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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25-00150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5-05-20
文  号: 浙统函〔2025〕46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湖21号建议的会办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0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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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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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湖州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引导产业加快“能碳双控转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加速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一是建议省发改委牵头抓总,以电力、建材、化工和纺织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各职能部门从行业、企业的角度加快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加快出台全省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规则,指导全省重点排放行业企业尽快熟悉排放计算规则。二是建议省生态环境厅编制完善碳排放因子库,依托新的技术手段,面向新的生产条件,开发出科学合理精准完整的排放因子库。

  1.“十四五”以来,省统计局积极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开展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并同步推进设区市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研究;推动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碳效综合评估与分级赋码规范》正式发布并联合省经信厅、省电力公司等在杭州、宁波和湖州开展碳效码试点工作;总结并撰写《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研究》《提碳效 扩应用 强赋能—浙江省碳效赋码情况分析及应用扩大研究》等碳相关系列理论成果,助力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2.下一步,省统计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拓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数据,深化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研究,全力支撑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联系人:省统计局能源和环境统计处张朝英

  联系电话:0571-87053510

 

浙江省统计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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