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21-2127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1-08-03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21-21273
省统计局
2021-08-03
关于拟推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3 14:36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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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1〕6号)精神,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拟推荐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3日至8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8月9日18时前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反映。
联系电话:0571-88218732 88218725
传 真:0571- 85773154
电子邮件:sll.tjj@zj.gov.cn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