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福代表省统计局与省工商联签署民营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合作协议并讲话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21-205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1-01-21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21-20531
省统计局
2021-01-21
王美福代表省统计局与省工商联签署民营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合作协议并讲话
发布时间:2021-01-21 15:14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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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1月20日,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王美福代表省统计局在省工商联十一届五次执委会议上与省工商联签署民营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合作框架协议并作讲话。
王美福指出,民营经济占到浙江经济总量的近2/3,为浙江人民贡献了7成以上的税收,创造了8成以上就业岗位,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是浙江经济最靓丽的金名片。在浙江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统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不定期的监测、分析、评价,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统计服务。为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浙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再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辉煌,使民营经济成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主力军,将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擦得更亮,省统计局决定联合省工商联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建立起常态化、系统化的民营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分析机制。
王美福强调,一是要充分整合资源、集聚力量打造统一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全方位及时准确地研究、分析、反映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二是要深化统计监测体系,研究探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反映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绩效。三是要延伸拓展合作,搭建服务民营经济合作平台,做实“三服务”2.0版。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林建良代表省工商联签署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