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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劳动力流动的特点、影响与政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8-08-27 11:05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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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首先从三个维度分析了浙江省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点。就自然维度来说,浙江省农村劳动力流动呈现出以男性劳动力为主、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和以21-40岁之间的中青年人为主三大特点;就就业维度来说,浙江省农村劳动力流动呈现出以在第二、三产业就业为主、以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就业为主和外出务工时间大都在半年以上三大特点;就地域维度来说,呈现出了我省户籍劳动力主要在本省流动、浙西南农村户籍外出劳动力比重较大而浙东北流动劳动力分布比例较大、主要向城镇特别是大中城市流动以及跨省流出劳动力的目的地(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广东、北京和山东等五省市)和外省流入劳动力的来源地(主要集中在安徽、四川、江西、贵州和河南等五省份)均较集中四大特点。在具体特点的分析中,本文还就形成这些特点的原因进行了探讨。

其次,本文结合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点,探究了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我省城市化进程和农村经济的影响。其对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整体上推进了城市化进程;二是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三是对城市管理带来了某些消极影响。就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动与城市化进程的关系看,近年来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浙江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已日益占据了主导地位。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我省农村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其二是流动劳动力的返乡和汇款为农业生产注入了新鲜的非劳动要素(包括资本、信息、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才能等),促进了我省现代农业的发展;其三是农村劳动力流动所形成的向农村回流的资金对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具有潜在的积极作用;其四是农村劳动力流动推动了我省农村土地的流转,促进了农村集约化经营水平的上升。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农村劳动力流动中所产生的权益保障问题、有序流动问题以及城市认同问题等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影响。

本文通过分析发现,我省各地区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规模与各地区专业市场的数量以及其它城市化发展指标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同时本文通过研究还发现,用农村就业不足和城乡收入差距可以较好地解释我省各地区之间农村外出劳动力的规模差异,但是这两个指标却难以解释我省各地区之间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分布差异。这表明,随着我省民营经济和集群经济的飞速发展,诸如经商环境、市场信息、市场潜力等其它因素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和迁移决策正在发挥重要影响。由于居民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村流动劳动力在城市被边缘化的现象一直受到理论界的密切关注,在研究中我们发现,这一现象在浙江更具复杂性,主要表现为浙江籍流动者由于经济收入水平提高,户籍的影响力已趋减弱,但外省籍流动者被边缘化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了更好的统筹浙江城乡发展,建设和谐浙江,我们认为对本省户籍流动劳动力应优先关注其人力资本积累问题,加速其向市民的转化;对外省流入流动力应优先关注其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以有效发挥其劳动积极性,为我省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

本文最后就如何加强农村流动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如何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何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公平流动以及如何加速我省的农民市民化进程及城市化进程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流动;农民市民化;城市化;农民工

 

1、引言

我省于2006年进行的第二次农业普查,为我们了解和分析全省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提供了最全面和最可靠的第一手资料。本文拟以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为依据,分析浙江省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点,探究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浙江城市化进程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据此提出促进我省农村劳动力有序、公平流动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把握和总结浙江省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浙江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与其民营经济、集群经济发展密不可分,因而形成了鲜明的浙江特色,对这一特色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对其中的共性经验加以总结是我省经济理论界的责任,而完成这一任务的抓手显然是在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我省城市化进程的作用和影响的分析上,因为我省民营经济、集群经济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可以说,把握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点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关系,也就较好地认识和把握了我省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二是为更好地统筹浙江城乡发展提出政策建议。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以及全省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省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及时就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浙江农村经济的影响做出全面评估、分析和预测,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稳定农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好地统筹全省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三是为实现我省农村劳动力的有序和公平流动提供政策建议。在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中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但是建设“和谐浙江”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我省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本文将在深入分析相关问题的基础上对如何实现全省农村劳动力的有序和公平流动提出政策建议。

根据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2006年末我省常住劳动力中有外省流入劳动力412.99万人,省内本土流动劳动力174.25万人,农村流动劳动力总规模达到了587.24万人。同时,2006年末我省户籍外出劳动力有397.63万人。可见,在我省的流动劳动力中,有两股力量在交织作用,一是外省流入的劳动力,二是本省户籍的外出劳动力,二者规模几近相当。为了较全面地分析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的特点、影响及其存在的问题,本文将从三个不同的视角来考察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的状况:一是从非本地劳动力视角,这里非本地劳动力是指常住劳动力中的非本地户籍劳动力,我们用常住从业劳动力减去户籍从业劳动力来衡量它;二是从外出劳动力视角,这里的外出劳动力是指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汇总表中的户籍外出从业劳动力;三是从外省流入劳动力的视角。所以,本文所考察的农村流动劳动力既包括了在我省流动的农村劳动力,也包括了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出到外省市的情况。在进行具体分析时,我们把非本地劳动力归结到常住劳动力的口径下进行分析,把外出劳动力归结到户籍劳动力口径下进行分析。

 

2、浙江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点

2.1 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自然特点

2.1.1 男性劳动力占多数

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2006年在我省非本地劳动力中,男性占50.4%,女性占49.6%,其中在城镇,非本地劳动力男性占56.2%,女性占43.8%;在乡村,表现为户籍劳动力的净流出,这时男性比例更高,占83.8%、女性只占16.12%。从外出劳动力视角看,男性也占多数,占比为63.2%,女性占比为36.8%(见表1),其中在城镇,外出劳动力男性占62.9%,女性占37.1%;在乡村,外出劳动力男性占63.3%、女性占36.7%。分地区的分析也同样显示外出劳动力中的男性比例较高,如浙东北[①]外出劳动力中男性比例为63.5%,浙西南[②]男性比例为63.0%。所以无论是从非本地劳动力看,还是从外出劳动力看,男性劳动力在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中都占多数。这一方面反映出我省流动劳动力就业市场的体力劳动特征仍较明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女性劳动力在流动过程中所受到的制约因素相对较多,例如生子、育儿和持家等因素,使女性农村劳动力一旦结婚以后就往往选择回家务农,致使女性劳动力在我省流动劳动力中的比例较低。

 

表1  外出劳动力的性别构成

单位:%

 

全 省

浙东北

浙西南

男性

63.2

63.5

63.0

女性

36.8

36.5

37.0

 

2.1.2 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

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2006年在我省非本地劳动力中,文盲占4.1%,小学文化程度占40.4%,初中文化程度占53.3%,高中文化程度占0.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9%。在非本地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占比最高,超过了50%。从外出劳动力视角看,我省流动劳动力中文盲占1.7%,小学文化程度占22.6%,初中文化程度占60.0%,高中文化程度占13.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1%,可见在外出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占到了近六成,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75.5%,比全省农村户籍劳动力平均水平高17.8个百分点。分地区的分析也可以发现(见表2),浙东北和浙西南的外出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比也都较高,比例分别为59.2%和60.6%。我省流动劳动力的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且占比高于我省农村户籍劳动力的平均水平,这说明我省流动的农村劳动力大都完成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了一定的文化基础,这使他们在寻找工作、定居以及将来向市民的转化中具备了一定的文化基础。

 

表2  外出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构成

单位:%

 

全 省

浙东北

浙西南

文盲

 1.7

 1.3

 2.0

小学

22.6

22.8

22.5

初中

60.0

59.2

60.6

高中

13.5

14.4

12.9

大专及以上

 2.1

 2.4

 2.0

 

2.1.3 年龄多数在21-40岁之间

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2006年我省非本地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32.1岁,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34.8岁,无论是从非本地劳动力看还是从外出劳动力看,年龄段在21-40岁之间的劳动力均占了六成以上(浙东北和浙东南的横向比较也可以明显地发现这一点,见表3)。对比分析还可以看出,外出劳动力与非本地劳动力相比,20岁以下的劳动力比例相对较小,41岁以上劳动力比例相对较高,这说明我省外出劳动力与非本地劳动力相比,年龄相对偏高。纵向比较可以进一步发现,近几年我省农村外出劳动力中20以下年轻人的比例呈明显下降趋势(见表3),2006年与2003年相比,比重下降了5.45个百分点。这一方面说明在我省各地区经济普遍发展以后,更多的年轻人已经倾向于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就业,另一方面也说明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对外地年轻农村劳动力的吸引力不减,很多外省人都乐于选择来我省常住或寻找工作。

 

表3  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年龄构成

单位:%

 

20岁以下

21-30

31-40

41-50

50岁以上

合计

2006非本地劳动力年龄构成

13.16

31.32

38.90

12.75

3.87

100

2006外出劳动力年龄构成

7.15

32.04

32.31

19.02

9.48

100

2003外出劳动力年龄结构

12.60

46.70

20.40

20.30

100

2006外出劳动力年龄构成-浙东北

 6.2

26.9

32.3

22.7

11.9

100

2006外出劳动力年龄构成-浙西南

 7.8

35.5

32.3

16.6

 7.8

100

 

2.2 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就业特点

2.2.1 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

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2006年我省非本地劳动力在第一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3.6%;在第二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107.4%(比例数大于100%是由于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常住从业劳动力减去户籍从业劳动力之后的数额要高于常住从业劳动力总数减去户籍从业劳动力总数后的差额,说明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劳动力中外来劳动力的比例较高);在第三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4.25%(比例为负数说明在第三产业就业的户籍从业劳动力比常住从业劳动力要多)。而从外出劳动力角度看,在第一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2.3%;在第二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50.5%;在第三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47.1%。可见,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分地区比较来看,浙东北与浙西南的外出劳动力在产业分布上存在明显差异(见表4),前者外出的劳动力在第二产业的就业比例较高,在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较低,而后者则相反。这两个区域的外出劳动力所表现出的就业差异是否与这两个区域本身的产业结构特点有关,尚有待进一步分析。

 

表4  外出从业劳动力产业构成

单位:%

 

全 省

浙东北

浙西南

第一产业

 2.3

 2.3

 2.4

第二产业

50.5

60.4

43.9

第三产业

47.1

37.3

53.8

 

2.2.2 主要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工作

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2006年我省吸纳非本地劳动力最多的行业是制造业,其次是农作物种植业,其它大部分行业均以吸纳本地户籍劳动力就业为主。从外出劳动力视角考察,制造业仍然是吸纳我省流动劳动力最多的行业,我省农村外出劳动力的33.76%在制造业工作,批发零售业、服务业和建筑业吸纳的农村外出劳动力的比重也较高(见表5)。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主要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工作。

 

表5  各行业吸纳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的比例

单位:%

 

农作

物种

植业

农林牧渔服务业

 气、

水生产业

交通

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批发零售业

住宿餐饮业

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

其他行业

非本地劳动力

2.64

-0.08

0.20

0.66

0.21

-0.62

109.48

0.05

-1.47

0.06

-10.35

-1.23

-6.70

7.17

外出劳动力

1.04

0.15

0.30

0.68

0.16

0.91

33.76

0.92

14.92

4.80

16.72

4.09

16.31

5.22

注:比例为负数均说明该行业的户籍劳动力数量要多于常住劳动力数量。

 

2.2.3 外出务工时间一般在半年以上

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2006年我省非本地劳动力从业时间平均在11.1个月以上,其中79.9%的非本地劳动力从业时间在10个月以上。从外出劳动力视角看,其从业时间平均在10.3个月以上,其中,86.2%的外出劳动力从业时间在6个月以上,从业时间在1个月、2-3个月、4-6个月的人数分别只占0.23%、2.3%、11.32%。这说明,尽管流动劳动力保留着家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但由于在当前农村经济体制下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农产品价格长期偏低,致使农业生产经营效益低下,再加上返乡一次费用也较高,所以即使在农忙季节,农村流动劳动力一般也很少回乡投入农业生产,劳动力一旦外出工作,在外务工的时间便会较长,年度内多次往返回乡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比例很低。

 

2.3 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地域特点

2.3.1 外出劳动力主要在省内流动

根据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2006年浙江农村(户籍)外出劳动力80.7%是在省内流动,62.6%是在本市地区流动,18.2%是在市外省内地区流动,只有19.3%是在省外流动(见表6)。这一流动趋势显然与我省经济较发达,工资水平较高,就业岗位较多有关,特别是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省内劳动力的边际收益已经相对较高,诱使大多数本省户籍流动劳动力选择了在省内搜寻工作机会,特别是在本市内邻近的县(市)搜寻工作机会。分地区的对比分析还可以发现经济相对发达的浙东北地区外出劳动力在本市区域内工作的比例更高,达到了74.5%,而经济相对落后的浙西南地区外出劳动力在本市区域内工作的比例较低,只有54.1%,相反这些劳动力到市外甚至外省寻找工作的比例相对较高(见表6)。

 

表6  我省外出劳动力从业地区构成

单位:%

 

全 省

浙东北

浙西南

乡外县内

43.4

52.8

36.7

县外市内

19.2

21.7

17.4

市外省内

18.2

11.4

22.9

省外

19.3

14.2

22.7

 

2.3.2 跨省流出的目的地和外省流入的来源地均较集中

我省农村外出劳动力中跨省流动的比例约占20%,分布区域比较广泛,遍布了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另有近5万名劳动力流动到了港澳地区和海外就业。从表7可以看到,外出劳动力跨省流动的分布地区相对集中,在分布比例排名前5位的上海、江苏、广东、北京和山东地区,占到出省劳动力的61.71%,其中上海比例最高,占到26.01%;而在分布比例排名末5位的吉林、海南、宁夏、青海和西藏,占出省劳动力比例仅为2.0%,表明我省外出劳动力流往这些偏远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比例很低。

 

表7  我省外出劳动力跨省流动分布省份及比例

单位:%

排名前5位及比例

上海

江苏

广东

北京

山东

26.01

14.24

10.84

6.72

3.90

排名末5位及比例

吉林

海南

宁夏

青海

西藏

0.61

0.49

0.39

0.34

0.18

 

从外省流入劳动力(总量达412.99万)的来源地看,来源分布区域也同样广泛,遍布了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但分布地区相对集中,在分布比例排名前5位的安徽、四川、江西、贵州和河南(见表8),流入我省的农村劳动力占到了我省整个外省流入劳动力的71.03%,其中安徽比例最高,占比为19.27%;而在分布比例排名末5位的海南、新疆、青海、宁夏和西藏,流入我省的农村劳动力仅占我省从外省流入劳动力的0.15%。

由上可以发现,与我省相距较远且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与我省劳动力的交流较少,而经济发达地区是我省外出劳动力的主要目的地;经济欠发达地区且与我省具有地理交通便利的人口大省是我省流入劳动力的主要来源地。这说明,影响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不但有经济因素,而且也有地理交通因素,在这两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省农村劳动力的跨省流动在流入和流出地上呈现出了明显的相对集中趋势。

表8  外省流入劳动力来源分布省份及比例

单位:%

排名前5位及比例

安徽

四川

江西

贵州

河南

19.27

16.88

13.86

12.94

8.08

排名末5位及比例

海南

新疆

青海

宁夏

西藏

0.05

0.03

0.03

0.02

0.02

 

2.3.3 以向城镇特别是大中城市流动为主

根据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2006年我省外来劳动力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表现为在城镇地区常住从业劳动力要远高于户籍从业劳动力,差额达到了301.1万,而乡村地区常住从业劳动力要少于户籍从业劳动力,说明我省乡村地区是农村劳动力的净流出地。从外出劳动力视角看,在全省397.6万外出从业劳动力中,81%是从乡村流出。外出劳动力在具体就业地点的选择上,55.2%是选择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就业,其中在直辖市就业的占8.0%,在省会城市就业的占17.6%,在地级市就业的占29.6%。同时,由于浙江县域经济较发达,外出到县城就业的也占到了26.3%,只有5.4%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到其他地区的农村就业。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到县级市及其以下的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比重明显下降,而到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就业的劳动力比例明显在上升(见表9)。

 

表9  我省农村外出劳动力在不同类型地区就业的分布

单位:%

 

2006

2005

2004

2003

全部外出劳动力

100.0

100.0

100.0

100.0

直辖市

  8.0

  7.2

  5.9

  7.0

省会城市

 17.6

 16.8

 17.3

 13.1

地级市

 29.6

 29.0

 21.3

 21.5

县级市

 26.3

 29.1

 26.0

 32.1

建制镇

 13.1

 11.8

 23.5

 19.0

其他

  5.4

  6.1

  6.0

  7.3

数据来源:http://www.zj.stats.gov.cn/art/2009/3/4/art_281_34828.html

 

2.3.4 浙东北和浙西南地区农村劳动力流动差异明显

首先,从农村外出劳动力看,浙西南外出的农村劳动力规模大于浙东北,地处浙西南的温州市、台州市、金华市是全省农村劳动力流出最多的地区,分别占到了全省外出劳动力的15.9%、13.8%、12.5%;而地处浙东北的舟山市、湖州市、嘉兴市是全省农村劳动力流出相对较少的地区,占全省外出劳动力比重分别仅为1.5%、4.3%、4.8%。从农村(户籍)外出劳动力占当地(户籍)从业劳动力的比重看,浙东北的绍兴市、舟山市和浙西南各市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其中衢州市农村外出劳动力比重最高,达到了37.5%(见表10)。

 

 

表10  我省农村外出劳动力和流动劳动力的分布数量比例

 地区

户籍从业劳动力(万人)

(户籍)外出从业劳动力

全部流动劳动力

城乡居民收入之比

户籍人口人均耕地(亩)

数量

(万人)

占全省外出劳动力比重(%)

占户籍从业劳动力比重(%)

总数

(万人)

比例(%)

全省

1760.3

397.63

 100

22.6

586.41

 100

/

/

杭州市

 228.4

 43.84

  11

19.2

 54.72

 9.3

2.2

0.5

宁波市

189.77

 25.97

 6.5

13.7

160.71

27.4

2.2

0.9

嘉兴市

157.35

 19.38

 4.9

12.3

 43.44

 7.4

2.0

1.3

湖州市

122.21

 17.04

 4.3

13.9

 14.95

 2.6

2.1

1.2

绍兴市

183.91

 48.29

12.1

26.3

 30.23

 5.2

2.3

0.8

舟山市

 25.18

  6.03

 1.5

23.9

 13.67

 2.3

2.1

0.5

浙东北

 906.8

 160.5

40.4

17.7

317.72

54.2

/

/

温州市

217.58

 63.33

15.9

29.1

151.37

25.8

2.9

0.6

金华市

190.77

 49.62

12.5

26.0

 40.18

 6.9

2.9

0.8

衢州市

115.78

 43.45

10.9

37.5

  5.32

 0.9

2.7

0.9

台州市

232.21

 54.76

13.8

23.6

 63.66

10.9

2.6

0.5

丽水市

 97.15

 25.92

 6.5

26.7

  8.16

 1.4

3.6

0.9

浙西南

 853.5

 237.1

59.6

27.8

268.69

45.8

/

/

 

其次,从全部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分布来看,浙东北地区吸纳了我省54.2%的农村流动劳动力,浙西南吸纳了45.8%。其中,浙东北地区的宁波市分布的农村流动劳动力最多,达到了160.71万人,而同在浙东北地区且经济发展程度相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程度相近但人均耕地面积更少的杭州市分布的农村流动劳动力比宁波要少得多,只有54.72万人,浙东北地区内的这一差异十分引人注目;浙西南地区的温州市吸纳的农村流动劳动力比例也较大,且浙西南地区内部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分布差异也较大。

农村就业不足和城乡收入差距历来被认为是引起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原因,农村就业水平的差异可以由人均耕地面积的差异所代表,而城乡收入差距程度我们可以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之比来表示。通过表10可以看到,农村就业不足(户籍人口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和城乡收入差距(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之比较大)两个指标可以用来较好地解释农村户籍外出劳动力水平的差异,但是在解释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分布上,这两个指标却显得有点乏力,尤其是在浙东北地区内部和浙西南地区内部,农村流动劳动力的水平差异很难从这两个指标得到有效解释。这表明,随着我省民营经济和集群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就业不足和城乡收入差距这两大因素对农村流动劳动力分布的影响力有下降趋势,影响农村流动劳动力分布的主要因素正逐渐被诸如经商环境、市场信息、市场潜力等其它因素所取代,影响因素的变化必将通过农村流动劳动力区域结构的变化对我省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浙江经济发展的影响

3.1 对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影响

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对我省城市化进程既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对城市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前者主要体现在从整体上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对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等方面,后者主要体现在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加剧了城市公共品的供求矛盾等方面。

 

3.1.1 从整体上推进了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是指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向城市转化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功能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农村流动劳动力,一方面是城市化的微观主体和城市化的载体,是被“化”的对象;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存在,使得我省城市化的速度、发展轨迹出现了明显的改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大大提高了我省实际城市化水平。根据浙江统计年鉴,我省2006年总人口数为4629.43万人,其中非农业户籍人口1312.15万人,据此计算的我省名义的城市化水平为28.34%。但是,根据浙江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2006年末全省乡村常住人口数量为1922.5万人,城镇常住人口数量为1144.21万人,如果加上全省非农业户籍人口数量,全省的实际城市化水平达到了56.10%,大大高于我省名义的城市化水平。二者多达27.77%的差额即为外来人口,其中很多就是长年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村流动劳动力。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化一般是通过乡村人口向城市迁居来实现的。如果不是无地农民,他们会将自己在乡间的土地和房屋卖掉,或将土地出租,带着一笔资产进城安家。我国的情况则不同。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迁居尤其是迁户口的迁居,是非常少的。这种不迁户口的实际迁移被称为非正式迁移,它对总迁移的贡献越来越大,1993 年起这种非正式迁移人口的规模超过了户籍迁移,1999 年占到总迁移人口的2/ 3,2000 年达到70 %。近2 亿人的外出务工经商,大规模的“候鸟式”的在城乡之间的流动,是我国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特殊方式。在城市化的各种体制障碍一时很难消除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候鸟式”的流动正是逐步实现中国城市化的独特方式。我省作为地处东南沿海的经济强省,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在吸纳国内农村流动劳动力方面一直处在全国前列,正如前面分析所指出,这些农村流动劳动力主要是在城镇特别是在大中城市集聚。正是因为吸纳了大量的农村流动劳动力,才使我省的城市化进程大大加速,实际城市化率大大提高,走出了一条非常规的城市化发展道路。

第二,促使大城市郊区化。在城市化快速发展和大城市规模急剧扩张的形势下,郊区化已成为城市化发展不可阻挡的趋势。对于农村流动劳动力而言,郊区是其进入城市最为有利的区域,这里接近市区,交通便利、房租便宜、开销较低,是其以较低成本融入城市的开始。加之,城市产业(工商业)和城市居民由城市中心区向郊区的外迁,造就了更多的外来人口在此生存的机会。郊区化在大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可以缓解“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二是可以促进产业和劳动力的合理布局;三是可以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城市功能;四是有利于加快辅城的建设;五是直接促进郊区的发展。根据浙江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在我省1144.21万城镇常住农村人口中,有748.6万人是居住在城市的郊区,比例达到了65.43%,其中居住在城区结合区的有307.2万人,居住在镇乡结合区的有441.5万人,这些人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农村流动劳动力。这些农村流动劳动力以城市郊区为据点,工作范围辐射到了整个城区,他们大大降低了城市发展的成本,满足了城市对低层次劳动力的需求,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如果没有这些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各条战线的辛勤工作,城市的运转成本会大幅提高,一些诸如保洁、托运、修理等苦、脏、累、险的行业甚至会无法正常运转。由农村劳动力流动所带动的我省城市郊区化发展已经成为全省城市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促进了我省城市圈的成长。目前,我省正初步形成浙东北和浙西南两个城市圈,浙东北城市圈以杭州市、宁波市和湖州市为极点,三个极点城市的城区(户籍)人口分别达到了414万、216万和108万;浙西南城市圈以温州市、台州市和金华市为极点,三个极点城市的城区(户籍)人口分别为140万、150万和92万。这两大城市圈的形成和成长均与农村劳动力流动有密切关系。由表11可以看到,两大城市圈的极点城市大都是农村流动劳动力的活跃城市,其中宁波市、温州市、台州市和杭州市既是本省户籍流动劳动力的主要吸纳者,同时也是外省流入劳动力的主要吸纳者,大量流动劳动力的加入为我省浙东北和浙西南两个城市圈的形成和成长提供了重要的动力源泉。

 

 

 

表11 我省各城市吸纳的农村流动劳动力

序号

地区

流动劳动力

本省户籍流动劳动力(万)

省外流入劳动力(万)

总数(万)

比例(%)

1

宁波市

160.71

27.41

37.84

122.88

2

温州市

151.37

25.81

47.75

103.62

3

台州市

 63.66

10.86

21.27

 42.40

4

杭州市

 54.72

 9.33

13.10

 41.62

5

嘉兴市

 43.44

 7.41

 8.25

 35.19

6

金华市

 40.18

 6.85

10.08

 30.10

7

绍兴市

 30.23

 5.16

 9.85

 20.38

8

湖州市

 14.95

 2.55

 7.00

  7.95

9

舟山市

 13.67

 2.33

 8.36

  5.30

10

丽水市

  8.16

 1.39

 6.39

  1.77

11

衢州市

  5.32

0.91

 4.37

  0.95

 

由于城市圈能为现代化的、专业化的、集约化的和高附加值的生产提供有利的产业环境和技术支持,因此成为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人力资源、资金资源、信息资源、科技资源的首要选择。据统计2003年全世界居住在100万人以上的城市人口占城市人口总数的1 /3以上;美国全国3 /4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集聚在大都市;日本80%的经济总量集中于它的三大都市圈。可以预计,随着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有序进行,我省初具规模的浙东北和浙西南两大城市圈必将得到进一步发展,从而将有力地推动我省整个的城市化进程。

 

3.1.2 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的研究表明,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促进了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据世界银行2006年的研究,由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对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率的贡献大约在1%左右。从产业部门看,农村流动劳动力拉动了中国市场扩张与产业结构升级。这种拉动可以分为直接拉动和间接拉动两种。直接拉动是指城市人口增加所带来的消费品市场需求扩张。以2006年我省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为4742元计算,城市化水平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即有46.3万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可以拉动约22亿元的消费品市场(约占2006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25.35亿元的0.4%),相当于每年为440个具有500万销售额的新企业提供了市场空间。间接拉动是指由于城市人口增加对城市和区域公共基础设施物品的需求增加。农村人口从进入城市的一刻起,就需要不断地增加对交通、能源、房地产、自来水、绿化、学校、广场、警察、城市安全系统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司计算,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需基础设施投资6万元(包括国家投资、企业投资和个人投资)。如果我省每年新增进入城市的人口为46.3万人,可以拉动我省基础设施投资277.8亿元(约占2006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593.66亿元的3.6%)。2006年末我省流动劳动力总量约为586.42万人,若按每年10%的增长率计算,农村流动劳动力当年对我省城市经济的直接拉动效应和间接拉动效应合计贡献率应至少在4%以上。同时农村流动劳动力所提供的低成本的生产要素,大大促进了我省城市各类专业市场的形成,从而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从表12可以看到,凡是流动劳动力活跃的城市,综合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也都十分发达,在我省不同城市,流动劳动力数量和该地区的市场数量表现出了很高的正相关性,表明农村流动劳动力在促进专业市场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12  农村流动劳动力与我省专业市场的建设

地区

流动劳动力

综合市场

专业市场

总数(万人)

比例(%)

个数

比例(%)

个数

比例(%)

宁波市

160.71

27.41

511

19.98

200

10.31

温州市

151.37

25.81

292

11.42

189

 9.74

台州市

 63.66

10.86

309

12.08

304

15.67

杭州市

 54.72

 9.33

340

13.30

340

17.53

嘉兴市

 43.44

 7.41

208

 8.13

130

 6.70

金华市

 40.18

 6.85

243

 9.50

255

13.14

绍兴市

 30.23

 5.16

244

 9.54

186

 9.59

湖州市

 14.95

 2.55

153

 5.98

 86

 4.43

舟山市

 13.67

 2.33

 97

 3.79

 32

 1.65

丽水市

  8.16

 1.39

 78

 3.05

127

 6.55

衢州市

  5.32

 0.91

 82

 3.21

  91

 4.69

 

此外,人口流动拉动的新增市场是一个不断升级的商品和劳务市场,将为新型工业化时期产业结构升级提供相应的市场基础,并且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还将进一步催生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形成由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新机制,由此将大大推动城市劳动用工及工资制度的改革,带动城市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管理、户籍管理、住房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从而为繁荣城市经济、推动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3.1.3 对城市发展的消极影响

随着农村流动劳动力大量进入城市,农村流动劳动力与城市社会的融合与冲突问题凸现,公共安全隐患愈加复杂和日趋严重。

一是我省多数城市的公共产品一时难以满足骤然增长的流动人口的需要。随着我省各等级城市流动人口的骤然增长,城市资源承受能力普遍不足,环境建设不能满足需要,城市公共产品供不应求,尤其是杭州等大城市承受人口继续膨胀的巨大压力,教育、卫生等设施缺口扩大,公共服务不足现象十分严重。并且,由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性较大,致使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波动较大,这也给我省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增加了难度。就拿农村流动劳动力的社会保障来说,农村流动劳动力进城以后所面临的由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风险转变为工业化社会的社会风险,这些社会风险主要包括失业、养老、工伤、疾病、公共卫生等。一方面,农村流动劳动力和城市居民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其抗风险的能力明显较低;另一方面,农村流动劳动力公共卫生服务现状不容乐观,现行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难以完全对农村流动劳动力发挥效用,流动儿童的免疫规划工作薄弱,流动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相对较低,农村流动劳动力的职业卫生也面临严峻形势,职业中毒发病例数在我省呈上升趋势,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二是城市社会问题愈加突出。主要表现在城市贫困、治安、社会保障等方面。城市贫困即包括当地城市户籍人口贫困,也包括外来的农村流动劳动力贫困。全国总工会200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东部地区的城市贫困人口占全国城市贫困总人口的21.9%,中部地区占52.9%,西部地区占25.2%。尤其我省对于农村流动劳动力的社会保障等制度的建设还很薄弱,致使农村流动劳动力在城市的贫困问题尤其引人关注。每当夜幕降临,在我省杭州、宁波等大城市的大街小巷,无家可归露宿街头的人随处可见,这些人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来杭州后因为一时找不到工作而流落街头的流动劳动力,形成了较大的城市社会问题。

三是城市管理难度增加。农村流动劳动力快速增长,突破了我省城市原有体制和资源条件的供给限制,对我省城市规划、城市规模结构体形成了剧烈冲击。因为大量农村流动劳动力涌入带来的“大城市病”日益明显,给我省城市人口的统计、教育、文化和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比如,人户分离人员增多,是城市的管理难度增大。人户分离对人口迁出区、迁入区的管理、建设、治安等方面都是新的挑战。另外,根据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的特点,婚育期农村流动劳动力比重大,导致我省许多城镇的人口猛增,有很多城镇的流动人口与本地户籍人口的比例达到了1:1甚至更高,对当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较大问题。

四是引发城市快速膨胀和不良郊区化。诸如:城市核心区产业“空心化”、人口消费力下降导致中心城区的深度衰退;人口郊区化带来的人口分布变动对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建设布局影响很大;道路交通负荷增大,市民通勤成本上升等。此外,郊区化难以避免地蚕食城郊绿化带与耕地,破坏城市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加剧环境污染,导致能源消耗过大等,这些使许多发达国家都深受其害的城市问题,因为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无序流动,也正成为我省城市化进程中的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

 

3.2 对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流动对耕地资源极其缺乏的浙江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农村劳动力流动对于全省农民增收、农业发展以及非农产业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3.2.1 对农民收入的提高效应

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本质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它意味着两点:一是农业人口从劳动力剩余的农业部门转移出来,这将提高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农业增加值比重与农业劳动力比重之比);二是劳动力从生产率较低的农业部门转移到生产率较高的非农产业部门将提高转移人员的收入水平,在存在收入转移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流动使部分收入从非农部门转移到农业部门,使农业部门的劳动力能够分享非农部门的产出,这同样会增加农业部门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为了分析方便,本文将第一种效应称为劳动力转移效应,将第二种效应称为收入转移效应。

劳动力转移效应存在的前提是农业部门存在剩余劳动力,而且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使得农业部门的人均收入降低。图1表示的是存在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农业部门的产出决定和农业劳动力的收入决定。在不存在劳动力流动和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下,农业部门的人均收入基本上代表了农民的实际收入状况。

图1中的OS曲线是农业部门的产出曲线,横轴表示农业部门的劳动力数量,纵轴表示农业产出水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农业产出随农业劳动力的增加而增加,但当农业劳动力达到某一数量之后,农业产出不再随着劳动力投入的增加而增加,而是维持在一个相对不变的水平(在图中的P点之后,农业产出的增加开始变得很有限)。而OS曲线上每一点的切线的斜率表示的是农业部门的边际产出(即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OS曲线上每一点到原点的连线的斜率表示农民的人均收入。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随着劳动力数量的增加,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在下降,当农业劳动力数量达到某个临界值之后,产量不再增加,亦即此时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几乎为零,人均产出随农业劳动力的增加而减少,临界点之后的劳动力不增加农业总产出,却要共同分享农业产出。因此,从图1我们可以发现,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多,代表农民人均收入的OW曲线的斜率会不断降低,与此相反,减少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数量,OW曲线左移,农民人均产出和人均收入将增加。在改革开放以前,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陷入停滞,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滞留农村,使得农业部门的就业比例和产值比例严重失衡,劳动生产率处于极低水平。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量流向城镇。从微观上讲,劳动力流动减少了农村家庭剩余劳动力;从宏观讲,劳动力流动降低了农业部门乃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数量。将上述模型应用于家庭,则意味着增加家庭的人均收入水平;应用于整个农业部门,则意味着增加了留在农业部门的劳动力的人均收入水平。

我们假定Y 为农业总产出,L 为农业部门的劳动力数量,LM为被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数量,显然 LM小于 L。

则转移剩余劳动力之前农民的人均收入I1为:

I1=Y/L....................................................................................................(3.1)

转移剩余劳动力之后农民的人均收入I2为:

I2=Y/(LLM) .......................................................................................(3.2)

用K表示有剩余劳动力转移情况下农村居民收入增加的比例,则

K=I2/I1—1 =1/( L/LM1)............................................................(3.3)

从公式3.3可以看出,劳动力转移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程度取决于转移人数的多少,转移的人数越多,式中的分母就越小,劳动力转移对农村居民收入提高的效应就越大。

如果说劳动力转移效应揭示的仅仅是农业内部分配变化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影响的话,那么收入转移效应揭示的则是产业间收入分配的变化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影响。劳动力转移效应是通过分析在产出不变条件下,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来增加收入;而收入转移效应分析的是农业劳动力不变条件下,通过劳动力流动使收入由非农部门流向农村,从而增加了总分配量而提高收入。当前,我省劳动力流动的这种收入转移效应主要通过外出劳动力与农村的血缘联系,进而向农村地区汇款(这里的汇款泛指农民工寄回和带回家乡的钱)来实现的。

为了分析收入转移效应对农村居民(这里的农村居民也包括外出的流动劳动力)人均收入的影响,我们用YM表示由劳动力流动所带来的收入(亦即由非农业部门和城市向农业部门和农村转移的收入),Ya表示存在收入转移以后农业部门的总分配量。由于非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要高于农业部门,我们用k表示非农业部门和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差异程度(则非农业部门的劳动收入是农业部门劳动收入的k倍,这里我们将收入差距主要归结于劳动生产率差异,显然k>1)。我们仍用I1=Y/L表示农业部门的人均收入,则非农业部门的人均收入表示为k×I1。

那么,劳动力流动所带来的收入YM为:

YM=LM×k×I1...................................................................................................(3.4)

存在收入转移以后农业部门的总分配量Ya为:

Ya=YYM=YLM×k×Y/L ..................... ................................................... (3.5)

转移剩余劳动力之后农民的人均收入为:

I2= Ya/L= Y / LLM×k×Y /L2 ...................................................................... (3.6)

劳动力转移之后农民人均收入增加的比例K为:

K=I2/I1—1==k×LM/L.............................................................................. (3.7)

由3.7式可知,劳动力转移之后农民人均收入增加的比例K值的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因素是非农业部门和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差异程度k值的大小,k越大则对农民人均收入提高的效应越大,反之则小;另一个因素是被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数量LM,LM越大则农民人均收入提高的效应越大。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农村劳动力流动能够提高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

其次,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农民人均收入提高效应的大小取决于被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和非农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差异的大小。被转移的剩余劳动力的数量的增加和两个部门间劳动生产率差异的扩大,会扩大劳动力流动对农民人均收入的提高效应

从浙江统计年鉴和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所提供的实际数据来看,我省农民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较好地支持了上述理论分析的结果。1978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有165元,2004年为6096元,2006达到了7335元,农村居民纯收入呈现出了大幅增长的趋势。再考察一下我省的农业人均产值,2004年为2427元,2006为2788元,增长幅度并不大,2006年我省农业人均产值只占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38%。这说明近年来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来源于农业产值的增长,而是主要地来源于非农产业收入的增长。据统计2006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达到了3646元,占人均纯收入的49.7%,从2000年到2006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年均递增10.5%,工资性收入增长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五年合计为53.4%,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上升了2.7个百分点,占到了近五成,是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由此可见,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我省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具有非常显著的提高效应。

 

3.2.2 对全省农业的促进作用

关于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农业的影响,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尤其是有文化的青年农民会以赚钱的多少来决定自己的从业行为。只要外出打工收入高于种田收入,农民就会首先选择外出就业。结合农村流动劳动力的特点,流动人员中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青壮年农民占的比例较大,且呈上升趋势。因此,从农业人才的流失来看,它对农业发展的负面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但是,我省的实际情况究竟有如何呢?

为了了解我省当前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全省农业的实际影响,这里我们重点考察一下劳动力流动是否确实影响了农业产出和农户对农业的要素投入。劳动力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对农业生产有着重要影响。一般来说,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劳动力的减少会降低农业产出水平。可是,由于在农业部门中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尽管他们的边际劳动力生产率可能不为零,但是由于他们的存在使得其他人处于半失业状态,因而这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增加实际上并不增加农业产出。减少这部分劳动力,会使剩下的劳动力投入更多的劳动时间,从而使得劳动力对农业生产投入的实际劳动时间并不改变,因而也不会降低农业产出。关于劳动力质量问题,从流动劳动力的自然特点来看,外出劳动力的整体素质确实较一般农村劳动力高,这意味着留在农业部门的劳动力素质相对要低一点。从长远看,这种高素质劳动力的流失可能会不利于农业发展。但是,就短期来看,这种影响并不显著。首先,当前我省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农业生产依然是传统的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劳动力文化水平的高低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并不显著;其次,尽管相对于外出劳动力而言,留在我省农村的劳动力文化素质相对要低,但随着全省九年制义务教育在农村的普及他们的整体文化素质是在提高的,这种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足以满足当前农业发展的需要;最后,实际上大部分外出劳动力最终还是回到了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而且由于回流劳动力在观念、技术水平和信息量较外出前都有提高,他们回来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必然会有利于农业发展。所以,劳动力流动至少从目前来说,既不会降低农村劳动力的边际产出,也不会对全省农业生产产生明显的消极影响。

在农业部门中,相对于劳动力资源,资本是稀缺的。长期以来,资本稀缺使得农业生产技术提高缓慢,从而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一般来说,对农业的资金投入主要来自两部分:一是国家和省财政拨款;二是农户的投入。国家和省财政拨款通常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很少直接投入农业生产。而农户的资金投入通常是直接投入到农业生产中的,其资金的使用往往更加切合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因而对我省农业发展的影响更直接和更显著。现在我们就来考察一下劳动力流动引起的生产资源在农户家庭内部重新分配的过程。首先,农户为了家庭收入最大化的目标,重新分配家庭的劳动力资源,使用一部分劳动力到农业以外的产业就业;其次,按照卢卡斯和斯塔克(R.E.Lucas and O.Stark)的“利他性”假说,由于部门间和地区间收入差距的存在,外出劳动力将会获得更高的工资收入,同时,由于家庭成员之间是相互利他的,因此,收入较高的外出劳动力将把一部分收入通过家庭内部重新分配的方式转移给其他家庭成员;最后,为了实现家庭收入最大化的目标,家庭其他成员又会将部分从家庭外出成员那里获得的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中,以弥补农业生产资金的不足,或者以资金投入来替代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对农业部门来说,劳动力流动的过程是一个劳动力和资本的置换过程。将农业部门多余的劳动力转移出来,并给农业部门注入生产资金,这是劳动力流动对农业生产最大的贡献。这一过程能顺利进行的前提是农户家庭经营是以产出最大化为目标。在这一目标前提下,农户不仅追求非农收入的增加,同时也希望通过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家庭总收入最大化。因此,农户愿意将一部分非农收入的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中,以增加家庭的总收入。农户将非农收入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一部分是通过资本的增加来替代劳动力的减少(主要是机械化对劳动力的替代),另一部分是用于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等方面。对于后一种用途,因为不是用来替代劳动力,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对农业生产的投资,因此更能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使得农业生产不会因为劳动力的减少而受到负面影响,而对农业投资的增加则能真正地促进农业的发展。所以,要使劳动力流动实际地促进农业发展,首先要有非农资金向农业部门流动,即要有农业部门中的劳动力和非农部门中的资金置换过程;其次,这种置换资金要用来对农业进行投资,而不是仅仅替代转移出去的农业劳动力。农户对农业生产的投资越多,则劳动力流动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就越大。

从我省1990-2006年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见表13),经验数据显然支持本文上述的理论分析结论。首先,从农业耕地面积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农业耕地面积略有减少,最近几年已经基本稳定在1600千公顷左右;其次,从农业人口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转移,我省农业人口呈现逐年递减趋势。耕地指标和农业人口指标表明,近20年我省农业投入的土地要素和劳动力要素是递减的;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农业总产值和农业人均产值均出现了增长趋势(见表13)。这说明我省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外出和流动,并没有给农业生产带来负面影响,相反,正如本文前面理论分析所指出,我省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和流动为农业发展注入了资金、带来了信息,提高了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同时,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还可提供大量的耕地转包给种养能手和扩大规模种植,为加速土地的合理流转、促进农业的规模经营、增加我省农业竞争力创造了有利条件。所以,从总体来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全省农业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表13  1990-2006年我省农业发展状况

年份

耕地面积(千公顷)

  农业总产值(亿元)

农业人口(万人)

农业人均产值(元)

1990

1723.53

225.04

3538.13

636.04

1995

1617.80

549.96

3567.14

1541.74

2000

1607.56

630.98

3506.20

1799.61

2004

1594.92

814.10

3353.16

2427.86

2005

1593.55

892.83

3335.30

2676.91

2006

1594.43

925.10

3317.26

2788.75

数据来源:《浙江统计年鉴》(2007)

3.2.3 对农村非农产业的潜在影响

农村劳动力流动带动了资金从城市向农村的流动,这为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积累了必要的资金;同时,外出回流人员也给农村地区带回了必要的信息、技术以及经营理念等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所必须的资源。如果这些资金能在农村地区转化为投资,并且这些信息、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也能得以利用,那么必然能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从而在农村地区创造出更多的非农就业岗位。但这里问题的关键是这些资源要能够在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因为这些资源向农村地区的传递是通过流动人口与家庭的密切联系实现的,所以,分析我省有外出劳动力的农户在当地的经济行为,有助于我们认识我省劳动力流动与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首先,从资金流动的路径来看,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是通过外出人员向家中的汇款或者直接带回家的现金来实现的,也就是说,这些资金是流向有外出户的农户家庭的。在农村金融市场欠发达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合理地假定,这些资金要转化为投资,只能是资金所有者来投资,而不是其他人通过贷款、融资来投资。而对于农户来说,他们在使用资金的时候实际上面临着消费和投资两种选择,究竟选择哪种使用方式,关键要看哪种需求更强烈。如果农户对资金的消费需求大于对资金的投资需求,则资金将被用来消费,如家庭要建房或者家中有人要结婚等(实际上,在我省农村很多人看来,建房和结婚的重要性要大于做生意,因而如果在两者之间选择,很多人会选择把钱拿来建房、结婚,或者其它他们认为比投资更重要的消费用途上)。所以,资金被用来投资的前提是,农户没有重大的消费需求,换句话说,他们必须要有闲置资金。而实际上,大多数农户(包括有外出人口的农户)对资金的消费需求欲望要远远大于投资需求的欲望。这主要是因为农户收入总体水平较低,尽管外出务工提高了农户的收入水平,但总体来看,他们的收入还是属于较低水平,收入大多仅能维持家庭的日常开支(有一部分用来贴补农业生产),即便有节余,也主要是积累起来建房、结婚,或者将来供子女读书用。而事实上,由于总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有点多余收入也都用来改善家庭生活环境了,如购买家用电器、交通工具等,如果加上这些开支,他们的收入有时候根本还不够开支,更别说有余钱了。所以,通过农村流动劳动力渠道流往农村的资金事实上大多花在消费上了。另外,即便拥有足够的发展资金,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还需要适宜的市场环境。上个世纪 80 年代至 90 年代,我省农村工业的发展得益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消费品市场的严重短缺。当时短缺的消费品大都是技术含量不高的普通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服装、一般日用品、中低档家用电器、玩具,及砖瓦灰沙、普通水泥等一般建筑材料等等。拥有丰富的廉价劳动力但技术水平不高的乡镇企业恰好可以胜任这些产品的生产,而且在解除商品价格和生产资料分配管制之前,突然又面临了一个等待填补的巨大市场,而乡镇企业和农业发展带来的农村收入水平的提高,又进一步扩大了这个市场。巨大的市场为当时农村工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然而,经过30 多年的改革开放,我省已经从消费品严重短缺的年代进入到了消费品生产相对过剩的年代,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在低端消费品市场尤其如此。这至少意味着:第一,市场上的已有企业已经饱和,对一些竞争力不强的企业还面临退出市场的危险;第二,新的企业很难再进入这个市场,除非它有某种竞争优势,即新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大大提高。在缺乏人力资本、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并且资金比较匮乏的农村地区,我们可以相信,20世纪 80 年代那种农村工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无论是依靠乡镇企业,还是依靠个体企业,在今天都很难再现。可能很多人会把创业的希望寄托在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上。事实上,收入水平的提高会相应的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进而影响第三产业的发展。但是,在现在相对较低收入水平下,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也会比较低。所以,尽管劳动力流动带动了资金、信息、技术、经营管理理念等从城市向农村的流动,为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资金作为回流的最重要的资源,目前事实上大多被农户消费掉了,而农村地区缺乏适宜的投资环境,则从根本上限制了回流资源在农村地区转化非农产业发展的源泉。因而,劳动力流动对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的影响,尚只是在潜在层面上,如果要将这种潜在影响变成现实的影响,还需要农村改善相应的投资环境。

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至少可以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两点好处:第一,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可以为农村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第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将为农民创造新的收入来源和新的就业机会。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一方面依赖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情况,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状况。从历史的经验数据看,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最快的时候往往也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时候。相对于非农产业,农业的增长潜力有限,因而依靠发展农业来提高农民收入的潜力也有限。越来越多的数据显示,来自农业以外的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的比重日益提高,这部分收入除了一部分是来自农民外出打工收入之外,另外有一部分是来源于农民在农村非农产业就业的收入。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也一直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从20世纪80 年代至今,首先是乡镇企业扮演了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角色,随后农村个体企业又成为农村内部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农村个体企业的发展是农民个人创业的结果。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农村个体企业规模较小,资金不足,技术和管理上都比较落后,而且多是家庭经营,因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后劲不足。

 

3.2.4 促进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农村劳动力流动促进了我省土地制度和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虽然调动了农户分散经营的积极性,但具有小生产的特点。特别是农民的土地不仅是生产资料,同时也承载了社会保障的职能,进一步强化了小农自给自足的稳定性。过去20 多年来农村劳动力流动在推动我省传统小农生产方式的改造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首先,劳动力流动加快了土地流转,使部分农民分享规模经营的利益。刚开始时,外出的劳动力一般是家庭的剩余劳动力,并且进城的时间短,基本上不影响家里农事活动;但随着外出劳动力的增多和外出时间的延长,如果家里没有足够的劳动力,农民只好将土地委托亲友耕种,或被迫撂荒,这降低了稀缺土地的使用效益。于是,一部分农民开始将土地租赁给不外出的农民耕种,并且逐渐超出了亲友之间租种的范围,在承租对象的选择上基本采取了市场行为。根据浙江省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这部分非亲友之间土地流转行为在日益增多(见表14)。2006年全省由村集体直接承包出租给单位或非本村农户的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了3.53%,全家外出户从村集体承包的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1.46%,全省从户籍所在村集体承包过耕地的农户比重高达77.75%,租出、包出过耕地的农户的比重达到26.13%,租入、包入、转入耕地的农户的比重达到9.93%。分地区的对比分析还可以看出,外出劳动力占本地户籍劳动力比例高的地区,上述反映农村土地流转程度的指标也大都较高。这表明,我省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正在有力地推动土地流动和流转机制的形成,土地制度的禁区正在被打破。同时,劳动力外出还加快了我省小农生产方式的变革。家庭劳动力外出换来了资金和其他现代生产要素进入家庭,特别是现代商业资本和观念的进入,改变了小农经营目标和方式,打破了小农的封闭性和独立性,使分散的农户能按照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要求来实现生产要素的流动组合。目前,我省各地涌现出的公司加农户、基地加农户、股份合作制等新型的生产经营方式正越来越多,全省近9%的村都在通过“公司加农户”的方式生产和销售农产品,比例最高的嘉兴市已有44.42%的村采用了这种生产经营方式,全省有近20万户农村住户参加了“公司加农户”生产经营方式,占全省常住户的2.2%(见表15)。通过农村劳动力流动所带来的生产方式的变革,对我省农户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形成了冲击,我省许多地区现在的小农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农,而是在积极向从事商业经营、规模生产的现代农民转变。

表14  2006年我省外出劳动力比例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对比

地  区

外出劳动力占户籍劳动力的比例

(%)

由村集体直接承包出租给单位或非本村农户的耕地占耕地面积的比例

(%)

全家外出户从村集体承包的耕地占耕地面积的比例

(%)

从户籍所在村集体承包过耕地的户的比重

(%)

租出、包出过耕地的户的比重

 

(%)

租入、包入、转入耕地的户的比重

 

(%)

全  省

 19.8

3.53

11.46

77.75

26.13

 9.93

杭州市

16.84

6.42

6.49

83.87

 21.1

 6.92

宁波市

11.66

5.44

11.45

 64.4

35.42

 9.73

温州市

23.35

0.64

26.79

75.58

34.54

11.64

嘉兴市

11.35

 2.9

 1.23

92.11

20.18

 6.84

湖州市

12.78

1.97

 2.91

92.69

21.52

 5.14

绍兴市

23.41

6.28

10.07

79.81

22.13

10.67

金华市

 23.1

2.36

11.67

83.24

26.92

 11.1

衢州市

33.98

1.47

 8.44

80.41

18.25

11.73

舟山市

18.93

3.57

11.48

39.32

20.51

 8.01

台州市

20.73

3.67

 18.4

71.32

25.44

10.81

丽水市

24.65

4.08

25.79

85.11

22.26

14.58

 

表15  2006年末我省“公司加农户”生产的村数和农户数

地区

通过“公司加农户”的方式生产、销售农产品

参加 “公司加农户”的农户

村数(个)

比重(%)

户数(户)

比重(%)

全省

2930

 8.81

196285

2.20

杭州市

 610

16.64

38112

3.72

宁波市

 209

 7.80

16316

1.32

温州市

 196

 3.65

10635

0.86

嘉兴市

 426

44.42

49755

8.15

湖州市

 131

12.06

 6691

1.35

绍兴市

 170

 5.68

 9828

1.03

金华市

 178

 3.64

17423

1.70

衢州市

 183

 7.04

14617

2.78

舟山市

  22

 5.24

 1028

0.51

台州市

 435

 8.52

17965

1.52

丽水市

 370

10.61

13915

3.19

 

3.3 农村劳动力流动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

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庞大,对全省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在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过程中,由于制度环境因素以及农村劳动力自身因素的一些原因,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并不很顺畅,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或改善,势必影响到我省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并可能对我省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3.3.1 流动劳动力的权益保障问题及其影响

现阶段,我国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主要是暂时性的流动而不是永久性的人口迁移,我省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也不例外。暂时性的流动意味着农村劳动力进行的是“候鸟”式的迁移,即在农忙或春节时回家乡,而在其它时间则迁移到城市打工,每年往返1- 3次。“候鸟”式迁移兼顾到农耕、家庭以及赚取额外的打工收入三者之间的平衡。“候鸟”式迁移是我国现阶段特有的劳动力流动方式,是户籍制度下的产物。从我省流动劳动力的特点来看,尽管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进行“候鸟”式迁移的周期较长(外出务工的时间一般都在半年以上),但循环往返的特征依然明显。这种“候鸟”式迁移的短期工作特性使得流动劳动力在工作地的权益保障上往往成为问题。最普遍的问题是工资被拖欠,由于流动性较大,流动劳动力的工资一旦被拖欠,以后要回的成本便很大,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一些企业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其次是流动劳动力的医疗无保障,流动人口因其从事职业的特殊性(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大部分都在制造业工作,就业具有“苦、脏、累、险”的特点),他们所面对伤病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方面所表现出的问题也就相对突出。从表16可以看到,农村劳动力的医疗保障目前仍然主要依靠在原户籍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常住户中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户所占比例较小,这间接反映出流动劳动力在工作所在地的医疗及养老是没有保障的。另外,由于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工作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使他们的劳动合同的签约率也较低,据抽样调查资料,在2006年浙江省外出的农民工中,仅有26.5%的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了用工合同,而大多数民工则没有。劳动合同签约率低,使得农民工在就业中处于不利的处境,发生劳务纠纷时,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致使农民工合法权益更加难以得到保障。

流动劳动力权益保障的缺失无疑加剧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不稳定性,使得他们很难真正成为城市生活的主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表16  2006年末常住户参加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的情况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户数(户)

比例(%

户数(户)

比例(%

户数(户)

比例(%

 

1112778

12.45

7857576

87.94

817266

 9.15

杭州市

132097

12.88

 976422

95.22

184521

18.00

宁波市

270320

21.79

1135359

91.54

204523

16.49

温州市

 48340

 3.92

 862626

69.90

 47337

 3.84

嘉兴市

 21503

 3.52

 558487

91.49

145575

23.85

湖州市

 66827

13.46

 470294

94.74

 38739

 7.80

绍兴市

146775

15.39

 895913

93.94

 74875

 7.85

金华市

144268

14.06

 932354

90.88

 35105

 3.42

衢州市

 43946

 8.35

 484125

92.03

 14664

 2.79

舟山市

 31271

15.43

 168640

83.18

 30272

14.93

台州市

186708

15.77

 975492

82.40

 33995

 2.87

丽水市

 20723

 4.75

 397864

91.15

 7660

 1.75

 

3.3.2 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问题及其影响

目前,我省跨省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外出劳动力的目的地集中(主要在上海、江苏、广东、北京和山东五个省市),流入劳动力的来源地也很集中(主要在安徽、四川、江西、贵州和河南五个省份)。为什么外出劳动力的目的地和流入劳动力的来源地均较集中呢?显然,这与劳动力流动过程中所自发形成的迁移网络效应有关,所谓迁移网络是指迁移者、以前迁移者和未迁移者在输入地或输出地形成的基于血缘、朋友以及同乡等的人与人的关系。在劳动力的迁移过程中,当迁移的劳动力数量较大,而劳动部门对迁移的组织管理不到位时,迁移网络对未迁移者的迁移决策便具有较大影响。迁移网络效应使我省劳动力的迁移地区出现了明显的集中趋势。这无疑说明我省劳动力的流动尚基本上处于无组织状态,缺乏必要的组织和信息引导,存在较大的盲目性。由此带来的弊端,一是难以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即缺乏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需求、总供给的调节,缺乏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与指导;二是农民由于缺乏就业信息,加大了外出就业的成本和风险,加剧了流动与稳定的矛盾,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三是劳动部门对流动劳动力的管理滞后导致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不少中介组织很难发挥好中介服务作用,留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有不少所谓搞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根本不具备做中介服务的基本条件,他们采取坑蒙拐骗之术,欺骗求职者,严重扰乱了城乡劳动力市场,使得本来就弱势的农村流动劳动力在城市工作的处境更加困难;四是农民工的无序流动为自身福利状况的改善制造了障碍,某地农民工的住房或卫生医疗状况得到改善,马上便会有大量的农民工蜂拥而入,一旦涌入的数量超过了该地的承载力,优惠待遇便会被迫取消。

 

3.3.3 农民工的城市认同问题及其影响

城市化作为一种社会转型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之事,它需要经历传统性与现代性相互消长的转化过程。对于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而言,城市化进程不仅是生存场所的变化,更是一种价值观念的转换生成过程。城市化使他们既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也弱化了他们的传统观念而逐步向城市价值观念趋近。然而,农村流动劳动力长期以来在农村中所形成的行为方式和文化心理作为“前见”,始终使他们难以顺利地融入到城市文化价值体系中来。正是在这种过渡性的城市化过程中,农村流动劳动力心理上面临着深刻的价值冲突。自我已有的生活方式与外在他者的生活方式之间的冲突,造成了其内在心理上的巨大冲击,使其难以积极融入到城市生活体系之中。这造成了他们与城市居民之间文化价值观念上的隔阂。与此同时,由于农村流动劳动力长久在城市中生活以后,城市特有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对他们耳濡目染,自觉或不自觉地对他们产生着影响。使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进入到了城市的生活节奏之中,这又造成了他们与家乡人员之间的隔阂。一方面,经过长期的城市打工生活,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脱离了原有的生活方式,对城市新的生活节奏有了某种眷恋感。这种新的体验在很大程度上将影响他们与原有乡亲的融合程度,使他们之间形成隔阂。另一方面,这些准城市人都承载着家乡亲人很高的期望,因而在内心当中形成了无形的压力。城市人对其不接纳的现实是其无法用言语所表达的痛苦,同时乡村亲人对他们的这种过高期望,事实上将他们推向了城市人的身份。这样,在文化心理上,这些新型的“准市民”成了“双重边缘人”。城市化进程不仅意味着城市空间的拓展、城市经济总量的增长、城市人口比例的增加,更意味着深刻的文化转换,意味着新型城市文化、城市认同的建构。随着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日益庞大,在加速推进城市化的同时,如何建构城市认同,如何将城市中的自然松散的个体组织、整合为有为、有序的市民,如何唤起他们对其生存与工作的城市的责任意识、公共意识、依恋感、归属感,已经成为我省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中必须要加以认真关注的重要问题。

 

4、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4.1研究结论

由于农村劳动力流动被允许和被鼓励的程度及其在规模上和范围上扩大的过程,是与整个经济改革程度相适应的,其本身就是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因此,观察浙江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点、趋势及其对城市化进程和农村经济的影响,应在一个广阔的视野中来进行。本文所依据的浙江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正好为该类问题的分析构建了一个广阔的视野。本文首先从三个维度分析了浙江省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点。就自然维度来说,浙江省农村劳动力流动呈现出以男性劳动力为主、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和以21-40岁之间的中青年人为主三大特点;就就业维度来说,浙江省农村劳动力流动呈现出以在第二、三产业就业为主、以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就业为主和外出务工时间大都在半年以上三大特点;就地域维度来说,呈现出了我省户籍劳动力主要在本省流动、浙西南农村户籍外出劳动力比重较大而浙东北流动劳动力分布比例较大、主要向城镇特别是大中城市流动以及跨省流出劳动力的目的地(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广东、北京和山东等五省市)和外省流入劳动力的来源地(主要集中在安徽、四川、江西、贵州和河南等五省份)均较集中四大特点。在具体特点的分析中,本文还就形成这些特点的原因进行了探讨。

其次,本文结合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点,探究了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我省城市化进程和农村经济的影响。其对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整体上推进了城市化进程;二是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三是对城市管理带来了某些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随着农村流动劳动力大量进入城市,流动劳动力与城市社会的融合与冲突问题凸现,公共安全隐患愈加复杂和日趋严重。就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动与城市化进程的关系看,如果说早期主要是城市化的发展带动了农村劳动力流动,但从浙江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看,2006年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浙江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已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主要是由于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劳动力的规模不断扩大、收入明显增加、社会地位日益改善以及流动人口素质不断提高等所导致的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所致。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我省农村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其二是流动劳动力的返乡和汇款回家的资金为农业生产注入了新鲜的其它非劳动力要素(包括资本、信息、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才能等),对劳动力要素产生了一定的替代作用,促进了我省现代农业的发展;其三是农村劳动力流动所形成的向农村回流的资金对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具有潜在的积极作用,随着回流资金规模的扩大和农村市场的拓展,这些资金必将对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其四是农村劳动力流动推动了我省农村土地的流转,促进了农村集约化经营水平的上升。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农村劳动力流动中所产生的权益保障问题、有序流动问题以及城市认同问题等对我省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本文通过分析还发现,我省各地区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规模与各地区专业市场的数量以及其它城市化发展指标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说明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与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可以说,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及其与之相辅相成的民营经济、集群经济的飞速发展是我省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的主要成功经验之一。关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原因,农村就业不足和城乡收入差距两大因素一直受到了理论界的重点关注,本文通过研究发现,用农村就业不足和城乡收入差距可以解释我省各地区之间农村外出劳动力的规模差异,但是通过这两个指标却难以解释我省各地区之间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分布差异。事实上,随着我省民营经济和集群经济的飞速发展,影响农村流动劳动力分布差异的主要因素正逐渐被诸如经商环境、市场信息、市场潜力等其它因素所取代,正是各地这些因素的差异性才使得我省各市之间的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分布出现了较大的不同(例如同在我省浙东北区域且经济发展水平接近、城乡收入差距程度接近的杭州和宁波,后者吸引的农村流动劳动力几乎是前者的三倍),这种农村流动劳动力区域结构的差异性无疑在我省今后的经济发展中将会更加明显,且具有自我强化的特征,这一问题值得我们引起进一步关注。

由于居民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村流动劳动力在城市被边缘化的现象一直受到理论研究界的密切关注,这一现象在浙江更具复杂性,主要体现在浙江籍流动者由于经济收入水平提高,受户籍制度的制约已趋减弱(例如,在我省农村,农户的绝大多数都参与了农村合作医疗,使我省户籍流动劳动力对城市医保的依赖性并不强),但外省籍流动者被边缘化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本地户籍劳动力的外出和外省农村劳动力的流入构成了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两股主要力量,这两股力量的交织使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动实现有序、公平流动的难度大大增加了,在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中如何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但是建设“和谐浙江”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为了更好的统筹浙江城乡发展,我们认为对本省户籍劳动者应优先关注其人力资本积累问题,加速其向市民的转化,对外省流入流动者应优先关注其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以有效发挥其劳动积极性。以此为突破口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公平流动,并以此加速推进浙江的农民市民化进程。

 

4.2政策建议

第一、充分挖掘我省现有教育资源潜力稳固农村基础教育。农村基础教育是农村人口和农村流动劳动力综合素质提高的主要依靠,目前我省农村基础教育依然很薄弱,偏远地区农村学龄儿童失学现象依然存在。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城市化所带来的农村学龄人口的大幅减少和校舍、师资等农村基础教育资源的相对过剩,为我省稳固农村基础教育提供了良好机遇。首先,我们可以通过撤消一些规模过小的中小学,合并一些分布较密集的中小学,进行农村基础教育资源的整合,实现存量基础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次,通过加大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彻底解决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为农村教育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财政保障;同时,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广大农民和农村流动劳动力对接受文化科技知识教育的热情,实现农村基础教育的全面普及。

第二、采用多种模式构建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再教育培训体系。一是MES 模式。M ES(Modules of Employable Skill)课程模式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一种“模块式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意为“适于就业技能的模块组合”。由于农村流动劳动力受工作时间条件的制约,其教育培训的课程不应是固定和系统化的,而应是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进行灵活选择的。M ES课程模式提供了适于自学的学习材料,强调学员的自学,这样能使学员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能为农村流动劳动力节省时间、节约费用。二是订单加定向式教育模式。订单加定向式教育,顾名思义就是参与合作的企事业单位与教育部门签订人才培养培训合同,优先录用合作院校的毕业生,并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教育与培训活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内容的安排。鼓励和支持我省职业技术学校(学院)积极建设培训和实习基地,并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充分尊重农村流动劳动力的选择,根据农村流动劳动力分散性、流动性、季节性的特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集中办班、工地办班、冬闲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灵活有效地开展农村流动劳动力教育培训工作。三是补偿教育模式。实施补偿教育模式是把农村流动劳动力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目前社会上琳琅满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大部分对于广大农村流动劳动力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农村流动劳动力迫切需要的是适合他们的成人教育模式。我们可以整合社会上的义务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资源,创办形式多样的民工学校。这里的“补偿教育”,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从硬性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方面,通过有关的政策法规将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如通过部分财政拨款与雇主、农民工共同负担经费,采取补助、培训券、报账等方式,对农村流动劳动力进行专业技能、法律常识、公共道德方面的教育;二是从柔性的文化熏陶、文化感染和文化享受的角度,为农村流动劳动力的文化生活提供服务,城市的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都应向农村流动劳动力开放,为农村流动劳动力看书阅报、学习科技知识等提供方便。四是终身教育模式。为了给农村流动劳动力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拓宽其就业之路,我们建议把农村流动劳动力的教育培训纳入我省的终身教育体系之列。终身教育体系是以建设学习型城市为核心,对教育资源和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整合和优化,形成“处处是学习之所”的城市环境,让生活在浙江的每一个人都能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实现能力的提升和自我发展。具体方略是实行城乡统筹,具体措施是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持。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提高财政投入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如何重新组合和配置在农民教育方面的各种资源,这就要求必须进行体制方面的改革和创新,从立法方面明确确立政府对农民终身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投资主体地位,把农民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即公益性事业。应该看到的是,当前我省农村流动劳动力的教育现状与其对国民经济的重大贡献存在严重的脱节,导致出现了许多综合性的社会问题。一方面,在我省国民教育体系中,就教育投入而言,基础教育不如高等教育;在基础教育中,农村不如城市;在农村教育中,职业教育又不如基础教育;另一方面,农村流动劳动力的教育水平和文化技能普遍较低,并且作为积存的历史问题,这种状况在较长时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这就决定了第一代农村流动劳动力在融入城市过程中的弱势地位以及竞争力的缺失,奠定了农村流动劳动力虽有庞大队伍但被列为“边缘群体”的基础。而要让农村流动劳动力真正地融入市民社会,教育水平、文化知识、生产技能、社会文明和道德修养以及由之而产生的就业竞争力具有绝对的作用。在城市化进程中,在农民工转换为市民的过渡阶段,实行对农民工的终身教育是一个重要环节,这种终身教育不仅需要外部条件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支持,也需要内部条件即农民工自身的主动学习和积极参与,更重要的是城市主流社会如何落实平等的公民权利与社会公共政策。

第三、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促进农民工有序流动和就业。打破地区之间的行政壁垒,构建全省协调统一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与就业管理体制,是解决我省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动和就业问题的关键。农业剩余劳动力多的地方,劳动部门要加强对劳务输出的管理和信息引导,对输出地劳动力资源状况和输出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翔实调查登记,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台帐;着力抓好与省内城市、与全国其它经济发达地区的挂钩协作,既通过“请进来”的方式组织经济发达地区来劳务输出地经常性举办招聘会,又积极“走出去”将本地的劳务信息向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发布,有选择地在省内城市设立本地劳务信息的发布机构。对流入地来说,主要是着力解决因流动人口涌入所造成的城镇基础设施、住房、交通、供水、供电等方面的压力问题,缓解对城市管理体系形成的冲击。流入地政府要落实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责任制,在制定规划、建立制度、安排财政预算等方面充分考虑流动人口因素,做到未雨绸缪、有的放矢。要着力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并主要依托市场来促进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就业。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不但会影响城市产品的竞争力,而且也会影响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建立公平竞争的、开放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将有效扩大城市的就业容量,发挥劳动力的资源优势,提高企业竞争力并最终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在这个过程中,也将加快城市化的步伐。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市场。要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劳动力的有序、公平和合理流动,提高我省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取消城市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各种歧视就业准入条件,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管理制度,启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联通”工程,建立健全劳动力流通的中介组织,逐步形成城乡协调、信息畅通、服务配套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第四、多方开拓就业渠道为进城农民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首先是要继续大力扶持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只有鼓励创业,为中小企业的创办、生存和发展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和市场服务,才能为城乡就业提供机会;其次,是要采用合适的技术进步路线,如果盲目地鼓励采取资金密集型技术,不鼓励采取劳动密集型技术,就会导致就业率严重下降。所以不分条件、不分地域地片面强调高技术,过早、过多地用资金密集型的技术代替劳动密集型的技术,反而会给我省劳动力就业和城市化进程带来负面影响。再次是要勇于进行制度创新,大力推进我省城市化进程,未来20年将是我省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为了确保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需要深化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城镇养老、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的一系列体制和政策,进行制度创新,为经济增长和社会转型创造积极条件。最后是要进一步完善我省现有的城市劳动力市场,完善其信息服务网络,加强与劳动力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引导雇佣双方优化各自的专用性投资,促进劳动力资源的白由流动,提高我省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整体效率,从而为政府采取宏微观手段改善工人(包括进城农民工)福利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五、改善就业环境保障流动人口就业的合法权益。建议我省各级地方政府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和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财政预算支出,逐渐探索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国内一些城市已开办了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如上海从2002 年9月1日开始实行以企业为单位的流动人口综合保险,其中包括养老、住院和工伤保险;天津、深圳、重庆等城市也先后开办了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北京市正在计划推行以大病、工伤为主的民工社会保险。这些保险对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兄弟省市的这些成功经验,我们要积极加以借鉴。此外,要把对流动人口的就业管理与就业服务结合起来,对流动人口做到“市民化对待、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按照以人为本的思路,用政策和优质服务把流动人口就业引入正常的运行机制,分类指导,分段运作,稳步建立与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学的流动劳动力服务与管理体系。努力维护流动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惩处机制,建立民工司法援助制度,帮助进城农民工学法、懂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逐渐让流动人口享受城市社区居民的权利,吸收他们参与社区事务管理,逐步扩大农民工享有的政治权利。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安心创业谋生。健全我省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制度,加快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彻底解除农民工进城的后顾之忧。

第六、采用柔性化方式对城市进行管理。农民进入城市以后,将组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生存方式带入城市当中,对城市正式组织秩序进行了解构。由于特定的生活习惯使然,农民工不曾接受现代科学管理规则的洗礼,他们更加认同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非正式组织。他们基本上处于城市组织系统之外,正式组织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很难对他们起到约束作用。随着进入城市工作的农民数量的不断增加,城市管理面临很大的挑战,单一的科层化、组织化的城市管理方式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新需要。为保证城市化的有序进行,我省各级政府在完善科学管理的前提下,应辅之以有效的柔性管理模式。城市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尊重人的需要、利益和情感,用道德手段而非单纯的冰冷的制度进行管理;应该根据不同阶层人们的心理需求和利益追求,作出切合实际的行政决策,在行政实施、沟通和协调中,充分利用非理性的情感、需要等人性因素,真正做到城市管理的以人为本。在城市管理当中,只有真正关心和倾听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内心呼声,关注他们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才能使农民工感受到城市对自己的接纳和包容,并从中获得一种归属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省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课题承担 单 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课题组负 责 人:孙景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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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北:包括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舟山市。

[]浙西南:包括温州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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