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19-20520 | 主题分类: | 统计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9-09-17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19-20520
统计
省统计局
2019-09-17
2018年度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1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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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2018年,浙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深入贯彻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妇女主体作用,《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妇女发展监测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一、《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监测数据显示,《规划》涉及卫生保健等7个领域的100项目标总体进展顺利,有79项完成或超过进度要求;20项需要加
大工作力度;1项指标是人口普查数据,非普查年份暂无法判别。
(一)妇女与卫生保健
1.孕产妇死亡率持续稳步下降。2018年,全省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4.11/10万,比上年下降0.43/10万,其中,城市为3.4/10万,比上年下降0.66/10万。孕产妇死亡率持续稳定在较低水平,比《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目标值低15.89/10万,比省《规划》的目标低5.39/10万。孕产妇因产科出血死亡的比例为5.88%,比上年下降6.62个百分点。
2.女性健康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女性寿命不断延长,2018年,预期寿命81.16岁,比上年提高0.14岁。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和国民体质合格率分别为27.5%和92.56%,比上年提高3.6和0.6个百分点。妇科常见病筛查率为87.53%,比上年提高8.08个百分点。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为57.54/10万,比上年下降14.6/10万。持续深入推进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2018年,全省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分别比上年增加61.4和71.7万人,妇女健康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3.孕产妇保健稳居较高水平。2018年,全省住院分娩率和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为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93%,超过《规划》目标值2.93个百分点,比《纲要》目标值高10.93个百分点。剖宫产率42%,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深入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孕前优生检测率、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为90.1%、98.54%和95.93%,均处于较高水平。每千人妇幼保健服务人员为0.31人,比上年略有提高。
(二)妇女与教育培训
1.基础教育中女童比例略有提升。2018年,全省在园女童90.4万人,占在园儿童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小学、初中在校女生241.4万人,占46.3%,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女生6694人,占35.3%,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女生39.3万人,占51.1%,超过半数。
2.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例保持稳定。2018年,普通高考录取率为94.5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60.1%,比上年提高1.92个百分点。普通高校在校生女生55.22万人,占54.2%;女研究生4.06万人,占49.2%;女博士生5525人,占42.69%。
(三)妇女与经济发展
1.女性就业比例基本稳定。201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6%,比上年下降0.13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14.79万人,占43.41%。女性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31万人,同比增加27.4%。女性在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为344.61万人,占34%,比上年略微下降。女性残疾人就业人数10.47万人,就业比例为19.7%,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
2.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有所提升。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43万人,比上年增加0.57万人,占45.2%,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10.2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0.29和8.15万人,同比增长9.9%和7.1%。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1.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稳步提升。2018年,省、市两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100%;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58.48%和60.43%,比上年分别提高1.36和0.42个百分点。省、市两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8.57%和10.62%,分别提高1.25和0.48个百分点。
2.女性代表参政议政比例基本持平。2018年,省级人大代表中女性187人,占29.45%,比上年提高3.23个百分点。市级人大领导班子中全部配备女干部;市级政协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90.9%;市、县两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0.5%、27.2%,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0.9%、30.5%,与上年基本持平。省级党代表中女性比例30.95%,比上年略有提高。
3.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比例略有提高。2018年,全省女性公务员8.33万人,占27.44%,比上年提高1.22个百分点。居委会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是51.6%和26.3%,同比提高1.65和1.6个百分点;村民代表会议中女性代表比例为34.1%,与上年持平。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各项保险女性参保人数显著增加。随着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女性参保人数呈持续上升趋势。2018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女性人数分别为1089、1427、783、648和643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53、81、16、44和29万人,增长5.2%、6.0%、2.1%、7.3%和4.7%。
2.女性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高。2018年,全省29.7万女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占40.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完全达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程,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无差异,均为每人每月771元,分别比上年提高32和41元,增长4.33%和5.62%。
3.女职工劳动保护水平得到提升。2018年,全省在岗女职工889.9万,占41.7%;女性工会会员869.5万,占42%。全省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84.6%,共建立11万个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7.86万个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职工劳动保护水平得到提升。
(六)妇女与法律保护
1.男女平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省、市、县(市、区)三级政策法规(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已实现全覆盖,推动性别平等理念及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2018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纳入党校主体班次的市、县(市、区)比例比上年提高8.05个百分点,实现全覆盖,提前达到《规划》目标。
2.妇女法律援助成效明显。2018年,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扩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覆盖面,全省维权工作站实现全覆盖;法律援助机构102家,2.6万女性获法律援助,占25.3%,比上年提高0.79个百分点。
3.妇女权益保护力度加大。2018年,74个家暴伤情鉴定机构共提供伤残鉴定124件,比上年增加50件;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88个救助66人,同比增加5个机构,16人得到救助(庇护)。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妇女维权站覆盖率为99.97%,比《规划》目标高4.97个百分点。
(七)妇女与环境优化
1.生活环境逐步优化。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5.6%和99.7%,分别比上年提高0.8和1.1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99.6%,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2.社会环境不断改善。2018年,全省乡镇(街道)级以上文明家庭创建达标率为69.7%,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19.7个百分点。建立妇女活动中心的设区市和县(市、区)比例为90.9%和54.8%,比上年分别提高9.1和0.9个百分点。监督抽查妇女卫生用品134批次,同比增加10批次,提前达到《规划》目标。
二、存在问题
从监测数据看,《规划》中近80%的指标已达到或超过目标值,但涉及卫生保健等5个领域共20项指标出现下滑趋势或偏离目标要求,值得重点关注,如期达标可能存在一定困难。
1.女性健康的部分指标与目标值偏离。2018年,女性宫颈癌、乳腺癌死亡率分别为4.89%和8%,比上年上升0.17和0.29个百分点,呈持续上升趋势;孕产妇贫血率22.7%,比上年增加近5个百分点,偏离《规划》目标,与《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中提出2020年下降到15%以下的目标有一定距离。婚前医学检查率为88.7%,比上年下降2.76个百分点,呈继续下滑态势。
2.女性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下降明显。2018年,全省21.2万女性接受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比上年减少3.9万人,女性占培训人数的41%,比上年下滑5.7个百分点,自2012年以来首次出现与《规划》目标值偏离趋势;其中,参加就业培训中心的培训人数比上年明显下降,减少5.92万人。
3.女性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管理仍有待加强。2018年,全省企业职工董事、监事中女性比例、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48.43%、47.9%和35.8%,均比上年下降3.43、5.93和2.2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5.34%,比上年下滑1.7个百分点,指标走势与规划目标要求背离,离2020年10%的目标差距明显。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26.3%,距《规划》30%以上目标值仍有差距。
4.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亟须加强。2018年,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和省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2.86%和45.2%,与上年相比下滑18.1和13.1个百分点;省级人大常委会中女性比例为11.5%,比上年下滑8.2个百分点;市级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90.9%,下滑9.1个百分点;市级政府领导班子中仍然无正职女干部;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和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2.5%和97.4%,比上年下滑2.5和2.6个百分点。
三、对策与建议
2018年,《规划》已实施过半,要实现《规划》中各项目标全面达标,全省上下必须要强化责任意识,在巩固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对标聚焦,加大未达标项目的工作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形成合力扎实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1.加大规划实施力度缩小与目标值差距。根据监测指标状况,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分解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研究下滑指标原因寻找突破点,多部门合作,按照“十三五”目标要求,推进《规划》各领域重难点工作,争取各项目标全面达标。
2.优化资源促进妇女健康全面向好发展。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优化妇女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强化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优质妇女健康服务资源下沉,扩大“两癌”的筛查覆盖面,做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早期治疗,降低“两癌”的死亡率。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参与婚检,全面做好孕前检查,加强孕产妇营养指导,提高自身保健意识,降低孕产妇贫血率。
3.加强女性职业技能培训,有效促进就业。积极拓展女性就业渠道,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大力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女性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就业。
4.努力提升女性参与决策管理的能力水平。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规划中关于女干部选拔和配备的要求,做到应配尽配。推动制订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女性参政、女干部成长的政策和机制,将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目标和要求列入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中,加大女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等培养选拔力度,切实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