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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9-01-30 15:14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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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18年浙江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11个设区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共抽取1301个村级单位为调查样本,调查人口30余万人。现将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全省2018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5737万人,与2017年末常住人口5657万人相比,增加80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1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3952.8万人,农村人口为1784.2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68.9%,与2017年相比,上升0.9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201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939.0人,占总人口的51.2%;女性为2798.0万人,占总人口的48.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与2017年持平。 

  四、年龄构成  

  201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的人口为831.9万人,占总人口的14.5%,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16-59岁的人口为3780.7万人,占总人口的65.9%,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124.4万人,占总人口的19.6%,比上年上升0.7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80.2万人,占比为13.6%,比上年上升0.6个百分点。 

  五、自然增长状况  

  201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为62.8万人,死亡人口为31.8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31万人。出生率为11.02‰,死亡率为5.58‰,自然增长率为5.44‰。与2017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9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0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92个千分点。 

  六、各市主要数据 

   

地 区

年末常住人口

出生率(‰)

死亡率(‰)

城镇化率(%)

(万人)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全 省

5737

5657

11.02

11.92

5.58

5.56

68.9

68.0

杭州市

980.6

946.8

11.3

12.5

5.1

5.1

77.4

76.8

宁波市

820.2

800.5

9.5

10.0

4.7

4.8

72.9

72.4

温州市

925.0

921.5

11.5

13.7

5.0

5.0

70.0

69.7

嘉兴市

472.6

465.6

11.6

11.7

5.8

5.8

66.0

64.5

湖州市

302.7

299.5

10.1

10.4

6.7

6.7

63.5

62.0

绍兴市

503.5

501.0

9.0

9.2

6.5

6.4

66.6

65.5

金华市

560.4

556.4

12.4

13.3

5.7

5.7

67.7

66.7

衢州市

220.9

218.5

11.3

12.6

6.5

6.5

58.0

55.7

舟山市

117.3

116.8

9.1

9.7

6.4

6.2

68.1

67.9

台州市

613.9

611.8

11.9

12.6

6.1

5.8

63.0

62.2

丽水市

219.9

218.6

12.5

12.8

6.1

6.1

61.5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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