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公开浙江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省统计局门户网站(tjj.zj.gov.cnwww.zj.stat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省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省府路省府大楼2号楼,邮编:310025,电话:057187057075,电子邮箱:zjtjjjzz@sina.com)。 

  一、积极推进数据资源公开共享 

  积极做好统计数据公开与解读工作,社会关切的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及经济运行监测评价等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主要有:201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浙江省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2015年度浙江省人民生活等相关统计数据的公报、浙江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浙江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浙江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等,以上项目均及时在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统计信息网上公布同时。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在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包括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和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11条。其中:统计信息、统计分析376条,占14.4%;工作类信息1576条,占60.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的项目包括:统计成果类,统计数据(包括月季度数据和统计年鉴)、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公报;工作类,工作要事、机构职能、人事工作、财务预决算;规章制度类,规章文件、统计标准、统计法律法规,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新闻发布会,解读和发布浙江经济运行情况。每年组织世界统计日和中国统计日宣传活动,2015年的统计公开日到高校授课与学生互动统计知识。另外我局还借助报刊、电视等媒体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普查等各类信息。 

2015年浙江省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积极发挥统计数据库共享平台作用 

  不断充实和完善“数据浙江”统计数据库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公众水平。“数据浙江”移动客户端于20149月份正式上线以来,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大量的统计数据查询服务。该系统以丰富的数据、图表等形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统计信息,提供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统计数据以及统计指标解释等查询。目前综合统计数据库包含人口、就业与工资、环境保护等24个主题,涉及2779个统计指标、100个分组、5965张报表,47.5万笔数据。 

2015年浙江统计数据库

  三、积极推进行政权力 “一站式”运行 

  根据有关要求,编制了市、县(市、区)统计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做好了行政处罚网上公开各项准备工作。行政权力事项已按要求接入政务服务网。其他行政权力包括对统计人员或集体奖励、统计工作检查、调查统计违法行为和核查统计数据、统计调查等都开通了内网办理。同时,指定专人做好政务服务网上在线解答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8号)精神,由省统计局审批管理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取消,我局已经函告省编委办,下一步将从省级及受委托的各市、县(市、区)统计局权力清单库中删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将按照有关部署做好后续工作。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 

  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申请公开获取所需要的统计信息。2015年我局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主要为统计数据信息,在浙江统计信息网和浙江统计年鉴中基本上均可查询。2015年收到依申请受理134件(其中信函申请2件,网络申请132件),均按规定要求及时办结。依申请答复数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为44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84件。对于要求公开的内容严格把握,对于不能公开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对于通过浙江统计信息网提交的信息公开,属于可公开的内容,我局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有效避免了同类信息的重复申请。 

2015年浙江省统计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制度和机制 

  20155月,我局出台了《浙江统计信息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浙江统计信息网是省统计局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信息、提供统计服务和开展统计宣传的平台。信息发布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成立了浙江统计信息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综合处、数管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网络信息办),负责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浙江统计信息网栏目数据的更新维护,实时同步加载应当公开的栏目信息。规范网络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统计法》等有关要求,各部门、单位还要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正确性负责,负责审核的部门要把好关,敏感信息要报送分管局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建立浙江政务通互动答复工作机制,明确网络信息办为实时互动和省长信箱的办理部门,法定工作时间内,网络信息办有两位工作人员在互动平台实时在线,对于网络信息办人员无法及时答复的问题,由网络信息办办理人员协调相关处室办理后及时给予答复,确保网民提交的相关咨询、投诉等办件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处理。2015年,互动平台解答网民咨询问题共计600多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在行政许可、办事服务等工作中服务态度差、效率低和未履行承诺的投诉。 

  八、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已构建了微博、微信信息发布平台,并开展试运行,微信的栏目和功能还在不断完善中,争取早日投入正式运行,为公众获取统计信息提供更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