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21-2151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1-11-04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21-21514
省统计局
2021-11-04
关于开展2021年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4 14:25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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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方式
省局直接评查。
二、案卷选取方式
各市从2021年1-10月统计行政处罚案卷中自行选取1卷市本级和1卷所辖县(市、区)案卷。
三、结果反馈及运用
本次评查结果将采用总体情况通报和各市情况独立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反馈。评查结果将作为2021年各市统计法治工作考核中案卷评查和行政处罚是否到位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于11月10日前将案卷原件寄到省统计局。
联系人:周亚望,电话:0571-87053279。
浙江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