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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浙江省统计单位清查与年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0-07-20 00:00

来源:设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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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2000 年统计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单位名录库的质量,更好地发挥名录库在组织统计调查中的先导作用,为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造基本条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0年全省统计单位清查与年检工作,要以提高名录库质量为中心,统一组织,集中时间,突出重点,按时完成统计单位的清查、年检和建库工作,努力为各专业布置定期和年度统计报表、开展规模以下工业和批零贸易业、餐饮业企业抽样调查提供全面、准确的专业字典库和抽样框。 二、范围与重点 今年统计单位清查、年检和名录库的建库范围,为2000年1至11 月底前在本省境内实际存在的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以及这些单位所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根据加快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的要求,今年要在继续抓好新增单位入库,撤消单位注(核)销的同时,着重抓好第三产业和工业企业的全面清查与年检。其它行业主要是在1999年名录库的基础上,做好单位的清查与主要信息的核对及数据更新工作。 三、实施方式 今年统计单位清查与年检的组织实施要在认真总结前两年统计单位年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合理安排进度,突出重点,清检结合,集中时间,分步实施,条块结合,以块补全。 ⒈突出重点,清检结合。 为了满足加强第三产业统计和开展规模以下工业、批零贸易业、餐饮业企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需要,同时适当减轻年检工作的压力,确定今年年检(101-1表)的填表范围为全部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企业,其它单位主要通过单位清查、名录库资料核对更新和变更统计登记的方法对名录库进行维护,新增单位通过统计单位登记表追加基本情况。 ⒉集中时间,分步实施。 全省从7月份开始到12月底,开展统计单位的清查、年检和数据处理工作,具体分二个阶段进行: ⑴7月到9月,为集中年检阶段。主要是各级统计局制定相关文件和表式, 健全统计登记机构,进行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做好宣传发动;对2000年1月至6月份期间实际存在的单位进行一次清查,理出当年实有单位以及新增、停业及撤销单位,对需要登记入库的新增单位和需要变更的单位做好登记和变更登记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填报年检表,办理年检手续;组织各专业统计人员对基层填报的年检表进行审核、查询和改错;组织进行县级数据录入工作。 ⑵10月至12月,为数据处理阶段。主要是组织进行年检表数据的录入、改错、核对和上报。县级数据录入工作要求在10月底以前基本完成。11月10日前向各专业提供一次用于核对的年报字典库和抽样框,11月底以前完成年检期间新增单位的追补、统计范围类别选项的修改、以及其他核实、改错工作,并向各专业正式提供用于2000年年度统计和2001年定期统计的分专业字典库和抽样框。同时要组织未登记单位补办相关的统计单位登记手续。要求各省辖市在2001年1月20日前上报2000年度全市基本统计单位名录库资料,县级名录库资料的上报时间由市、地确定。 ⒊条块结合,以块补全。 要在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所属统计单位清查核对工作的同时,着重抓好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清查核对工作。特别是要通过乡、镇、街道做好无主管部门的工业和第三产业企业单位的年检、登记和入库工作。 四、年检表式 ⑴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 ⑵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 ⑶法人单位清查核实一览表(101-3表); ⑷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核实一览表(101-4表)。 五、基本要求 统计单位清查与年检工作涉及面广,时效性强,环节复杂,质量要求高,为了保证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统计局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分专业实施、分专业审核、统一数据处理”的要求,做到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实施。 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专业责任制”和“分级考核制”。各级统计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做好统计单位清查、年检和名录库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并对统计单位名录库的质量负全责。各级统计局都要切实落实“分专业责任制”,按照统一布置、分专业实施的要求,组织各专业统计人员全过程参加清查、年检工作,统计登记办公室要协助局长做好统计单位年检和名录库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分级考核”制度,统计系统内部要把统计单位年检与名录库建设纳入年报考核范围,逐级组织考核。对部门和乡、镇也要明确责任,进行考核。 ⒉认真做好清查与核对。单位清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各类单位增减变动的情况,确保名录库不重不漏。各级统计局要以现有名录库资料为主,辅之以工商、编委、民政等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组织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多渠道的清查核对,取得当年各类单位总体及其增减变动的情况,以确保所有的单位都能进入名录库,而不仅仅局限于已登记的单位。为了提高名录库的内在质量,在单位清查时,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对现有名录库中单位的主要指标(包括统计登记证号、单位代码、单位地址、行业类别、执行会计制度、登记注册类型、企业国有经济控股情况、隶属关系、营业状态、企业营业收入等)进行认真核对。 ⒊强化分专业审核。分专业对年检表资料进行审核,是统计单位清查与年检的主要环节,是保证年检进度和质量的重要措施。对上报的单位清查一览表、单位基本情况表(年检表)、各类登记表,各地统计局要根据事前制定的工作责任制,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审核,并正确填写有关统计分类代码和统计范围类别。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并纠正。 ⒋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了保证统计单位清查与年检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统计局都要开展必要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利用会议、文件,以及报刊、电视、电台、横幅、墙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为清查与年检工作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数据处理 统计单位清查与年检的数据处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市、县(市、区)统计局分别设立数据处理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数据处理的具体业务。省统计局将在对去年《统计单位名录库数据处理程序》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编制《浙江省统计单位名录库数据处理系统──2000》,并负责对省辖市统计局数据处理业务骨干的培训。 七、总结评比   2000年统计单位清查与年检工作完成以后,各级统计局都要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名录库质量进行评估。各省辖市的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要求在2001年1月底前报省局设管处。各级统计局都应开展基本统计单位清查与年检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省局负责对各省辖市统计局的考核评比,省辖市统计局负责对所属县(市、区)统计局的考核评比。2000年统计单位清查与年检工作评比结果将纳入2000年度专业统计年报综合考评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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