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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度为什么没有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发布时间:2022-05-17 17:11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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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计局新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除一套表法人单位(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外,其余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进行,与以往年份的调查方式相比发生了较大改变。同时,从2020年年报开始,各省(区、市)工资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测算和反馈,并只反馈非私营法人单位工资数据和私营法人单位工资数据。非私营和私营法人单位的确定,是按照《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单位(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来区分,私营法人单位登记注册类型包括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以外其他登记类型均为非私营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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