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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19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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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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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省统计局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数据质量有新提升,统计分析监测有新成绩,统计制度改革有新突破,推动构建现代化统计体系有新进展,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浙江篇章作出了新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一)抓好学习教育感悟初心使命。

全省统计局系统紧扣主题主线,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和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读原著学原理,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专题讨论,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强化调查研究和检视问题。

按照省委“调研解难题、深化三服务”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批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减轻基层负担、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等方面开展调研。认真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自我剖析检视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交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基层统计工作人员、调查对象的意见建议,梳理统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三)督促整改落实推动排忧解困。

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服务”发现的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对照党章党规查摆出的问题,明确责任,逐条逐项推进落实。特别是针对省委9项专项整治中涉及的统计造假问题,主动与牵头部门省纪委监委机关对接,深入排查,列出集中整治项目和具体举措,在全省统计局系统开展整治统计造假问题、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月活动。

二、坚持依法统计,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

(一)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及车俊书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年初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出部署。4月份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各层级、各环节的责任和要求。6月份结合主题教育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7月份根据中央改革办对部分地区统计造假问责追责不到位案例通报的精神,以及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和冯飞常务副省长批示精神,要求各地将依法统计、实事求是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统计造假严肃追责问责。8-9月开展整治统计造假问题、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月活动,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二)把数据审核查询和质量核查作为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

制定2019年统计数据核查计划,修订投资、劳动工资、低收入农户、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等数据生产核查规范。加大单位名录和联网直报企业数据核查力度,各专业均增加审核条件,逐级开展数据审核、查询和核实。分批对100家工业企业、81家贸易企业、161家服务业企业、34家企业能源数据、12家企业劳动工资、140个投资项目、4个市研发数据、11个市农业农村数据、34个县低收入农户、46个省级特色小镇等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每个专业数据核查均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规范、事后有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并对各地整改反馈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强化震慑效力的重要手段。

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细则等5个规范性文件,规范统计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为。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每市检查一个县相关投资项目和贸易企业。办理国家统计局转办的统计违法案件,对3个县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10家违法企业,认定公示一批统计失信单位,对相关地方党政和部门领导及企业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移送纪检部门。根据数据核查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对10个市126家企业跟进开展执法检查。

三、坚持服务大局,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紧扣形势开展统计分析。

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反映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准确反映经济运行的“形”和“势”。围绕中美经贸摩擦、营商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加强预测研判,客观反映“稳企业、增动能、保平安”举措的实施效果。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题统计分析。印发关于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共报送统计专报83篇、统计分析85篇、统计信息174篇,获得省领导批示208次,比上年增长16%,其中分析类批示180次,增长43%,再创历史新高。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统计监测。

由省两办印发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做好2018年全省及11市高质量发展测评。建立乡村振兴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全省及11市评价。高质量完成2018年生态文明、科技进步、妇女发展、儿童发展等评价报告,编制文化发展指数,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评价、淳安等26县考核测算等工作,开展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亩均论英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评价。研究编制人才指数,在全国率先开展季度R&D经费测算,制定综合交通产业统计监测制度。

(三)主动做好数据解读与宣传。

每月定时发布月度数据和分析,每季召开新闻发布会。录制浙江电视台《有请发言人》节目,宣传统计工作,解读民生问题。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统计公报。加强长三角统计合作与数据共享,办好《统计科学与实践》杂志,全省统计新媒体影响力在全国统计系统公众号排行中处于第一梯队。圆满完成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编制省市县三级统计系统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和信访件办理流程,结合统计工作特点制定10类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

四、坚持开拓创新,全面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一)推动三大核算制度改革。

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浙江省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案(2019)》,组织实施GDP统一核算。总结统一核算改革先行经验,开展普查年份与非普查年份GDP数据修订衔接的研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组织各市试编2017年度负债表,抓好安吉县全国试点的补充调查。探索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依据投入产出调查、GDP三种方法核算、专业年度报表等资料,编制完成145个产品部门的投入产出表。

(二)加强新动能统计工作。

修订新动能统计监测制度。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指数研究。建立人工智能产业统计监测制度,测算2018年总量和结构。实施工业企业电子商务统计调查金华试点,开展电子商务贸易企业入库试点,探索有依据的现金交易统计方法。完善新材料产业统计制度。开展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统计监测研究,初步测算2018年数据。做好天猫、淘宝等9家电商平台的月度数据统计,监测反映“双11”电商平台交易情况。修订旅游集聚区认定标准,完善全域旅游统计制度。做好软投入统计调查监测,开展农业统计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完善产业集聚区评价监测制度。

(三)推进政府统计数字化转型。

完成统计局系统核心业务梳理。省市县三级统一管理、分级维护、联动发布的新版“数据浙江”在浙政钉上线运行,投资统计管理监测、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财务内控、网站手机版等系统已推广应用,统计监测分析、统计知识文献库等项目按计划推进。制定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完成移动互联网调查系统等迁云工作。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完成23项办事事项,晾晒通报的9项主要指标均实现领跑。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间,100%实现非密事项“跑零次”和“网上办”。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

(四)推进大数据在统计中的应用。

利用“多证合一”部门行政记录实时同步核实,做好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对全省4.2万家工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与税务部门纳税申报表应税销售额进行比对审核。开展移动大数据在人口就业统计中的运用,监测分析流动人口情况。依托省政府公共数据平台,实现投资项目信息共享7万余次。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减少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所需时间。

五、坚持质量意识,抓实抓好常规统计工作

(一)圆满完成四经普主体工作任务。

经过近8万名各级普查工作人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辛勤努力,完成9万家一套表单位、160万家非一套表单位、18.3万户个体经营户的现场登记工作。坚持“即报即审”, 24小时值班解答业务问题。省市县联动、全覆盖分片包干指导监督,严防“坐登”“估登”和“抄登”。新增83个审核查询模板,做好普查资料的审核、修改及验收,配合完成事后质量抽查。省统计局在桐庐、海宁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试点,各市也开展了相关试点。

(二)做好常规统计数据生产。

加强名录库变动监测,全面完成农业、工业、投资、建筑业、批零住餐、服务业、人口就业、社会科技、低收入农户、特色小镇等专业常规报表数据报送。召开联审会“面对面”评估各地能耗数据。做好《人力资源和工资统计信息系统》升级试点和推广运用。开展限额以下零售业和餐饮业“金样本”调查工作。

(三)开展民生民意调查和专项调查。

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分三轮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第三方评估调查,客观反映主题教育成效,得到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车俊书记、黄建发部长等领导给予高度肯定。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五水共治等民意调查,完成美丽乡村、绩效考核、道德环境、食品安全等满意度调查,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消费者信心指数、企业景气指数等调查。协助举办第八届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大赛。

(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结合“三服务”活动,以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绿色发展为专题,在绍兴、金华、衢州等地开展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开展基层统计减负情况调研。在省统计局网站开设专栏,推广各地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推动统计人员在线教育培训,举办6期重点培训班,完成统计职称考试和高统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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