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24-00132 | 主题分类: | 统计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4-05-07 |
文 号: | 浙统提〔2024〕1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24-00132
统计
省统计局
2024-05-07
浙统提〔2024〕1号
浙江省统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8-0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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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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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1号提案《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单元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根据有关工作职能,省统计局加快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相关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国家统计局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研究。开展两次部分工业品碳排放基础指标专项调查,进行企业报表试填和测试工作,并对国家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同时组织力量开展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课题研究。二是积极推动设区市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能源活动部分)研究。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深入基层了解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寻求解决方案,修订完善设区市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我省经验做法。三是积极稳妥开展数据试算。探索编制设区市简易能源平衡表,对2020-2022年度各市碳排放数据开展试测算,同时推进碳排放智能统计核算平台的迭代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的要求,全力推进我省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一是继续深化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研究,持续完善地区能源活动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深化工业生产过程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研究。二是不断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利用数字化手段推进“十四五”碳排放数据核算工作,继续推进碳排放智能统计核算平台建设,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实的统计数据支撑。四是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队伍建设,全力培养能核算、会解读、懂分析的碳排放统计核算队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分析等其他相关工作。
浙江省统计局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能源和环境统计处蒋晓雁,联系电话:0571-8705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