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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21-21091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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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文明 打造美丽浙江——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2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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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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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度重视资源环境问题,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奋力打造美丽浙江“重要窗口”,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显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美丽浙江取得明显进展,书写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的新篇章。

一、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基础非常薄弱,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并不尖锐。在此后的二十几年间,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水平的提高,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国民经济有了飞速发展。同时对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也逐渐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刻的认识,制定出台各项经济政策时,也更为理性地关注到环境保护问题。19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揭开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会议之后,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建立环境保护机构,并着手对一些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城市和江河进行初步治理,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起步。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励精图治,开拓创新,为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努力,取得显著成效,积累宝贵经验。无论是改革开放前长时期担任省委书记的江华,还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历任省委书记,都积极倡导生态保护,十分重视环境绿化,非常强调综合治理,为推进浙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起步加速阶段(1978-2012年)

上世纪80年代初,省委省政府按照“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统一”的战略方针,逐年提高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率,新污染源控制工作明显加强。同时,积极尝试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有计划发展新的工业生产门类,特别是发展耗能少、污染少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的方针,竭力避免先污染后治理。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两难选择中,浙江始终坚持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必要时宁可牺牲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1988年,浙江关停258家电镀厂、15家印染厂,实施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倒计时“零点行动”;1999-2000年重点实施“一控双达标”工作,依法关停污染严重企业2567家,2.2万多个工业污染源达标率为99.8%。上世纪90年代以后,浙江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增强环保意识,治理环境污染,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逐步改善生态环境”。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要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色”工程,重点治理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把污染治理工作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来抓。

进入新世纪后,浙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进程明显加快。2002年,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时提出,要“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绿色浙江’为目标,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3年,是浙江绿色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提出“八八战略”决策部署,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誓用20年左右的时间打造山川更秀美、人与自然更和谐的“绿色浙江”。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浙江成为全国第5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当年发布《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生态省建设的决定》。2005年,习近平全面启动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生态省建设的中心环节。同年,习近平在浙江安吉余村考察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安吉于2006年6月创建全国第一个生态县。在习近平的带领下,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进程全面加快。“一任接着一任干”,2007年6月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省委部署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各项工作,提出“六个更加”的目标,其中之一就是“环境更加优美”。在2008年4月召开的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化人居环境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习近平紧密结合浙江实际进行一系列的理论创新,逐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建设理念。“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早抓事半功倍,晚抓事倍功半,越晚越被动”“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绿水青山发挥了持续的生态效应和经济社会效应,这条路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浙江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取得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成就。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进程持续深化(2012年至今)

多年来,在“八八战略”的指引下,浙江省委、省政府秉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不懈、循序渐进、持续深化,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窗口”。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坚持生态立省方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作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重要任务,提出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作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决策部署,提出要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的美丽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美丽浙江等“六个浙江”建设,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2020年8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之际,发布《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2035年)》,生态环境部与我省签订全国首个部省共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省战略合作协议。

浙江不仅在发展战略上秉承并不断深化“八八战略”思想,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还不断细化生态文明建设具体举措,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方案,取得显著成效。浙江持续推动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强化环保“811”行动、美丽浙江建设“811”行动,大力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大花园”建设行动,积极开展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部省共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省,率先通过国家生态省建设试点验收。人居环境治理久久为功,我省已经探索出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向天更蓝、山更绿、地更净、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目标迈进。

二、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成就

(一)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多年来,浙江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节能降耗成效显著。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0.90吨标准煤(2005年价)降至2020年的0.41吨标准煤(2015年价),比1990年下降65.7%,能耗水平居全国前列,“十一五”以来连续三个五年计划均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较高。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6.0%,比2015年提高6.3个百分点;2019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3.8%,比2000年提高14.5个百分点,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水资源得到有效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五自”水库工程等,供水能力大幅提升,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建立。2020年,用水总量164亿立方米,比2000年的201亿立方米明显减少;万元GDP用水量降至25.3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87.5%;中水回用、海水淡化、雨水利用等其他供水量占供水总量的比例从2000年的0.2%上升至2020年的2.4%,用水效率大幅提升。我省在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已连续多年获优秀等次,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坚守耕地红线,全省耕地面积保持稳定,基本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坚持以亩均论英雄促转型,2018年,建设用地面积133.2万公顷,自2000年以来年均仅增长1.8%;全年实施垦造耕地项目1870个,新增耕地14.1万亩。

(二)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显现

坚定不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治水治气治土工作,推进污染减排和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开展“五水共治”、治气治霾、治污减排等一系列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成效持续显现。环境治理投资和治理力度明显加大。2019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572.1亿元,是2000年的6.8倍,其中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34.1亿元,是2000年的1.5倍。2020年,淘汰改造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47台,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严格实施工业炉窑能耗标准,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严格耗煤项目准入,严禁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县以上城市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20年,我省完成102家工业园区废气综合治理、1200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51个臭气异味治理项目、3058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6万辆,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1.1万辆。在顺利完成“十一五”和“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2015-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累计下降25.2%、21.3%、28.8%和23.2%,均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废弃物处理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已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207个,新增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能力144万吨,年利用处置能力达到1145万吨,主要种类危险废物实现各设区市自我平衡;共建成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27座,日处理能力9.29万吨,实现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处理“零填埋”。全面实现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率达97.3%。

(三)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坚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已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列,PM2.5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国重点区域第一,“水十条”考核全国第一,环境质量稳居长三角第一,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9年提升。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2013年底,省委省政府作出“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以治水为突破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2020年,全省“五水共治”工作群众满意度连续7年提升。221个省控断面中,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占94.6%,比2003年提高54.6个百分点;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98.2%,比2017年提高21.3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和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首次达到100%。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8.6%,比2009年提高44.9个百分点。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25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28微克/立方米;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98.9%,平均为93.3%,比2013年提高24.9个百分点。69个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100%,平均为96.2%,比2013年提高4.6个百分点。海洋环境有所改善。2020年,近岸海域未发现有毒有害赤潮,与上年相比,赤潮发现次数减少10次,累计面积减少334.8平方公里。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海水面积占比为43.4%,比2005年提高20.6个百分点,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大幅下降,改善情况为历史以来最好水平。

(四)自然和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高度重视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大力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小城镇环境整治和“大花园”建设,自然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自然生态环境较为优越。2019年全省县域环境状况等级为优的县(市、区)为56个,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1.4%。2020年,森林覆盖率从1952年的39.7%上升至61.2%(含灌木林),已有18个国家森林城市,自然保护区27个,居全国前列。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4%,比2006年提高6.9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97.3%,比2000年提高64.1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99.1%,用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首次达到100%,比2000年提高36.3个百分点,近几年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近100%。全省11个地级市全部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生态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24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总数居全国第一;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7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61个,“千万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五)绿色生活方式逐步形成

通过持之以恒的环境整治及“生态日”宣传示范等活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理念渐入人心,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逐步实现,全社会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绿色出行渐成主流。2019年,城镇每万人口公共交通客运量101.6万人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上年增长52.0%。作为首批绿色交通省创建试点,高分通过交通运输部考核验收,取得阶段性成果。垃圾分类集中处理体系基本形成。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设区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覆盖率85%,回收利用率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绿色农业和绿色建筑方兴未艾。2020年,创建3个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市,30个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107个农业绿色发展省级示范区,新建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10个,累计25个;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重达97.0%。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浙江将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迭代升级,坚定不移推动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美丽浙江“重要窗口”,书写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的新篇章。

(能源和环境统计处  莫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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