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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23-0009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3-02-01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印发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1 09:21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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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统计部门和各级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级统计调查制度,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制度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制度内容。要加强对国家、省级统计调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统计调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统计调查对象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填报数据,确保统计调查人员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坚决防范惩治统计数据造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各地各部门在执行国家、省级统计调查制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


附件:

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doc



浙江省统计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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