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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20-22580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0-11-10
文  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儿童之家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1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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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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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和保护,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加快儿童之家建设。近期,省统计局组织开展全省儿童之家状况调研,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了解全省支持儿童之家建设政策及落实情况,并赴金华磐安县和丽水景宁县实地走访儿童之家,听取基层对儿童之家建设意见和建议,供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决策参考。

一、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政策支持及措施

(一)出台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关爱保护和保障工作,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服务保障工作,先后出台多个重要文件明确工作要求。2016年,《浙江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90%以上的村(社区)建设1所儿童之家;2019年,《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统筹推进儿童之家建设,重点推动26个加快发展县应建尽建,覆盖当地所有留守儿童;2020年,《浙江省儿童之家建设三年计划(2020-2022年)》要求各地儿童之家建设进一步提质加速;同时省政府又把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写入当年政府工作报告。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都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举措,全力推进全省儿童之家建设。民政、教育、财政等多部门协作,发挥各自职能、工作合力不断增强,为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成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结合自身特点举办各类关爱服务,打造了一批为儿童提供服务的工作品牌。广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开展儿童生活救助、心理辅导、成长引导等,丰富关爱保护网络。

(三)加大财政支持。2017年,省财政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300万元,支持全省30个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村(社区)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600万元,在全省43个县(市、区)开展“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试点;2020年,省财政专项安排5000万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26个加快发展县儿童之家建设。至2022年,省财政还将安排1.5亿资金用于儿童之家建设,提升农村儿童之家建设水平,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二、儿童之家建设现状和保障机制

(一)儿童之家建设情况

1.儿童之家数量。《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统计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有村(社区)儿童之家22042个,11市中温州、台州和金华村(社区)数量居前三。81.8%的村(社区)建有儿童之家,与90%的目标还有8.2个百分点的差距。本次调研的两个县中,磐安已建各类儿童之家178个,景宁已建各类儿童之家214个。

2.儿童之家类型。按照儿童之家建设标准主要分为两个类型;一是基础型儿童之家,有活动场地、有设施设备、有工作队伍、有基础服务、有常态管理;二是示范型儿童之家,环境优雅、设施优良、队伍优秀、服务优质、管理优效。目前,磐安县已建立省级示范型儿童之家6个,市、县级示范型20个;基础型40个。景宁县已建立示范型儿童之家39个,实现乡镇(街道)、重点村、学校示范型“儿童之家”全覆盖;基础型175个。

3.儿童之家模式。一是利用村社资源,重点打造“村社主导型”儿童之家。二是依托企业资源,探索建设“企业依托型”儿童之家。三是加大产业融合,着力构建“产业融合型”儿童之家。四是注重整合创新,探索尝试“社会创新型”儿童之家。五是坚持家校联动,积极创建“家校联动型”儿童之家。截止到目前,磐安县新建“村社主导型”儿童之家165个,“家校联动型”10个,“社会创新型”1个,“企业依托型”1个,“产业融合型”1个。景宁县新建“家校联动型”儿童之家10个,“村社主导型”29个。

4.儿童之家场地。村社充分利用现有的村社党群服务中心、行政村综合楼、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文化家园、农村文化礼堂、乡村学校少年宫、“春泥计划”实施点、农家书屋,学校等场地,结合本村社特色建设儿童之家。部分村(社区)没有合适场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引导企业或社会机构为儿童之家建设提供免费场所,政府补助相关建设费用。目前,磐安县的蓝莲舫儿童之家政府免租金15年,房子主结构修缮报70%,按小项目建设由文旅等各政府部门给予一定补贴。

5.儿童之家人员配置。一是日常服务队伍。以村社为主导,建立由村社妇联干部、儿童主任、“五老”人员、社会工作者、儿童福利督导员、志愿者等人员构成的相对稳定、分工有序的服务队伍。二是社会组织队伍。组织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际调适等专业服务;三是志愿服务队伍。发挥群团作用,发动本村社有爱心、有责任心、有能力人员,特别是教师担任儿童之家兼职辅导员,为儿童和家庭提供灵活便捷的辅导服务。同时吸纳大学生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青少年社工及爱心人士,不定期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和指导服务活动。截至目前,磐安县村社儿童主任168人,原则上由村社妇联主席兼任,年龄控制在55周岁以内,由乡镇(街道)任命,报民政局备案。景宁县落实乡镇(街道)儿童福利督导员21人,村社儿童主任144人。

(二)儿童之家保障机制

1.儿童之家部门协同机制。民政、妇联、教育等多部门协同,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力做好儿童之家建设。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儿童之家规划、建设、实施及指导工作,做好儿童之家硬件建设全覆盖推进,抓好村社儿童主任队伍建设,不定期开展服务技能提升培训。教育部门牵头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儿童之家创建工作,出台学校儿童之家帮扶措施及管理办法。妇联牵头指导儿童之家日常运行、管理及活动开展,并协助创建指导。乡镇(街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儿童之家的创建、日常运行、管理及活动开展。共青团牵头做好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对接。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儿童之家的提升创建和服务工作。

2.儿童之家运营管理机制。村(社区)负责运营,建立由村社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儿童之家”工作小组,优先安排村社妇联主席或女性执委兼任儿童主任,各村社儿童主任负责儿童之家日常管理和运作,制定完善专兼职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值班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进驻儿童之家,向儿童和家庭提供专业指导和常态化志愿服务,做好辖区留守儿童分类档案、志愿者服务档案、主题活动档案、物资档案的管理和更新。

3.儿童之家经费保障机制。一是政府财政兜底。如磐安县财政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营经费。省级示范型儿童之家每家补助10万元、县级示范型儿童之家每家补助5万元、基础型儿童之家每家补助3000-5000元(含装修、 器材购置等)。景宁县把建设儿童之家作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民生实事项目,专门制定《景宁县“关爱365”体系建设经费预算方案》,明确2020年县财政预算安排700万元,根据不同类型儿童之家给予10-30万每年建设经费,经考核评估后统筹为每个“儿童之家”安排年运行经费2万元,并建立起财政兜底,福彩公益金、慈善捐赠为辅助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资金池”。二是社会爱心助力。组织妇联、工商联、关工委、团委、慈善总会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设立爱心捐助。2020年,磐安县融兴建设有限公司捐助30万,“优尼家”企业捐助10万;景宁慈善总会设立儿童成长激励基金捐赠账户,已收到爱心企业5万元的定向捐赠。

三、儿童之家建设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省委省政府的全面统筹推进下,全省儿童之家建设量上增长、面上拓展、质上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解决。

1.运营管理机制有待改进完善。缺乏统筹部门,管理体系有待完善,存在运营管理部门多样化,信息不对称情况。目前,建村社儿童之家的有民政、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及慈善总会等社会团体,政府各职能部门只掌握条线上儿童之家情况,对其他儿童之家情况掌握不充分或不掌握。同时,由于建设和运营经费来源的各不相同,各部门儿童之家有各自的管理方式,出现对出台的政策及财政支持情况不了解现象,部分儿童之家经费保障存在缺口。

2.服务对象与建设要求存在矛盾。农村人口大量外流或进城务工,人口主要在县城、乡政府所在地为中心聚居,农村服务对象存在缺失,一些偏远山村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空心化”现象,导致部分儿童之家出现没有服务对象的窘境,随之也一同出现了一些原先已建的儿童之家(农家书屋)未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与建设儿童之家全覆盖存在矛盾。同时,也存在因村街道撤并导致村社区儿童之家(农家书屋)配置过多未及时调整现象。

3.专业服务人员供给不足。全省镇、村基本建立了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为主工作队伍,但现实中普遍存在缺乏工作业务培训、缺乏专业人才指导、缺少激励保障等“三缺”问题。目前,村(居)儿童主任多为妇联主任兼职,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对接帮扶公益资源和活动协调能力受限,难以组织丰富活动、打造品牌特色。同时,志愿服务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工作队伍的作用发挥。

4.服务功能有待提高。由于儿童之家建设运行时间不长,宣传不够,社会知晓率和服务覆盖面不高,对儿童、家长吸引力不大。儿童之家目前服务功能主要为传统的组织文体娱乐活动、课后作业指导及临时托管场所,与提出的“提供健康教育、技能指导、行为指导、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和转介等服务”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5.长效运行机制有待健全。儿童主任、辅导员等经费补贴缺少统一标准,现行财政体制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方面仍有一定限制,儿童之家运行经费包括儿童主任服务报酬虽提出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但经费来源、定价标准等未形成规范机制予以保障。政策层面对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举办托管服务机构等方面缺乏针对性,难于调动其积极性。此外,儿童的安全监管有待加强,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有待规范和全面落实。

四、儿童之家建设的对策建议

1.健全机制。完善儿童之家工作机制,加大部门之间的协作,尽快出台主管单位管理职责及备案制度,同时制定评估督导机制,加强评估督导,根据实际儿童人数及时调整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营经费补助,做到确有所需、建有所用。同时加强志愿服务队伍人员对接,加大工作业务和专业知识培训力度。

2.因地制宜。儿童之家建设不搞“一刀切”,不片面追求全覆盖而硬下建设任务,应充分结合当地实际,对山区县要因地制宜。对儿童较为集中的县城各社区、乡镇所在地或重点学校的儿童之家可提高标准建设示范型,让儿童之家成为孩子们真正的成长乐园,保障儿童基本权益,解决服务儿童的最后一公里;但在儿童较少,甚至是日常无在村儿童的山区村落,对于儿童之家建设不作硬性要求,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同时,对村社区儿童之家配置过多的要资源整合利用,提质增效。

3.精准施策。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运行过程中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纳入指导性目录,加强智慧管理水平,以信息化管理为抓手,努力实现儿童信息“一人一档”动态化、精准化管理。加大政策层面对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举办托管服务机构等方面的支持引导。

4.正面引导。加大对儿童之家发展成果和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力度,不断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力量,提升品牌影响。提高儿童之家的服务功能,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具有特色的活动,吸引更多的留守儿童和家庭积极参与,提高家庭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儿童之家”的影响力。


(社科处:郑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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