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12330000727183266J/2018-15811 | 主题分类: | 统计 |
发布机构: | 省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08-15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2330000727183266J/2018-15811
统计
省统计局
2018-08-15
中共浙江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15 10:12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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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省委部署,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2月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统计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3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统计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力求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严肃对待,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不推卸责任。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一览表,将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8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6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措施和责任领导、牵头部门以及完成时间、目标要求。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6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三是层层压实责任,狠抓督导落实。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机关党委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检查和督办。局党组坚持边巡视边整改,坚持全程检查督促。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部署协调,带头开展整改,全程督办落实。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任务。
目前,针对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8项具体问题,全部进行了认真整改。46条具体整改措施中,已有41条基本落实,还有5条正在推进落实中。在巡视整改中,制定或修订相关文件和制度11个;作出书面检查报告的18人次;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的6人;清退违规资金 10.38万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失实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方面的整改。
1、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意见》《办法》和我省《实施意见》、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2、积极研究部署。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省统计局系统视频会议,学习传达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国家统计局约谈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整改措施。
3、强化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对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不作为的相关责任人将严肃问责。
4、进行深刻反省。在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和有关党组成员就“对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有力”作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
(二)关于“防范统计数据失实措施不力”方面的整改。
1、开展专项行动。3月29日召开全省统计局系统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举一反三、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包括7项举措,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全省各地贯彻实施。
2、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制订了《浙江省地区GDP核算下管一级实施方案(2018)》《浙江省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等制度。加大数据查询审核力度。组织各市、县(市、区)对全省1-2月工业总产值数据有修改痕迹的企业开展全面核查。开展2018年一季度贸易、能源消费统计数据质量核查。
3、加强重点检查。对有关市2017年和今年1-2月的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开展全面检查。对有关区1-2月全部246个投资项目、1-4月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进行数据质量核查。责成有关市、县(市、区)对增长速度异常波动工业企业进行数据核查。
(三)关于“统计执法不力”方面的整改。
1、加大省统计局直接执法检查力度。2季度对4个市200多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2、推动各市统计局加大执法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下达各地年度检查计划目标,定期通报各地执法检查情况。
3、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做到凡有举报必须核查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统计数据审核查询、质量核查、飞行检查与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双随机”抽查、市县联合等执法检查方式。
二、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违规任用干部”问题 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意识形态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1、强化责任落实。重新修订《浙江省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制定《浙江省统计局2018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成具体任务,逐项分解到责任部门。召开机关党委会,听取机关党委委员就所在党支部和所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对下一步局机关党建进行部署。
2、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报刊、网站等载体的意识形态管理,优化整合网站、新媒体的建设管理、信息发布职能。
3、加强和规范党支部活动。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活动,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局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二)关于“组织纪律观念不够强,执行干部政策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强化组织纪律规定就是“高压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切实落实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强化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
2、严肃干部选任纪律。局党组就违规提拔干部问题向省委组织部作出深刻检查,局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把关不严问题作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6月底前将已提任为省地方统计调查局调研员的某同志由省统计局投资处改为到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工作。改变局属事业单位任职的处级干部年满50周岁前一律照顾性调入机关或参公单位的做法,真正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交流。
3、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局党组每年召开一次“议干会”,听取干部人事工作汇报,分析干部队伍现状和问题,研究对策,切实增强选人用人工作计划性和前瞻性。认真执行《省直机关提任处级领导干部试行预审制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中优先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努力解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切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和治理庸懒散力度,动真碰硬,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重点在能下方面下真功夫,进一步提振干部的精气神。
4、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认真执行《浙江省统计局干部下派和接收基层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实施办法》,加大年轻干部基层锻炼力度,重点是45岁以下缺乏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处级及处以下干部,争取两年内分两批实施。制定《浙江省统计局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实现干部交流制度化规范化。
5、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今年8月之前,按照《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整理干部档案,做到分类准确、排列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重新对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专项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对干部档案“三龄两历”存在涂改的,重新进行审核和组织认定。
三、在“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方面的整改。
1、严肃党的纪律,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召开党组(扩大)会、全省统计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
2、深入推进统计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3月29日召开全省统计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分析新形势下统计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月下旬,局党组书记与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与各市统计局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违纪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在清明节、五一节前后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36条办法”情况进行检查。今后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36条办法”。
4、加强学习教育。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各党支部开展“读原著、强党性、促改革”读书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邹碧华》等教育片。在省统计局内部信息网“党建工作”专栏及时加载新公布的党纪党规、中央和省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和省纪委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
5、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坚持每季度召开廉情分析会,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切实发挥局机关纪委委员和各党支部纪检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人、财、物、数”的监督。严格按规定要求做好信访处理等工作,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失责必问。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方面的整改。
1、退还相关费用,清理规范办公用房。退还2013年以来家电维修统保服务费用,退还金额计44100元。退还2016-2017年Wifi使用费用,退还金额计42750元。退还2015-2016年的报卡费用,退还金额计17000元。在全局范围开展办公用房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加强会议培训管理。对2018年全局会议、培训计划进行整合压缩,全年共减少会议或培训22次。大力推广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培训)。
3、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或修订了《中共浙江省统计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省统计局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加强会议(培训)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浙江省统计局机关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4、对在会议自助餐上违规饮酒问题作出深刻检查。2017年11月桐庐会议期间在自助餐上有违规饮酒的人员,在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同时,局领导对会务安排把关不严等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局党组书记对参与桐庐会议自助餐上饮酒的处级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责成他们向局党组和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支部组织生活上作出深刻检查。
5、严格控制中央级经费的使用范围,规范经费支出项目。修订《浙江省统计局机关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省级财政资金、中央级财政资金和各类其他资金中的支出管理,重点就会议培训费预算及报销标准、差旅伙食费交纳、福利费开支范围等进一步作了明确。印发《浙江省统计局关于批复2018年中央财政预算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关制度规定,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不得相互挤占,不得在项目支出中开支维持机构基本运转的办公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等支出。
(三)关于“信息化项目监管不力,项目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对2017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2012年-2014年的信息化项目合同款支付的整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收回“短信平台运行服务”项目结余费用15万元;规范短信发送频率和范围,编细编实项目预算。
2、修订制度。修订了《浙江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程》,对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的使用、支付方式以及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
3、健全信息化项目内部审计常态化制度。6月底之前对2015-2017年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下一步,省统计局党组将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我省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和队伍保障。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一系列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班子成员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36条办法”,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和程序,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精气神。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大对人财物以及统计执法检查权、数据审核评估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监督。
(三)锲而不舍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检查力度,持续推进,防止问题再度发生;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表、任务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将持之以恒、一抓到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056484,邮政信箱:杭州市省府大楼二号楼,省统计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25,电子邮箱:2669414523@qq.com。