表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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